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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黑河首起恶势力案13名被告人再审后判无罪,目前11人已申请国家赔偿。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国家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3名被告人的无罪判决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是黑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日前,梁明的亲属告诉记者,该案经再审程序后,梁明等13人均被判无罪。目前,除梁明梁柱兄弟二人因疫情受困外地尚未申请国家赔偿外,其余11人均已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梁明是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8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此后,梁明的多名亲属、下属作为梁明恶势力团伙成员先后到案。该团伙成员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2018年11月,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明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千七百万元;被告人梁成龙、魏欣等12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梁明等人不服并上诉,黑河中院二审后将该案发回重审。后经重审一审、二审,梁明等13人仍不服判,并向黑龙江高院提出申诉。黑龙江高院指定大庆中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大庆中院将前述有罪判决撤销后,指令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重审,梁明等13名被告人获无罪判决。  讨要工程款牵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4年,黑河市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鸿鑫公司)开始开发黑河市北国明珠房地产项目,五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承包了这一工程的施工。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在鸿鑫公司和五龙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因五龙公司讨要工程款等事项,“被告人梁明、曲东洋等人恶势力团伙,针对鸿鑫公司实施多起犯罪”。  涉及的罪名包括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  2018年5月7日,梁明、梁成龙、曲东洋、刘百成、车爱勇在黑河市爱辉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8日,辛洪波、王力平被抓;同年6月1日、7月18日,宋超刚、梁淑玲、梁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7月19日、7月20日,魏欣、张伟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同年8月15日,席志丽被抓。  据梁明的一位亲属介绍,梁明的同案犯包括他的6名亲属,梁成龙是梁明的儿子(五龙公司出纳),梁淑玲是梁明的妹妹,席志丽是梁明的弟妹,梁柱是梁明的哥哥,张伟是梁明的妹夫,曲东洋是梁明的外甥。  2018年11月28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27日一审公开宣判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黑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上述报道称,2014年,黑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被告人梁明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该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以梁明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虚假诉讼犯罪活动,并非法拘禁他人,严重扰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等相关法律,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梁明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千七百万元。被告人梁成龙、魏欣等12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梁明等13人不服并上诉。  2019年7月16日,黑河中院作出判决,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同年12月6日,爱辉区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梁成龙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2020年9月24日,爱辉区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梁明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决定执行有限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900万元。第二被告人梁成龙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魏欣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同时,爱辉区法院重审一审时还认为,公诉机关关于本案为恶势力犯罪的指控不当。  宣判后,爱辉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为“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而梁明等13名被告也再次提出上诉。  2020年12月17日,黑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相比重审一审判决,梁明、梁成龙、魏欣的罪名均多了一项虚假诉讼罪,但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梁明仍是十八年,梁成龙仍是九年八个月,魏欣仍为六年。席志丽犯虚假诉讼罪,刑期由五年改为三年六个月。其余9人罪名及刑期未变。  