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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规定,犯罪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工作人员知道情况并加以掩盖的,应当立案。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原则上已经构成犯罪,相关人员应当通过立案追究责任。近日一起一起公安局长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并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的案件引起网友的关注和舆论。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这是一起公安局长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并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的案件。本案中,覃宾既有职务犯罪也有其他犯罪,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单位如何协调配合,保证全案顺利查办?在其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如何从主观上认定覃宾明知其保护的系黑社会性质组织?覃宾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充当“保护伞”,使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为何还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判机关在量刑时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覃宾,男,1965年5月出生,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象州县公安局政治委员,象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来宾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邪教犯罪侦察支队支队长等职。  2009年至2014年,覃宾利用其担任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政治委员、象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工程承揽、案件从轻处理、民警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谭某某等28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49.48万元。  覃宾身为人民警察,负有查处违法犯罪的职责,其明知谭某某领导的组织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仍对该组织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包庇,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使得以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至2019年,导致该组织坐大成势。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经批准,2020年4月,来宾市纪委监委决定对覃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党纪政务处分】2020年7月28日,覃宾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被来宾市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7月28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将覃宾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移送武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覃宾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武宣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2020年9月4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以覃宾涉嫌受贿罪向武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1月10日,以覃宾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武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0年12月31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覃宾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覃宾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覃宾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裁定】2021年3月19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覃宾既有职务犯罪也有其他犯罪,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单位如何协调配合,保证全案顺利查办?该案有何特点?  黄敏:2019年底,来宾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深挖彻查以谭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协调公安机关对谭某某等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市纪委监委重点筛查谭某某案背后的“保护伞”和行贿公职人员问题,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通过初步核查掌握覃宾涉嫌受贿的事实后,我们对覃宾采取了留置措施,并进一步查明:2004年以来,以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多起犯罪,在象州县称霸一方。2007年8月,覃宾到象州县公安局任政委后就开始与谭某某往来,2009年至2011年每年春节前谭某某均给覃宾拜年,并先后3次送给覃宾红包共计2万元。