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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机长老公出轨 ,该航空公司宣称涉事员工已停飞。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很多人可以一起共度难关,共同战斗!可就是不能一起共享艰苦奋斗来的幸福生活!婚内出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网传一段“女子实名举报机长丈夫婚内出轨,抛妻弃女”的视频。一女子称其担任海南航空旗下天津航空公司机长教员的丈夫婚内出轨,抛弃在美国的妻女,不支付任何生活费和抚养费。  4月23日,天津航空发布声明称,4月22日,有网友反映该公司飞行员杜某某存在家庭纠纷问题。对此,天津航空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将该员工做停飞处理,并要求其妥善处理家庭事务,后续也将持续关注。  案例1  最近,在社交网站上,一段关于一名女性实名指控医生丈夫的婚姻不忠和家庭暴力的视频引起了网民的注意。该女子主要报告称,她的丈夫是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在婚姻期间与许多医院员工保持不正当关系,还实施家庭暴力,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转售药品、私自刻公章、出售虚假病历、骗取医疗保险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随后,宁夏卫健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介入调查。  案例2  举报人称,2021年,其从好友处得知,丈夫贺某某与一医药女代表举止亲密,随后在车上安装录音设备发现丈夫婚内出轨医药代表。  此外,举报人在举报信中表示,去年她本已起诉离婚,在与丈夫长谈后同意和好并撤诉。一次与公公起冲突后,她搬回娘家并重新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在其向巴南区人民医院反映丈夫收受医药代表性贿赂和金钱贿赂后,她回家拿孩子的疫苗本时被公公殴打致流产被送进了巴南区人民医院急诊科。该举报事件发生后,迅速在网络上发酵传播,对此,巴南区人民医院也表示,涉事医生贺某目前没上班,相关举报情况,医院正在调查,后续将会公布最新情况进展。  婚内出轨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婚内出轨:  1、夫妻其中一方因为嫖娼而被公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记录;  2、夫妻其中一方因为出轨,而自行拍摄的不雅视频、照片又或者是通话录音等;  3、夫妻其中一方因为出轨,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又或者是认错书等。除此之外,婚外生子事实、婚外租房证据以及银行转账记录等都可作为出轨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现在网络的发达,通过网络实名举报自己另一半出轨的案件,已经不是第一回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小编婚姻大家,婚姻不易,珍惜当下,不忘初心!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4
  前段时间,一河南网友发圈羡慕别人家公司按时发薪水后,随后被公司开除。引发热议。近期,发圈羡慕工资按时遭开除的河南女子, 已获得赔偿。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拖欠工资本就是不合理的,就是要严惩这样的企业,资本家太恶心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21日,河南一网友爆料称,自己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同事评论一句“我也羡慕”竟被一起开除,在网络引发热议。  通报称,4月21日15时,张某、彭某到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被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张某、彭某自2022年2月19日到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入职,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彭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开除两人时已将工资进行结算。  在调查取证后,4月22日13时,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律师说法---公司开除行为显然违法  某律师认为,按时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当事人的表述,涉事公司存在多次拖欠工资的违规行为,看到自己的员工羡慕别人可以正常发工资,这个公司不想想自己的问题,反而是借此开除员工,已经是再次违反了法律。当事人发朋友圈的问题如果没有造谣诬陷,那么毫无问题,公司开除显然是违法的。  权益受损的劳动者可要求赔偿  公司单方面开除员工,在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不是想开就可以开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可以辞退的情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这起纠纷中,劳动者既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也说不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就不能任性开除。对于权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按照相关赔付标准要求单位赔偿。   综上所述,这起纠纷让我们意识到,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利依法维权。用人单位的可怕嘴脸让人细思极恐,一个价值观不正确的企业,实在不建议就业者长期接触。在这种不健康的工作氛围中生长,烂根是迟早的事情。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4