之后,梁明等13名被告人及其亲属分别向黑龙江高院提出申诉,黑龙江高院于2021年8月24日、8月26日分别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大庆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2021年9月3日,大庆中院作出裁定,撤销了重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并指令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重审。  13人全部改判无罪  2021年12月28日,龙凤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龙凤区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针对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龙凤区检察院认为,该案涉及罪名有的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是不构成犯罪。13名被告人也均辩解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们的辩护人亦全部做无罪辩护。  龙凤区法院审理后,针对原公诉机关爱辉区检察院的指控,根据本案事实、证据,结合龙凤区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评判。  其中,原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明、梁成龙、魏欣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鸿鑫公司与梁明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鸿鑫公司长期使用梁明的借款未偿还。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鸿鑫公司索要财物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明、梁成龙、魏欣、席志丽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龙凤区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梁明与鸿鑫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后梁明授意魏欣将债权转让给席志丽,鸿鑫公司方以出借据的形式确认了上述债权。梁明以席志丽的名义起诉鸿鑫公司要求偿还欠款不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或“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  此外,原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明等构成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成龙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2年1月26日,龙凤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明、梁成龙、魏欣、席志丽、刘百成、梁柱、曲东洋、辛洪波、王力平、车爱勇、梁淑玲、张伟、宋超刚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鸿鑫公司的诉讼请求。  4月19日,梁明告诉记者,目前13人中只有他和梁柱因为疫情困在外地,还没申请国家赔偿。梁明说:“当初要钱没要到,结果吃了官司。鸿鑫公司至今还欠我2000多万元,其中有工程款,有农民工工资,我自己也背着很多外债。”  国家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是,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1
  前段时间,宁夏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自己的医师丈夫出轨、收回扣。当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近期,就这事情,当事人男主角回应前妻举报,前妻把他朋友发展为情夫,前妻出轨在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消息太劲爆了!举报人的犀利、被举报人的火速露脸回应,还有父母的现身说法,一切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才知道。婚内出轨起诉离婚会怎么判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宁夏女子刘女士手拿身份证现身镜头,实名举报自己的医师丈夫宁夏医科大学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王清欢,严重违纪违法!  刘女士在镜头里称:“王清欢严重违纪违法,收取医药代表回扣,行贿大搞权色交易,婚内还与本院多名女护士发生不正当关系!  王清欢长期倒卖药品,私刻公章,出售假病历,诈骗医保,还有肿瘤内二科规培生魏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达2年之久,还有不雅视频,婚内买房买车,拿自己娘家多达160万!出轨期间一直不让自己见孩子!并对自己实施家暴和精神损害!”  刘女士还拿出了相关检验证明文件,证明王清欢对自己的伤害!  在举报后不久,事发医院马上发布了声明,声称已成立调查组,将依法依规严肃调查处理。  最近已经连续发生了多起“妻子举报医生丈夫”的案件,结果大部分都是被举报的医生丈夫或多或少都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就在大家以为这个王清欢“死定了”的时候,突然王清华现身视频为自己证清白,回应了前妻刘女子的举报!还有自己年迈的父母也加入力挺儿子的行列!  在王清欢的视频里可以看到,王清欢略显沧桑,和刘女士的精神状态感觉完全不是一个样。  王清欢在视频里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后说到:“前妻刘莎莎,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竟然将他的朋友发展为情夫!导致他们离婚。但是刘莎莎没有达到她多分财产的目的,还将法官告到纪委,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但刘莎莎不死心,所以在4月19日在网上肆意对我诽谤、诬告、威胁我多给她钱!否则就让我身败名裂!  去年9月份,医院纪委就接到了刘莎莎的举报,并对自己进行了调查。”视频里,还有王清欢年迈的双亲也站了出来,痛斥刘莎莎的无耻行为!二老说到:“王清欢与刘莎莎闹离婚期间,刘莎莎竟然把王清欢赶出了家门,还换了门锁,自己的孩子无处安身!现在他们自己离婚了,刘莎莎因为不满意法院对财产的判决,伙同他人恶意传播视频,对自己的儿子、对医院、对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我们也深表歉意!”  二老在视频里早已泣不成声!十分的难过和痛心!  婚内出轨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首先,因为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并且,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的情形。  所以,如果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同居,那么属于法定情形,即会被准予离婚。不过,如果不属于以上的情形,但是实践中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也会被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同居,那么属于法定情形,即会被准予离婚。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1