2012年至2014年,在谭某某及其团伙成员涉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中,时任象州县公安局局长的覃宾在先后3次收受谭某某送给的20万元后,授意他人修改、毁灭司法鉴定报告,不进一步搜集谭某某等人涉嫌犯罪证据,致使检察机关对谭某某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及不予起诉决定。同时,覃宾任象州县公安局政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期间,明知谭某某等人实施涉黑犯罪而未履行查禁职责,放纵谭某某涉黑团伙壮大,且在谭某某团伙实施犯罪后,仍包庇、帮助其逃避刑事处罚,其行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既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又涉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以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予以协助”。基于上述规定及覃宾的犯罪事实,我们将覃宾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关问题移交武宣县公安局侦查。在我委协调下,武宣县公安局于2020年7月21日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覃宾立案侦查,武宣县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0日提起公诉,确保人民法院同时审理覃宾的受贿犯罪问题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问题,保证了该案整体查办工作顺畅推进。  李佩珍:该案特点如下:大搞权钱交易,大肆卖官。覃宾在任象州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机会,多次收受多名下属钱物,小到几千元,大到二十多万元,来者不拒;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严重破坏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重破坏象州县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纪法意识淡薄,警伞罩“黑”。覃宾知法犯法、执法犯法,长期和涉黑人员谭某某等人来往,并充当谭某某等人的“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抗组织调查,避重就轻。覃宾从警36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极强的反调查意识,面对组织调查有充足的准备,对抗心理极强,在审查调查初期装疯卖傻,拒不交代问题,在证据面前,甚至认为自己没有具体实施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妄图曲解法律为自己脱罪。  2.如何认定覃宾对所保护的团伙系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主观明知?覃宾同时构成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何确定罪名?  李佩珍:覃宾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来宾市查处的第一例认定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件。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需要行为人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所保护的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明知”如何认定?如果按照法律意义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在被调查人不承认明知所保护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在法院判决前很难在党纪政务处分中对该部分问题进行认定,容易造成部分党员干部逃脱责任追究。基于此,我们认为在被调查人不承认明知所保护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其职务和工作职责,谋利事项与其职权的联系,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知悉了解程度,与该组织成员交往是否密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只要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该组织及其成员予以包庇,或者纵容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即可认定本罪。至于行为人是否明知该组织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案中谭某某自1998年以来,便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在象州县一带组织、策划、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覃宾作为象州县公安局政委、局长,负有查处违法犯罪职责,但其长期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谭某某、成员覃某某有交往,并收受二人贿赂。基于覃宾与这些人的密切联系以及其职权职责判定,他知道或应当知道谭某某等人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或团伙。在谭某某聚众斗殴案中,覃宾收受贿赂后,明知谭某某等人已经实施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并发生了伤亡结果,仍授意侦查人员更改司法鉴定报告,包庇谭某某及其组织成员,使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巫春燕:2019年10月,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后,滥用职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案件要重点查处,并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包庇、纵容行为同时还构成包庇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其他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本案中,覃宾帮助犯罪分子谭某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同时构成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比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更重。