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从而获利的案件不是头一次发生了。近日,上海一男子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 ,非法获利150余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支持严惩哄抬物价赚取不义之财!杀鸡儆猴!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上海静安警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经查,4月10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男,42岁)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175余万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1
4月19日报道: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网上巡查线索,对上海恒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疫情期间销售的11种防疫用品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进行核查。
据查,当事人从事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销售的经营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大幅提高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宣传手段,以社区团购的形式向小区居民销售防疫用品。主要涉及75%酒精、84消毒液、医用免洗手液、消毒泡腾片、医用手套、医用口罩、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隔离衣(蓝色反穿衣)、大白防护服和N95口罩等共11种商品。
4月12日起至案发,当事人社区团购销售收入共计12370元。除医用口罩外,所涉10种防疫用品在团购中均有销售。
经查,4月12日到4月16日的团购订单中,当事人销售75%酒精、84消毒液、医用免洗洗手液、消毒泡腾片、医用手套、防护面罩、N95口罩等7种商品的进销差价率均超过了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或平时销售同一商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例如,当事人销售的规格为500ml的75%酒精消毒液,在3月13日-3月19日期间,进销差价率为261.45%;在4月12日、4月16日的团购销售中,进销差价率为376.19%。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行为,已立案调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案例2
近日,家住长宁区的朱女士通过某平台求购了一批价值270元左右的民生物资。外卖骑手赵某接单后,按照朱女士的订单前往超市购齐商品,并向朱女士索要了330元的跑腿费。而当赵某将物资送到朱女士居住小区的门口时,却拒绝向对方出示购物凭证,并临时坐地起价,称所购物品需支付577元的费用。换句话说,朱女士需要支付共计900元的费用才能拿到赵某代购的价值270元的物品。
朱女士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跑腿费”,应按商品实际价格支付货款。双方经过长时间沟通无果,最终一旁的志愿者为朱女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属地派出所民警到场后要求赵某将订单取消,同时依法将赵某传唤至属地派出所。
到所后,长宁警方对赵某过往订单开展细致调查,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进一步查明外卖骑手赵某4月以来,通过平台接单、小区蹲点、朋友介绍等方式接单,在为客户代买、配送蔬菜、水果等商品的过程中,不仅私下联系客户提高跑腿费,还在将代购物资送抵目的地后,现场恶意加价,非法牟利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可取。不要在国人深受疫情肆虐的水深火热之际,趁人之危雪上加霜。如果你身边存在趁疫情哄抬物价的情况,请及时报警处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09: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