  2020年6月,“腾讯”状告“老干妈”拖欠巨额广告费事件,一度引发舆论热议。没想到,事件背后竟是一起经他人预谋的合同诈骗案。近期,该事件有空了最新进展,“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合同诈骗怎么判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3人冒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员工,诈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一案二审已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并处罚金,3人退赔腾讯公司431万余元。  案例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伙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45.3万元。2022年2月15日,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某报案称,2021年11月份,其与郭某约定合伙做贩卖玉米生意,盈利后两人平分利润,生意由郭某的姑姑进行打理。后张某某将45.3万元作为投资本金打入郭某指定的账户。起初郭某按约定时间将利润进行返还,但在2022年1月以后,郭某以其姑姑不再向其返还利润及本金为由,拒绝向张某返还利润和本金。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郭某向张某提供的账户为省外涉及网络赌博账户,郭某涉嫌参与网络赌博。后民警将郭某传唤到经侦大队接受调查。经进一步侦查发现,郭某因参与网络赌博亏空想翻本,以虚构合伙贩卖玉米为由,骗取张某某投资款45.3万元用于网络赌博。2021年底,郭某将骗取张某某的45.3万元全部输完,无法再给张某某还款。经审讯,郭某对虚构做贩卖玉米生意骗取张某某投资款用于网络赌博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郭某的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近日,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购车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1年6月,家住永新县的贺女士在永新县九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牌汽车,并一次性付清了48万余元车款,等到约定提车时间贺女士前去提车时,店主贺某山以4S店暂无货源为由请求贺女士稍等一段时间。然而等贺女士再次来到店内想提车时,贺某山继续谎称4S店没货源,贺女士表示退还车款不愿再等,贺某山口头应允但车款一直未退还。直至2021年12月,贺女士发现店主贺某山联系不上,且该汽贸店已关门,贺女士这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然而,贺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民警陆续发现与贺某兰有相同遭遇的还有3名顾客,他们都在该汽贸公司签订购车协议并交了一定数额定金,有的甚至付了全款并开始偿还车贷,但都还没有提到车。  经侦大队迅速集结精干力量,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调取银行资金流水分析,很快确认贺某山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并详细梳理清晰案情脉络,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掌握了该汽贸公司主要负责人贺某山的相关犯罪证据。  2022年2月,在永新警方的不断施压下,贺某山来到永新县公安局投案。据贺某山交代,其在明知自身负债严重和无力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仍与受害人签订购车合同,收到客户的车款后将款项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债务、个人债务和网络借款或填补之前挪用客户的车款,待合同到期后,他便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货,甚至欺骗受害人提前车贷放款,直至其公司关门。  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合同诈骗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相关法律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近期,四川一干部落马披露了,平日受贿收藏古玩,曾经担心案发请大仙端碗看水。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做贼心虚,坏事做多了,也怕半夜鬼敲门。贪污罪应当怎么判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廉洁四川》专题片披露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晓龙受贿详情,其在职期间收受贿赂达1000余万元,先后收藏古玩700多件,花费500多万元。专题片披露,为了满足自己的古玩收藏癖好,梁晓龙骗取管理对象108万元购买金锭据为己有;害怕问题被发现,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四处求助鬼神庇护、请大仙端碗看水。  公开履历显示,梁晓龙1991年参加工作,案发前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9月,宜宾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通报,梁晓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2月,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给予梁晓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行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对古玩的这个痴迷,完全是由一个‘雅趣’,最后变成了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锁,不知不觉这个枷锁越套越紧,自己走向深渊,走向灭亡。”