因此,我们将覃宾帮助犯罪分子谭某某逃避惩罚的行为,择一重罪认定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依据刑法相关规定,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将覃宾帮助犯罪分子谭某某逃避惩罚的行为,认定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将其收受谭某某贿赂的行为认定为受贿罪,这两个罪名应数罪并罚。这也是严格贯彻落实《通知》明确的重点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具体体现。  3.为何对覃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判机关在量刑时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巫春燕:2019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在办理覃宾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过程中,我们审查在案证据、依法讯问覃宾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在案事实及证据,多次对覃宾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对其分析认罪及不认罪产生的法律后果。覃宾表示愿意认罪服法,并在其辩护人在场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法合规。  洪玉婷:本案中,覃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明知谭某某领导的组织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仍对该组织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包庇,纵容该组织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情节严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覃宾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覃宾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覃宾退出部分赃款,并愿意出售其房产用于退赃,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量刑时,我们综合考虑了覃宾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具有的从轻从宽处理情节等因素,最终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覃宾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将其退出的赃款58.6万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尚未退出的受贿赃款190.88万元。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威胁和危害正常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萌生滋长,其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嚣张,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某些国家机关人员对他们的恣意包庇和任意放纵分不开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3
  随着“双十一”提前开启,”双十一“冲业绩的不仅有商家还有骗子“假客服”“中奖免单”等诈骗也开始有了上升的趋势,近日,云南昆明一女士遇到了一起冒充客服诈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阿拉派出所接到秦女士报警,称其接到多个自称支付宝客服的陌生电话,说她的快递在运输过程中不小心弄丢了,要对她进行理赔,因为秦女士确实有一个快递还没收到,对方还准确的描述了其快递的详细信息,便相信了对方。  对方让秦女士通过支付宝里面的小程序添加对方的“售后客服”进行办理。秦女士通过支付宝与对方的“售后客服”取得联系后,对方称:退款的钱已经转到秦女士的个人支付宝账户内,现因办理过程中退款的钱超出了商品的价格,需要退回一部分,并发送了一张转账截图给秦女士。  秦女士按照提示准备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超出商品价格的钱,发现转账失败,于是向对方咨询,对方告知她,因秦女士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已被冻结,如需解除冻结,他们可以协助办理但是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随后秦女士在对方的诱使下,向对方提供的多个银行卡账户多次支付了“解冻保证金”共计109405.87元。  提醒:  双十一期间大家网购商品多,网购信息流向各个渠道,接到自称客服人员来电时不要轻信对方,可联系官方平台客服进行核实确认。凡是有客服人员以认证身份、核实资金等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正规商家退款按照原支付渠道退回并不需要向对方转账,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对方发来的链接、二维码。  网购诈骗陷阱有哪些  1、以假冒购物网站链接鱼目混珠  春节临近,网上数据显示,假冒网购类的“钓鱼网站”数量迅速增加,这些网站往往模仿航空公司官网、知名购物网站,甚至网银官网等,用户单从页面特征上很难加以辨别,建议安装专业的全功能安全软件加以全面防护并采取一些防范措施。比如仔细核对网址,看是否与真正网址一致。不要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网址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以及不明邮件链接进入等。  2、假冒购物网站客服帮助“退款”  骗子首先会从淘宝店家成交记录中初步得到买家账号名,然后联系到该店客服并向对方谎称自己是某某买家,自己在拍下货物后没有核实地址,要求客服把“自己”的地址发过来核实,一些没有经验的客服会信以为真将买家信息转发给对方,骗子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买家信息。  3以低价吸引消费者随后虚假发货  付款却一直不发货,旺旺反复联系却无人搭理?显示已经发货却没有物流信息?你可能正遭遇网购虚假发货。