  近期,湖南省纪委监委披露了一宗旧案,70后官厅谭润洪同情妇捞钱六年敛财六千万, 获刑15年。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好家伙,看看这贪婪的嘴脸,到头来获刑15年值得吗?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伙同情妇大肆捞钱,受贿6000万获刑15年,已在狱中服刑的湖南攸县原县委书记谭润洪,再次被湖南省纪委监委作为反面典型通报。4月21日, 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5起向县区委书记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4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要求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连着两天从最高检到地方,公布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是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的具体举措,彰显了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同情妇捞钱 6年敛财6000万  被点名的谭润洪是名70后厅官,1976年8月出生,湖南茶陵人,早年在株洲市工作。2010年5月,谭润洪调任株洲县,5年间先后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16年8月,他又平调至株洲市下辖的攸县任县委书记,直至2018年9月落马,落马时仅42岁。  值得一提的是,谭润洪任职攸县县委书记期间,推动攸县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打造互金发展的区域巨头、全国样板。在其任期内,攸县首先设立了攸州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立全国首个P2P金融监管平台,创造了网贷行业的多项全国领先,曾被业内称为“P2P第一县”。据媒体报道,2016年底,攸州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正式成立,谭润洪在成立大会上表示“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不怕不敢做,就怕不敢想”。  就在谭润洪落马之际,2018年起监管机构开始整顿网贷行业。谭润洪在攸县主推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在整顿中成为“一地鸡毛”。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取缔辖内全部网贷机构P2P业务,至此,湖南全省P2P网贷业务“全军覆没”。  2018年12月底,谭润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其毫无党性原则,私欲极度膨胀,利用手中权力疯狂敛财,贪得无厌、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据通报,谭润洪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商谋取利益,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与多名女性搞权色、钱色交易;在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提篮子”等方式伙同特定关系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谭润洪被公布“双开”前,株洲市委宣传部微博发布消息,谭润洪的情妇刘安姣因涉嫌受贿罪,被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刘安姣利用谭润洪的职务便利,两人共同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现金达1000万余元。  2020年8月13,谭润洪受贿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谭润洪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判决书认定,2012年至2018年的6年间,谭润洪单独或伙同其情妇刘安姣(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3.5197万元,其中既遂人民币5703.5197万元,未遂人民币350万元,索贿人民币3015.471万元。  谭润洪疯狂敛财,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政治生态。谭润洪落马后,多名下属被查或主动投案。如2019年5月31日,攸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凯平主动投案。2020年,攸县政协原副主席、湖南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志勇,攸县原县长苏涛、攸县县委原政法委书记陈可勇先后被查。  一家建材公司5年行贿高达2238万余元  一个70后的县委书记,短短几年间如何敛财6000万?  21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5起向县区委书记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首个被通报的就是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陈辉单位行贿案,披露了谭润洪接受这家建材公司的行贿额高达2238万余元。  通报称,2013年至2018年,陈辉向先后担任株洲县委书记、攸县县委书记的谭润洪提出请托,谭润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为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株洲县河道砂石开采项目中缓交股本金、延长采砂期以及承揽攸县有关市场建设项目、绿化提质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改扩翻建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16年至2018年,为感谢谭润洪的帮助,陈辉以送现金、送越野车等方式,先后送给谭润洪折合人民币共计2238万余元(币种下同),其中被谭润洪索要折合共计1218万余元。2020年12月,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六百万元,依法没收非法所得;陈辉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2)收受贿赂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主要特征是他人交付财物的自愿性和行为人接受财物的主动性,对于行贿人而言,其交付的财物是处于自愿而不是被迫,主观上都有通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从而换取某种利益的目的;对于受贿人而言,收受贿赂是在行贿人主动给付财物的情况下实施的收取行为,具有被收买的性质。   综上所述,一个人的贪婪如果没有加以控制,很容易剑走偏锋。这几个月有关官厅因贪污受贿落马的案件屡禁不绝,希望这次的事件可以气到敲响警钟的作用。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2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在4月21日,因涉嫌受贿被逮捕。