梁晓龙在专题片中称,如果有后悔药,自己愿意“拿命去换”。  从“先进”到贪腐  梁晓龙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公开资料显示,1991年,梁晓龙在江安县农业局参加工作,后调入宜宾县委组织部,此后担任乡镇书记。 2011年,梁晓龙调任原宜宾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此后升任局长、书记。2015年、2016年,时任原宜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梁晓龙被评为全国普法办的先进。  梁晓龙的人生转折点就在2016年。2016年11月,梁晓龙调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农公司)董事长。前述专题片称,岗位发生了变化,职务得到了提升,取得一些成绩的梁晓龙开始“居功自傲、自我膨胀”。  在金农公司,梁晓龙集决策、经营、人事等诸多权力于一身,在公司项目招标上一意孤行,公司班子和员工提不同意见,也被简单粗暴的批评驳回,甚至恶语相向,以致无人敢再提意见。  据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梁晓龙在坐稳金农公司董事长后,就把个人权威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完全把企业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2017年因业务发展需要,金农公司准备收购一家建筑公司,建筑商人杨某听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找到梁晓龙,根据其爱好送钱送物,并许诺收购后公司利润将按比例奉上。  一套组合拳下来,被围猎的梁晓龙就被拉下了马,走上了歧路。专题片披露,召开公司党组会议时,有两名党组成员极力反对收购这家公司,但梁晓龙还是硬性拍板通过了收购方案,杨某公司顺利成为金农公司的子公司,杨某也从一名私企小老板摇身一变成为区属国有企业老总。  梁晓龙打着需要政府支持国有公司的旗号,以杨某公司的名义争取到许多项目。当然,这些项目是杨某有所付出的,经查,从2017年至2020年,杨某给梁晓龙送出的现金有86万多元,还有一部价值50万元的高档越野车。  “雅趣”变成了套在脖子上的枷锁  梁晓龙从小就对古玩有着浓厚的兴趣,在担任金农公司董事长之前,依靠个人能力做了一些收藏。担任金农公司董事长以后,梁晓龙便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爱好。  梁晓龙坦言,调任金农公司后觉得自己是董事长了,有实力了,可以干了。“丧心病狂的骗别人,或者以借的名义或者是代付的名义,想方设法都要把那些金锭,把那些值钱的、原来自己买不起的古玩买进来。”  2019年,金农公司成功入股某公司,并注资了4000万元。在资金到账后,梁晓龙觉得是自己救活了这个公司,便在公司负责人王某面前以恩人自居,而这时,梁晓龙恰好发现了一件梦寐以求的古代大金锭,求宝心切的他就把主意打到了王某身上。  面对梁晓龙的要求,王某心知肚明,自然乖乖把钱奉上。梁晓龙也“心想事成”,花了108万买下梦寐以求的大金锭。有了这样免费的收藏途径,梁晓龙对古玩的收藏更加忘乎所以。梁晓龙说,只要是看到了好的藏品,就必须要把它弄到手。“不管是借或者请人家代付,还是直接就收受人家钱物,到最后无法回头了。”  据统计,梁晓龙先后收藏古玩700多件,花费500多万元。据专案组介绍,在案发前的一年多时间里,因担心暴露,梁晓龙就把这些古玩转移到了老家,对抗组织调查。  专题片披露,2020年底,梁晓龙违规帮助某企业老板在某工程项目设备招投标中标。随后不久,梁晓龙得知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招投标系统治理,并需要对该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复查,做贼心虚的他,第一时间指挥该老板处理相关资料和设备,“将电脑和打印机扔到金沙江”。  因为害怕问题被发现,心中忐忑的梁晓龙还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四处求助鬼神庇护,请大仙端碗看水,随身携带多种迷信物品,妄图逃避组织的调查。“希望通过求神拜佛,封建迷信来减轻自己的压力,来求神佛保佑,逃避被组织调查。”梁晓龙说。  无论什么“神灵”,也保佑不了违法乱纪行为。2021年9月,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通报,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晓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梁晓龙在担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收受贿赂达1000余万元。2022年2月,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给予梁晓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行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在专题片中,梁晓龙追悔莫及,称愿意拿命去换“后悔药”。“对古玩的这个痴迷,完全是由一个‘雅趣’,最后变成了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锁。”梁晓龙称。  贪污罪应当怎么判刑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综上所述,一个人的欲望如果没有加以控制,随意肆虐,迟早会触发到法律红线。像梁晓龙这般的公职人员不少,忘了初心,慢慢的被欲望、权利、金钱给迷惑住了,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和道德。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严守法律法规底线,自觉远离抵制犯罪。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从而获利的案件不是头一次发生了。近日,上海一男子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 ,非法获利150余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支持严惩哄抬物价赚取不义之财!杀鸡儆猴!