所谓网购虚假发货是指,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的情况下,卖家在系统中点击了发货,并输入了快递单号,但快递单号一直无录入跟踪记录的情形或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的情况下,卖家却迟迟不发货。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进行适当操作,一旦到了付款期限,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因此,消费者对这种情况应该倍加小心。  4、以银行名义发送手机短信,要求客户进行电子口令卡升级,从而盗取受害人银行账号和网银密码,转走账户资金  犯罪分子冒用银行名义群发短信,诱使网银客户登录钓鱼网站进行口令卡升级操作,得到密码后,在极短时间内将受害人账户内资金全部转移。这些钓鱼网站与真正的银行网站极为相似,几可乱真,网站域名多为带有相关银行简写或电话的混合域名,具有极强的欺骗性,稍有不慎便会上当受骗,给市民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5、假冒热门购物网站APP  山寨APP伪造成为支付宝、天猫等购物APP,伺机安装到用户手机中,以窃取用户的通讯记录、短信、照片等个人信息,推送垃圾信息,甚至恶意吸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你,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下载网购APP,并安装安全可靠的移动安全软件。   综上所述,各位“尾款人”在购物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被骗,包裹丢失理赔是骗子的常见伎俩。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3
  熬夜加班,是现代生活中经常听到或者见到的一种现象。也是一种危害人体身体的不良生活习惯。近日,江苏一29岁小伙连续熬夜加班致急性脑梗住院,那么因工作猝死的情况属于工伤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近日,江苏29岁的小胡在连续多日加班后,突然感觉头晕乏力,血压飙升至190,被医院诊断为急性缺血性脑梗死。医生表示,平均睡眠不足6小时,持续疲劳焦虑,血压波动大,极易诱发中风。目前,小胡病情已平稳,处于恢复当中。  这并不是个例,而是接二连三的多次发生,熬夜时你是否考虑过身体健康,其实熬夜的情况,大家都有,对很多人来说熬夜这件事情就是家常便饭。大家熬夜的理由也有很多,不仅仅是加班工作,比如打游戏啊,玩麻将啊等。  不过熬夜,对于人的身体来说有着很大的危害,但是这件事的魔力却不简单。就如喝酒一样,有人总说,以后我不喝了,但是到那时候继续接着喝。经常熬夜的人也是这样,总说:“以后再也不熬夜了。”不过,做起来还真难。尽管如此,还是要提醒大家,也提醒自己。珍惜身体健康,尽量少熬夜。  只要少部分头铁、命也硬的朋友,会坚持下去,疯狂熬夜加班,去博那么一点向上升的机会,只不过现在大部分行业也都固化了,增长停滞,上面的萝卜坑也少,下面还不断新人涌入,此消彼长一看,该佛系该平躺的风气就形成了。  很多职场新人刚进公司,都不怕加班熬夜,甚至还觉得比起学校里的节奏都不算什么,这些人什么时候醒悟过来呢?一般是突然某一刻身体出问题了,可能是体检,也可能两眼发昏,或者是隔壁工位的同事活生生倒下,到这时候,就开始惜命了,有些就会主动放弃996高薪,甚至报考体制内企图上岸,转折点一般就是28-32岁。  因工作猝死的情况必然属于工伤。加班已经成为年轻人的常态,但你知道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长是多久吗?劳动法规定,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证打工人健康的前提下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公司强制加班时间超过了这个时限,打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加班期间,工资不得低于1.5倍;周末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得低于3倍。如果你的公司既让你加班,又不给你应得的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是起诉的方式索要赔偿。   熬夜工作,对于人的身体来说有着很大的危害。还是要提醒大家,也提醒自己。赚钱虽然重要,但远远不及生命的宝贵,珍惜身体健康,尽量少熬夜。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3
  土葬是指人死后通过掩埋的方式进行殉葬的一种行为,根据相关的规定,近日一起因未按规定进行火化,贵州一村民母亲的遗体下葬后被“抢走”消息一传开,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么现如今土葬违不违法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1月1日,杨某告诉记者,大塘镇镇长在没有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带大概两百多人将已经安葬好的母亲遗体刨土开棺抢走。大塘镇镇长回应称,杨某母亲去世后,他们先后三次下达殡葬改革的告知书,均被杨某拒签,综合执法局按规定对遗体进行处置。  下葬当天遗体被“抢走”?  9月27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大塘镇水沟村村民杨某的母亲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在完成一系列仪式之后,杨某及其家人在10月3日安葬了母亲的遗体。杨某说,母亲刚安葬好,大塘镇镇长就带人来强行刨土开棺,带走了母亲的遗体,并且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记者描述,墓地周围聚集了很多人,有穿着疑似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民警及当地村民,杨某的亲属手持竹竿将坟墓团团围住,执法人员及民警与亲属之间有拉扯行为,随后,遗体被带走,现场只剩下被打开的棺木。  杨某称,母亲去世后,他主动通知了村委会,并且主动询问过殡仪馆的车什么时候来拉遗体,因为没有车来拉,他们选择了土葬。“如果是在家里被接走火化,我没有意见,但是都已经下葬了,为什么还要把人挖出来抢走。”  杨某认为,“开棺抢尸”的行为是对母亲的侮辱,现在就算他同意火化,火化回来家属还需要重新安排丧葬,政府应该给到一定的补偿。“我母亲的遗体现在还在殡仪馆,我去找他们,他们也不管。”杨某称母亲的遗体还未火化,希望当地政府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归还母亲遗体回原来位置安葬,且做一定的经济赔偿。  三次下达告知书被拒 遗体已按流程火化  对于村委会未安排殡仪馆的车来拉杨某母亲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时任大塘镇水沟村主任的陈某,他说,杨某的母亲去世时他就已经知道了,但是根据当地的习俗,在遗体下葬之前有一些仪式要举行,所以并未提前安排殡仪馆的车。直到10月2日晚,杨某通知他需要安排殡仪馆的车拉遗体,他才临时联系县城的殡仪馆,“我们村子离县城还有70多公里,一般都要提前一两天联系殡仪馆,他们才好派车过来。”  