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那么,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如何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21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宗文决定逮捕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宗文(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宗文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曾长虹决定逮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由邵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曾长虹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  江西检察机关 依法对肖志华决定逮捕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志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  山西检察机关 依法对刘保明决定逮捕  山西省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保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如何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受贿罪给予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受贿罪给予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纪律处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2
  4月21日,就美籍外教杀害女学生案一审宣判在浙江开审了。一审结果宣判美籍外教因故意杀人罪判死刑。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管你是哪个国籍的人。一视同仁!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1日一审公开宣判美国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9年初,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1岁)相识,谎称自己离异单身,逐渐与陈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自2021年5月中下旬开始,陈某某多次提出分手,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不同意并对陈某某进行言语威胁。2021年6月14日20时许,经事先联系,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携带折叠刀、衣物等,到达宁波市通途路南侧清水桥路口公交车站附近人行道与陈某某见面交谈。21时48分许,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切割陈某某颈部数刀,陈某某失去反抗能力后,又继续戳刺陈某某面部数刀,导致陈某某大出血当场死亡。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沙迪德·阿布杜梅亭预谋报复杀人,捅刺、切割陈某某面部、颈部多刀,致陈某某死亡,动机卑劣,犯意坚决,手段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的辩护、获得翻译、领事探视等各项诉讼权利,开庭、宣判前均依法通知了美国驻华使领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综上所述,外籍老师杀人手段实在是残忍粗暴,希望死刑可以让死者家属得到一丝安慰。小编建议大家,招外籍老师的时候,一定要多方考量,比如老师的性格、国籍、年纪。避免自己跟外籍单独相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2
  食品安全是百姓最关心,跟自身最贴切的一个民生问题了。我们都知道三无产品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售卖的。但是依旧有这样的现象存在。近期,重庆一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 ,遭顾客索赔10倍赔偿。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知假买假并不违法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在重庆忠县从事土特产销售的王女士遭遇一件烦心事:她销售给一位顾客的150份包括扣肉(烧白)在内的土特产被顾客起诉为“三无产品”,法院二审判决其退还货款并给予顾客10倍赔偿,赔偿金额近5万元。王女士对此觉得十分委屈,事件曝光后也引发网友热议,很多人认为这样的赔偿不近人情,也不太合理。  记者从当事人和法院判决书了解到,2021年7月,邵某在王女士的微店上购买了一批食品,其中粉蒸肉、烧白、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150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84元,实付4499.16元。  王女士称,此前邵某曾在她这里少量购买过扣肉,并非第一次购买。  根据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王女士称邵某第一次买了3份,说好吃,随后又买了150份。王女士的家人向记者透露说,邵某表示要做他们的代理,所以先买几份来试一试,此前买过一次后,又表示要订购150份。  收到货以后,邵某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随后,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4499.16元并赔偿44991.6元。  一审法院认定,王女士售卖的烧白、粉蒸肉是用一个土碗外面的真空透明袋密封包装,风豆豉回锅肉是用一个金色铝箔餐盒密封并粘贴封口包装。但上述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  法院认定,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因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支持邵某以上诉求。  一审判决后,王女士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女士和家人觉得十分委屈,他们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安全的,并没有侵害客人的权益。另外,经过查询,他们发现邵某为获得惩罚性赔偿,曾经发起多个产品责任纠纷案,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邵某牵涉多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其中一起案例,邵某在重庆大渡口区小黑子副食超市购买了散装称重的“排骨面”1袋,支付价款5.40元,要求赔偿1000元。  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案涉产品为散装销售的“排骨面”,其保质期的相关标识规定并不直接适用预包装食品的标准规定。而原告举示的证据中,案涉产品并未出现任何变质的情况,原告亦没有进一步举示证据证明该产品已经出现了腐败、变质或者不适宜食用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状况。法院判定,被告出售的案涉产品确实存在瑕疵,但不应据此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驳回了邵某的赔偿请求。  