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上海静安警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经查,4月10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男,42岁)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175余万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1  4月19日报道: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网上巡查线索,对上海恒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疫情期间销售的11种防疫用品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进行核查。  据查,当事人从事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销售的经营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大幅提高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宣传手段,以社区团购的形式向小区居民销售防疫用品。主要涉及75%酒精、84消毒液、医用免洗手液、消毒泡腾片、医用手套、医用口罩、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隔离衣(蓝色反穿衣)、大白防护服和N95口罩等共11种商品。  4月12日起至案发,当事人社区团购销售收入共计12370元。除医用口罩外,所涉10种防疫用品在团购中均有销售。  经查,4月12日到4月16日的团购订单中,当事人销售75%酒精、84消毒液、医用免洗洗手液、消毒泡腾片、医用手套、防护面罩、N95口罩等7种商品的进销差价率均超过了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或平时销售同一商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例如,当事人销售的规格为500ml的75%酒精消毒液,在3月13日-3月19日期间,进销差价率为261.45%;在4月12日、4月16日的团购销售中,进销差价率为376.19%。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行为,已立案调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案例2  近日,家住长宁区的朱女士通过某平台求购了一批价值270元左右的民生物资。外卖骑手赵某接单后,按照朱女士的订单前往超市购齐商品,并向朱女士索要了330元的跑腿费。而当赵某将物资送到朱女士居住小区的门口时,却拒绝向对方出示购物凭证,并临时坐地起价,称所购物品需支付577元的费用。换句话说,朱女士需要支付共计900元的费用才能拿到赵某代购的价值270元的物品。  朱女士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跑腿费”,应按商品实际价格支付货款。双方经过长时间沟通无果,最终一旁的志愿者为朱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属地派出所民警到场后要求赵某将订单取消,同时依法将赵某传唤至属地派出所。  到所后,长宁警方对赵某过往订单开展细致调查,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进一步查明外卖骑手赵某4月以来,通过平台接单、小区蹲点、朋友介绍等方式接单,在为客户代买、配送蔬菜、水果等商品的过程中,不仅私下联系客户提高跑腿费,还在将代购物资送抵目的地后,现场恶意加价,非法牟利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可取。不要在国人深受疫情肆虐的水深火热之际,趁人之危雪上加霜。如果你身边存在趁疫情哄抬物价的情况,请及时报警处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2017年,日本横滨市无业男子岩崎龙也杀害了一对中国籍姐妹。二审判无期徒刑。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对日本人真的 很无语,都杀人了还不用偿命。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19日消息。2017年,日本横滨市无业男子岩崎龙也杀害了一对中国籍姐妹。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负责二审的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当地时间4月19日对此案作出宣判,称岩崎龙也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报道称,罪犯岩崎龙也现年44岁,与受害的中国籍姐妹是熟人关系。事发后,岩崎龙也被日本检方以杀人和遗弃尸体等罪名起诉。横滨地方法院在一审阶段判决其有期徒刑23年。东京高等法院19日在二审判决中驳回其上诉,判处其无期徒刑。  中国姐妹惨遭杀害,尸体被遗弃山林  2017年7月6日,25岁的陈宝兰和22岁的陈宝珍姐妹在日本神奈川县的公寓内被杀害。她们的遗体被装在行李箱里运出,7日被遗弃在一处山林中。  7月13日晚,警方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中发现两个装有尸体的包裹,此时姐妹俩已经遇害6天了。  尸检报告显示,姐妹二人都是脖子受到强烈压迫窒息而死。随后嫌疑人锁定为30多岁的日本横滨市无业男子岩崎龙也。据调查人员称,两姐妹来自福建,来到日本后在当地打工。  岩崎龙也曾频繁前往姐姐陈宝兰打工的饮食店。一名认识他的日本女子表示,曾看到岩崎在餐厅里吃饭,和两姐妹很相熟。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岩崎龙也和姐姐宝兰先认识,后来因为感情问题发生纠葛,继而杀害了姐妹俩。警方认为他使用配制的钥匙进入了两姐妹的房间。监控摄像头拍下了他7月6日多次出入公寓后,7日运出行李箱的场景。但岩崎龙也在被捕后一度沉默,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还辩称宝兰为了留在日本伪装失踪,他是在帮宝兰运送旅行箱,他的辩护律师也主张其无罪。  日本法院判决:犯罪基于强烈的杀意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裁定岩崎龙也的“犯罪行为基于强烈的杀意”。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岩崎龙也被判23年有期徒刑。  去年该案在横滨地方法院重新审理,检方按要求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辩方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中,东京高等法院法官指出“犯罪基于强烈的杀人意图,使用了夺取受害者生命的手段”并驳回了上诉。   综上所述,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便是中国,看了这么多中国人在海外遇害的新闻,小编很庆幸生活在中国。小编也呼吁大家,中国挺好,非必要不离国。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近期,披露了一宗旧案。郑州一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 ,法官判租客房东各承担50%责任。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房东多要卸载热水器了! 