陈某说,由于无法及时安排殡仪馆的车,他向自己的上级领导反应了这个问题,多方协调后,殡仪馆的车于3日早上到达水沟村,“殡仪馆的车来晚了点,(杨某的母亲)已经下葬了。”  大塘镇镇长黄某告诉开屏新闻记者,杨某母亲去世之后,镇上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两次到杨某家中下达殡葬管理的告知书,都遭到了杨某的拒签,执意要土葬。“在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中,杨某家所属的族别并不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尊重丧葬习俗的10个少数民族。”  10月3日早上,黄某带着七八名工作人员前往下葬的现场给杨某送告知书,依旧遭到拒绝,多次沟通无果之后,黄某通知综合执法局到现场进行执法。“我们没有执法证,执法不合规,所以通知了综合执法局。”黄某说,当天下午,综合执法局近三十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执法过程中遭到了杨某亲属的反抗,为了维持现场秩序报了警。在执法人员和民警的配合下,杨某母亲的遗体被送到了县殡仪馆。  黄某说,殡仪馆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通知杨某到殡仪馆办理火化的相关手续,但是杨某一直没有出现,“根据相关规定,在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之后,殡仪馆依规将杨某的母亲火化了。”  “殡葬改革是国家推行的惠民政策,我们也按程序做了家属的思想工作,按程序下了告知书,都遭到了家属的抵制。”黄某说,他们是依法依规对村民的违规土葬做了处理。  现在土葬违法吗  土葬是否违法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决定。  土葬改革,部分地区禁止土葬。在中国,土葬已被火葬逐步取代。国家划定范围作为火葬区,禁止土葬。目前,山西,陕西,贵州,四川等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以土葬为主,绝大多数城市聚居地区已被禁止土葬。   综上所述,随着土葬改革,部分地区禁止土葬。提倡火葬,那么土葬是否违法,一般来说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区来判断。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3
  互联网是一个巨大的信息网络,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信息,很多信息都是别有用心的人发布的。这些信息大部分属于虚假信息,用于牟利或达到发布者个人目的。近日,许多网络平台传播着一条不同人武部向预备役退伍军人发送短信,那么,怎样处罚发布虚假信息?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1月2日,在许多网络平台传播着一条不同人武部向预备役退伍军人发送短信,说什么“做好随时召回准备”的截图。经向有关部门核实,此信息系谣言!伪造军队机关部门向外发送通知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捕风捉影、煽风点火、恶意编造这样的虚假信息性质非常恶劣,不仅会给国家、军队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极易引发严重后果。对某些别有用心者造谣生事的行为,军地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纵容。广大网民也要擦亮眼睛,不要信谣传谣。  一、怎样处罚发布虚假信息  (一)网络谣言的刑事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网络谣言的行政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的行为,可以被用来煽动他人进行其他犯罪,如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煽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煽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煽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等等,此时,既会触犯本罪,又会触犯他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等,为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定罪科刑,不实行并罚。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罪犯通常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次呼吁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谨言慎行,不要无中生有。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3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变声器软件和被盗照片,以爱情的名义实施诈骗屡见不鲜。近日,镇江丹阳警方破获另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今年7月份的一天,镇江丹阳市民刘某在玩手机游戏时,与游戏中的“美女”队友聊天并互加了某社交软件账号为好友。女子自称姓马,是丹阳某公司高管。之后,在马某的花言巧语和日常嘘寒问暖下,两人的关系日渐密切。期间,马某还多次向刘某借钱借物。  处于热恋中的刘某也是有求必应,先后向马某转账2万多元。期间,刘某多次想与女友视频聊天,但都被对方以“现在忙、不方便”等理由拒绝。直至社交账号被马某拉黑,刘某才恍然大悟,立即报警求助。经调查,这是一个以谈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且成员均为男性。  镇江丹阳市公安局练湖派出所民警戴力群说:“该犯罪团伙招募男性员工,让他们通过变音器声卡的方式冒充女性与他人进行陪玩聊天。之后再通过添加社交软件为好友以谈恋爱、搞暧昧的方式索取他人的信任,骗取他人钱财。”  经查,该团伙共有马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河北省遵化市人。前不久,丹阳民警赶赴河北省遵化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马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3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什么恋爱诈骗一般不立案?  以恋恋爱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的,公安机关并不是不立案,而是没有足额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实施诈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男女恋爱期间都很甜,你侬我侬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利用他人想要谈恋爱的心理,进行诈骗活动,要求对方赠送各种贵重礼物,骗取他人财物。这次提醒大家在享受恋情的同时,也要保持三方理智,警惕爱情骗子,不要让爱情冲昏了头。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2