从各种信息来看,本案原告并非一般善意的普通消费者,经查,其在2021年上半年就在合川区人民法院发起产品责任纠纷十余起,诉求均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获得十倍惩罚性赔偿。  某律师表示,此案判决10倍惩罚性赔偿存在争议,他认为有两点理由。  第一点,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但本案中,王女士销售的系散装食品,有真空袋并不能认定其为预包装食品。  销售案涉产品的微店上,每个案涉产品的产品展示页面末端也载明了产品说明书。这些均能让消费者清楚了解该产品的相关质量信息,不存在误导。  某律师认为,案涉产品因快递配送时的真空外包装没有相关产品信息标识而不符合相关规范,也只能认定为案涉产品存在标签瑕疵,属于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  第二个争议点,是违反《食品安全法》并不必然等同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所谓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般指向食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本案中案涉产品并未出现任何变质的情况,购买者也没有进一步证明该产品已经出现了腐败、变质或者不适宜食用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状况,对其造成损害进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某律师认为,若食品本身并没有存在质量问题,只是外包装标注不符合规定,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应当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的第一百四十八条的惩罚性赔偿。他表示,本案中王女士销售的也应当是散装食品,真空包装只是为了方便运输保存而设置,并不能因此认定其是预包装食品。某律师举例说,在各大商超销售与本案产品类似的熟肉制品、凉菜制品等散装食品,消费者均是用食品购物袋包装带走,超市不可能在每一份包装上标注产品信息,如果认定这些包装的产品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那么显然不符合基本常识和消费习惯。   综上所述,售卖、生产三无产品是触及法律红线的事情,小编建议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考虑,购买食物还是要到正规门店购买,拒绝购买、饮用三无产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2
  昨日,河南一女子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被开除。该公司回应:拖欠一个月工资正常。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按时发工资还不让说了?谁给的底气?拖欠工资怎么维权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21日,商丘一网友爆料称,自己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同事评论“我也羡慕”竟被一起开除,在网络引发热议。康宁医养中心开除通报内容为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略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  据康宁医养中心自称负责人回应称确实存在这样的事,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有两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约47.41万元,执行法院均为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该公司参保人数为0。  案例  4月20日,记者从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获悉,近日,该局北街派出所为陕西、四川两家建筑劳务公司260余名农民工追回710万元被拖欠工资。  今年1月下旬,西峰公安分局接到西峰区劳动监察大队移交西安某建工公司承包的西峰区某工程项目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经调查,西峰区某工程项目承建方西安某建工公司共拖欠四川某劳务公司260余名农民工共计911万余元工资。经西峰公安分局北街派出所民警近三个月的多方协调、督促,西安某建工公司先后分3次支付农民工工资共计710万元。剩余200万元的拖欠工资,在民警的协调下,开发商、承建商、劳务公司三方已达成支付协议。  4月18日,两家劳务公司给西峰公安分局北街派出所送去写有“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两面锦旗,感谢西峰公安分局民警积极协调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  目前,该工程项目已复工建设。  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2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多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企业违规的案件真多啊,都是为了利益不惜犯罪。支持举报!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年初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挖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了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5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1沈阳盛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2021年10月,辽宁省药监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在检查中发现,沈阳盛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存在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静灵口服液”药品、在计算机系统中编造购进记录、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信息不可追溯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赵某林从未在该公司实际工作,未能履行相关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规定。