电热水器厂家就没责任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根据调查,赵某租住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死亡负有责任。而由于事发前几天,曾有合租租客明确告知赵某,热水器存在漏电现象,赵某也表示不会使用,并将情况告诉同住的女友,然而几天后却在再次使用时发生意外。法院认为,赵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隐患存在的情况下,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也未自己进行维修,对于事故赵某也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案例  在江苏无锡就发生了一桩奇葩纠纷案,一女子洗澡时因为触电导致身亡,家属却将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30万元。对此房东不服,认为女子的死和自己没有关系,拒绝赔偿。最后法院判了,判决结果既主持了公道,也得到了群众的赞许。  “买房难”是许多人面临的人生问题,就连一些已经结婚的家庭,都为买不起房而烦恼。江苏无锡的李先生就是其中一员,他虽然结了婚,生了孩子,却依旧没有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平时他都带着妻子、母亲和两个女儿租住在一间老房子里。  随着女儿的长大,老房子显然有些不够,因此李先生和妻子一商量,决定租一间大一点的套房,供女儿和母亲住。在多方物色之后,李先生终于找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出租房,不仅配备齐全而且环境也不错,这让李先生非常满意。  就这样一家五口住在一套较大的出租屋内,李先生和妻子住一个房间,两个女儿住一个房间,母亲单独住一个房间,生活过得也比较幸福。可这一切都在2016年11月4日发生了转折,搬到新房后仅仅5个月,妻子就在洗澡时意外触电身亡。  这天晚上,妻子工作完回家休息,准备洗个澡上床睡觉。可李先生的妻子卢女士刚进入浴室,就发出了一声尖叫,随后重重地摔倒在地。李先生听到妻子的喊叫后,立刻前往浴室观察情况。结果发现妻子躺在地上,任凭他怎么叫喊都不回答。  心急如焚的李先生立刻叫了救护车,但医护人员赶到后对卢女士做了检查后发现,卢女士已经去世了。李先生询问妻子的死因,医生称是触电身亡。可卢女士并没有做出什么危险动作,怎么就触电身亡了呢?  为了彻底搞清楚妻子死亡的原因,李先生找了一位职业电工,对浴室进行了一通检查,结果发现出租屋入户配电箱到卫生间之间的这根地线根本不通,也没有其他保护装置,很容让人在洗澡时导致触电。  李先生认为,妻子的死正是因为地线不通导致的,因此房东要为妻子的死负责。一气之下李先生直接将房东尤某告上了法庭,并索赔各项损失费总计130万元。对此尤某表示欲哭无泪,这套房子虽然是他的,但却属于拆迁安置房,从搭建到装修他都没有参与,更不知道有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李先生的索赔要求,尤某并不认可,他反而认为卢女士的死,是李先生一手造成的。原来出租屋的浴室内原本并没有热水器,李先生自己购买了一个二手热水器,并请人装上。很有可能是热水器发生漏电导致了卢女士触电身亡,毕竟李先生也不能证明卢女士在洗澡时到底触碰了什么导致其触电死亡。  对于两人互相推卸责任的行为,法院并没有从卢女士具体的死因入手。因为没有监控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卢女士具体的死亡原因,所以无法判断主要责任是谁。但毫无疑问的是,尤某出租给李先生一家的房子没有漏电保护,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尤某要为此负责。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均不得出租。  很显然尤某的房子存在安全隐患,依法是不能拿出去出租的。作为房主,尤某应该要承担维修房子,确保房间各项设施安全。这一点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应包括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等。如果因为房屋主人没有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房屋主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作为房东的尤某对于租客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必须确保房屋内设施的安全,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无论卢女士是否是因为热水器安装问题导致触电死亡,尤某都需要为卢女士的死亡负责。不过因为权责不明确,李先生也拿不出能够证明卢女士死亡原因的证据,因此法院最后驳回了李先生提出的160万补偿,改判尤某赔偿卢女士家属21万元。  这一判决最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表示服从,没有争议,尤某很快就赔付了赔偿,而李先生为了一家人的安全着想,搬离了尤某的出租屋。   综上所述,如果房东把房子租出去之前,对房子进行维修检查,那么这惨案或许就可以避免了。小编建议大家,不管是自家房子还是租房子,用电安全一直都很重要,重则丧命。大家要买燃气热水器,建议买强排平衡式热水器,这种热水器有密闭的燃烧系统还有完善的排放系统。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近年来,利用“网恋”实施电信诈骗的伎俩早已屡见不鲜,但仍然有人频频中招。近期,南京警方成功摧毁一个以婚恋交友为名诈骗的团伙,抓获62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现在单亲妈妈那么吃香么?注意交友,交友谨慎!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江苏南京警方打掉一个以婚恋交友为名诈骗的团伙,抓获62人。他们冒充单亲妈妈狂撩网友,有人甚至同时和20多人聊天。感情培养成熟后,便以孩子、自己过生日为由,诱骗对方买礼物。团伙4个月内作案300多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案例1  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女子徐某虚构女军医身份与男子杨某网上交往。徐某谎称丈夫在部队牺牲,现独自养育一女,用假的军服、身份证骗取杨某信任,然后以交住院费、学费等理由,诈骗杨某13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海淀检察 以涉嫌诈骗罪对徐某提起公诉。  案例2  2021年7月,被告人任某冒充他人身份王某在“soul”聊天软件上与成某相识,后互相添加为微信好友。2021年7月至9月,任某以他人身份和成某聊天并发展为网恋关系,任某使用昵称不同的微信号,假冒“王某”、“王某妈妈”、“王某后妈”的身份与成某聊天,虚构其需要购买车票、看病、急需用钱等事由,先后多次骗得成某46844元,均挥霍一空。2021年9月8日,成某报案称其被诈骗。