2022年1月,辽宁省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以及《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符合情节严重情形,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2、王某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2021年12月2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对王某辉经营的小卖部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货值金额共810元,违法所得共92.95元。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涉案的647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没收违法所得92.95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 天津市博爱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假药小败毒膏案。     2020年7月,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发现,天津市博爱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口服药小败毒膏出现聚集性不良反应信号。天津市药监局立即对涉案批次药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深入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在生产小败毒膏过程中,误将生产外用药的原料颠茄流浸膏用于该涉案批次小败毒膏生产,导致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涉案批次药品共10980盒,货值金额91591.5元。调查中研判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具有生产假药的主观故意,由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021年7月,天津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认定涉案批次药品为假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四项等规定,处以该公司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5625.5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1万元、罚款3万元、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国家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吊销该产品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4、安徽源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2021年,安徽源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膜类化妆品经抽检,发现有7批次检出地索奈德等禁用原料。经查,该企业存在未按照经备案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生产等违法行为。涉案化妆品中有2批次为2020年12月31日前生产,5批次为2021年1月1日后生产,货值金额共计7.3万元。安徽省药监局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并于2022年1月24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原料及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39.7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查。   综上所述,一个企业要长远的发展,如果不把诚信经营放在首位,那么倒闭是迟早的问题。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1
  生活中,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手机软件横生。不少用户在注册一个新软件的时候,会跳出 App用户协议,这个协议动辄上万字条款。这其中的门道你又了解多少?那么动辄上万字、大条款套子条款 App用户协议可以划划重点吗?使用App前,你认真读过用户协议、隐私协议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使用App前,你认真读过用户协议、隐私协议吗?  2022年1月1日至4月10日,江苏消费网舆情监测中心共监测到全省与App用户协议、隐私协议相关的敏感舆情8020条。  消费者的“槽点”主要集中在:首次下载使用App时,用户必须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后才能继续使用;用户协议动辄上万字甚至数万字;用户协议中包含重要条款,未明确标识,其中可能有霸王条款,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阻碍。  现状 动辄上万字的协议暗藏玄机  记者体验多款App发现,许多App在下载使用时必须点击“我己阅读并同意”相关用户协议,否则无法注册使用。  记者打开一款知名购物App,随机选中一商品后点击购买,此时弹出新用户注册页面,只有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相关服务条款、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条款、认证服务条款,方可注册成功,继续进行购买操作。这些条款内容都十分冗长,几十项大条款又套着若干子条款,其中还有一些专业术语。  记者“硬着头皮”阅读服务条款,其中一条写着:“您一经注册用户账号,即视为您同意***(该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通过短信或者电子邮件、语音外呼等方式向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发送相应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营销信息;您如果不同意发送,您可以通过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有媒体总结,部分App借机“挖坑”,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容易掉进不同意协议内容则不能使用、遭“暗度陈仓”、被“先斩后奏”、一次同意则次次同意、个人信息被转送第三方等五重陷阱。  有网友统计了应用市场的数款App隐私协议,发现这些隐私政策字数最长的接近1.8万字,短的也有六七千字,平均字数在1.3万字左右。以普通人阅读速度大约为300字/分钟看下去,平均要40多分钟才能读完。  江苏省消保委日前对App用户协议阅读状况做的小调查发现,一些用户协议对消费者的提示作用,“不能说一点效果没有,只能说聊胜于无”。  一些网友吐槽:“当代年轻人最常用的谎言是‘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不同意就不能用,我有得选吗?”“能看完的人都是勇士,能看懂的人都是博士”……  投诉 隐形霸王条款太不合理  4月上旬,一位消费者在某购物App买了一双鞋,因为信息错误选择退款,发现少退28元。经查,原来该App《买家须知》有相关违约金费用说明。  记者查看发现,该购物平台在提交订单页面最下方确实有《买家须知》,并且默认“提交订单即表示同意《买家须知》”。点开《买家须知》,其内容十分冗长,在第五大项“买家取消订单”中有相关违约金费用说明,规定:买家付款成功后30分钟内取消订单的,需支付费用为0元;买家付款成功超过30分钟且在卖家发货前取消订单的,需支付费用为28元……  这位消费者认为,其他网络购物平台上对于在卖家发货前取消订单都是退全款,既然该购物平台有这样的不同之处,那更要在显眼处提醒购买者注意。该平台只在提交订单界面出现了《买家须知》,违约金费用说明淹没在许多条款内容里,买家非常不易察觉。而且退款后没有任何提示就扣了28元,直到用户核对账单才发现,“这很不合理”。  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类似的投诉还有不少。  今年1月,一名消费者在某数据恢复App上下单98元恢复一个手机视频,在进行到最后一步时被工作人员以微信渠道要求额外再加钱298元,理由是:耗时长、难度大。消费者不认同临时加价,客服表示用户协议第7条已经标明,但消费者认为,“App页面以及客服人员都没有对这项条款作出强调,这种隐形霸王条款很不合理”。  建议 重要条款应显著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动辄上万字的隐私协议、用户协议,普通消费者确实无力阅读。”江苏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夏磊说,“协议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该用更为简洁的文字、更为合理的方式来呈现,履行提示义务。”  一次,夏磊在使用支付宝缴停车费时,手机自动弹出一条“个人信息保护提示”,提示平台将会获取缴费号码信息,并将传输给收费单位,征求用户意见是否同意。夏磊认为,“这种将重要信息以弹窗的形式出现来提醒消费者注意,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江苏省消保委在调查中发现,已经有部分App开发出相关功能,便于消费者阅读。  例如,新用户使用京东App购买商品,同样必须勾选《京东隐私政策》。但打开京东App的设置,可以看到最下面有“隐私政策简要版”“个人信息收集清单”“应用权限说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的选项。进入页面,可以看到与消费者相关的一些信息通过图文、表格形式被表现出来。  “开发类似功能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值得提倡。”夏磊认为,这项功能的出现也表明App用户协议实际上可以做到提纲挈领,方便阅读。  “App用户协议有必要‘减减肥’。”夏磊建议,面对用户诟病已久的用户协议、隐私协议内容冗长、难以阅读的问题,互联网企业应当积极回应,对复杂的协议提供重要条款的摘要,或将涉及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以简明易懂的表格、图文等形式展现,让消费者对格式条款中重要内容实现无障碍阅读。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维权意识,多关注相关协议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小编建议你在使用App前,认真阅读用户协议、隐私协议。避免掉入商家设下的隐形陷阱。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1
  打麻将的人都知道,胡牌不单单靠运气,更重要的是靠自己的逻辑能力。如果胡牌一局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如果连续胡牌12局,那么不是此人牌技超人就是有鬼。近日,湖北一男子打麻将连续12把胡牌 ,不经惹牌友怀疑后报警 ,民警经查后发现装有作弊器。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湖北天门。据天门市公安局,男子因打麻将时连胡12把天胡遭牌友报警。经调查,牌桌内及嫌疑人手机上的确装有作弊器,目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1  近日,巴南区公安分局鱼洞派出所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麻将机作弊设备进行诈骗的案件。  2022年4月9日,巴南区公安分局鱼洞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先生报警,称自己被牌友利用麻将机作弊设备诈骗了上万元。民警接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几名成年人在某茶楼包房内激烈争吵,见民警前来,李先生上前介绍缘由。  原来,李先生与另几人是牌友,平日经常邀约一起打麻将娱乐。近来,牌友吴某和刘某牌风很顺,常常开局便是上佳牌型,逢赌必赢。起初,李先生只是认为自己时运不佳,并未多想。  但连续半月下来,自己每场必输,而另两位牌友却每局好牌,这种现象引起了李先生的怀疑,联想到平日网络上见到的作弊设备,李先生判定自己被人设了“局”。今日,李先生再次借打麻将为由,邀约几位牌友进行娱乐,牌局中当场要求检查麻将机,果然发现暗藏猫腻,果断选择报警。  民警调查核实情况后,成功在茶楼包房的麻将机内查获一套麻将机作弊设备,随后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和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麻将机作弊设备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相继交代出同伙作弊设备介绍人邹某和安装人张某。  目前,民警已将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赃款返还被害人,成功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近日,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云溪派出所破获一起利用程序控制麻将机实施赌博诈骗的案件,刑拘四名犯罪嫌疑人程某(女,27岁,云溪人)、苏某(女,24岁,临湘人)、刘某林(男,24岁,云溪人)、刘某(男,30岁,云溪人)。  8月21日,云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酒店内发生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询问了解到,受害人邓某静、胡某与苏某、程某等人在某酒店房间打牌时,邓某静发现苏某的老公刘某林在旁边观看打麻将的时候,经常看手机以及骰子,疑似对方在麻将机中安装了作弊器,因此发生争吵便报警。了解情况后,民警将现场人员及麻将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对麻将机进行检查,发现该麻将机装有作弊器。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程某、苏某、刘某林、刘某如实供述了利用手机程序控制麻将机实施诈骗,并非法获利约150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程某、苏某、刘某林、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严守法律法规底线,自觉远离赌博、抵制犯罪。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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