2021年9月26日,公安民警在陕西省西安市某区将任某抓获,任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诈骗的犯罪事实,随后公诉机关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虚构事实取得他人信任后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任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46844元;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律知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网恋水很深,别轻易当真。小编呼吁大家,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转账。如果你遭遇了网络诈骗,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处理!让不法分子早日接受法律的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19
  我们都知道高空抛物安全隐患大,在不起眼的东西,如果从高空抛下,那威力瞬间倍增。更别说从高空丢菜刀、家具等物品了。近期,网曝山东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始作俑者是两个6岁孩子,从33层扔推车、水桶等物品。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太危险了!好好教育 高空抛物实在太危险了!小孩高空抛物怎么处理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17日,网曝山东青岛金地花园小区高层有人高空抛物。视频中,疑似水桶被抛下,楼下车辆被砸。目击者丁女士称,有人从三十多层丢东西,抛下的有垃圾、推车、水桶等。4月18日,派出所民警称,抛物的是两个6岁的小孩,已找到家长进行教育,后续家长会赔偿车主损失。  案例1  4个小孩楼顶玩轮滑并高空抛物  事情发生在内蒙古,四个小孩子在某小区楼顶玩轮滑,楼顶没有护栏。不仅如此,其中有三个孩子还在边缘向下张望,有两个孩子还高空抛物。恰好这一幕,被路人林女士发现。  遇到这样的事,令人气愤又担心,气愤的是,高空抛物,很危险。不管扔的是什么,只要足够高,都会伤到人。但是又令人担心,毕竟孩子那么小,一旦不小心,落下来,是一家人的悲痛。  还好林女士机智,找到了物业,并拍照留了证据,物业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在第一时间制止了几个孩子的危险行为。  这种事,就算不是高空坠物,单纯在楼顶玩轮滑,也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毕竟楼顶护栏那么低,一不小心就会冲出去,就算是技术娴熟,也有失误的时候,危险系数很高。  楼顶玩耍刺激,却很危险,一旦出事,后悔莫及  路人看到此事,联系到物业,而没有联系家长,可以感受到,这几个孩子,家长可能也管不了,不然也不会去楼顶玩,还高空抛物。这件事,幸运地就是没有出事,一旦出事,家长肯定要投诉物业,说安全问题没有做好,他们不会说自己没有看好孩子,总是喜欢把责任推给别人。  案例2  一名10岁的男孩两次从7楼将灭火器推下。第一次灭火器掉落在了草丛中,而第二次正好砸中了楼下正在晒土豆片的邻居,致其死亡。据悉,被砸中的邻居有两名孩子,大儿子刚高考完,小儿子才7岁,亲眼目睹妈妈被砸中。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因为“熊孩子”的调皮之举而不幸毁灭。  而就在事情发生300多天后,2020年6月,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男孩的家长赔偿784520.5元,物业分公司赔偿49226元。  小孩高空抛物怎么处理  小孩从窗口高空抛物,如果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对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孩从窗口高空抛物,如果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对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高空抛物危害大,报道里的事件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孩子的行为需要家长及时矫正教育。建设文明社会,从拒绝高空抛物开始。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19
  自从新一轮疫情蔓延到全国各地,疫情防控成为日常大事。发生故意隐瞒行程的案件屡禁不绝,近期,合肥1家5口检测阳性,曾故意隐瞒行程。目前,该五人已闭环转移至定点医院。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种事情到最后只会害人害己,还是要遵守防疫规定。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13日,一外地返肥人员故意隐瞒行程,其在合肥南站核酸检测为阴性,返家后至4月15日实行居家观察3天2检为阴性。4月18日,其外孙在安徽省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合肥市疾控中心复核其外孙确认为阳性,遂立即对共同生活的家人进行隔离管控。经核酸检测,其共同生活的四名家人均呈阳性。  目前,该五人已闭环转移至定点医院。所居住小区、涉及场所及单位均按要求落实封控或管控措施。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按要求进行管控。安徽省儿童医院也已发布公告,于4月19日、20日两日暂停门诊、急诊、住院以及核酸检测医疗服务。急诊绿色通道保持开放,确保危急重症患儿就诊需要。  案例1  4月16日,阳谷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外地市返阳人员),其从外地返回阳谷后,未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阳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4月17日,临清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返临人员),其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多次躲避疫情卡口排查,且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也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临清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都应该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观念。疫情这场战争,每个人都是当事人,不能置身之外。共同抗疫,缺你不可!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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