  企业和个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免遭受重大损失,尽快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近日,上海查处30多家假冒授权店,其中涉及乐高、苹果等多个品牌。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一样店内装饰、一样的员工工作服、一样的门牌,门店里还悬挂着官方授权证书。在上海市某大型商超里,一家低于市场价销售乐高产品的体验店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光顾。近日,上海警方调查发现,这家店的官方授权为实际经营者自行伪造。除了伪造乐高体验店外,在上海市苹果手机授权点、汽车贴膜店也成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重灾区。  11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10月以来,上海已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涉民生犯罪案件70余起,涉案金额3亿余元,累计保护了2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  30多家山寨授权点被查处  近日,上海警方在上海市某大型商场内调查发现,其中一家儿童线下玩具体验店门店招牌、店内装饰等都与乐高品牌高度相似,且店中还悬挂着乐高品牌授权书。但其销售的价格却是市场价的六至七折。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严俞杰介绍,这家门店内所有让人信以为真的标识和招牌、官方授权文书、员工资质证明、项目宣传资料,都是该店实际经营人赵某为骗取消费者信任而自行伪造的。  “经营过程中,赵某还伙同他人通过社交软件、电话推销、店铺海报等方式,以品牌官方授权店的名义,对外宣传推广招揽客户,并雇佣不具备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的人员,为客户提供侵权体验项目。”严俞杰表示,进一步调查发现,此类假冒线下体验门店共4家。  除乐高品牌外,苹果手机的“官方授权”店也存在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在刘某等人经验的一家苹果手机维修店中,警方发现,其在布置装潢和经营服务过程中以官方授权店名义,为客户提供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并以假冒品牌零配件或低档零配件冒充品牌零配件出售给客户,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而在汽车养护行业,使用假冒品牌商标标识,以品牌授权门店的名义,误导并吸引消费者购买假冒品牌贴膜服务,并按照车辆型号和车身长度,以市场价7至8成的价格,使用假冒品牌或低档贴膜产品为客户提供贴膜服务等行为较为普遍。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警方已累计查处涉及乐高、苹果及汽车养护侵权门店31家,涉案金额达510万元。  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七条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修改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意味着正式将服务商标纳入刑事保护范畴。  10月29日,针对服务领域假冒服务类注册商标违法犯罪行为,上海警方开展集中了收网打击行动,成功侦破全国首起假冒服务类注册商标系列案。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假冒乐高、苹果等品牌注册商标的赵某、刘某、赖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已被移交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0月至今,上海警方已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涉民生犯罪案件70余起,涉案金额3亿余元,累计保护了2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和专利技术进行传播和牟利,属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2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不小心,我们可能会遇到有人想骗我们的钱。他可能想骗走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甚至我们可能会不经意间陷入一些集资骗局。近日,57岁的中国商人施建祥于上周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被捕,施建祥被指控是因为2项欺诈和滥用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罪名。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的讨论和围观。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据外媒报道,现年57岁的中国商人施建祥于上周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被捕,他曾担任《叶问3》等项目的总制片人。据美国司法部的声明显示,施建祥被指控是因为2项欺诈和滥用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罪名,若罪名成立,施建祥或将面临最高10年的联邦监禁和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  上周,施建祥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一次有关加密货币投资的会议活动上被捕。10月28日,施建祥首次在美国联邦法院出庭,联邦治安法官认为他有逃跑的可能,下令将其逮捕拘留,将继续在迈阿密监狱等待审判。此前,施建祥因涉嫌集资诈骗而逃往美国,早在2017年,他便被国际刑警组织纳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叶问3》引出的非法集资大案  施建祥出身于1964年,在1999年通过收购包括“快鹿电缆”等破产企业,逐步建立快鹿系版图,后来涉足网贷领域。而快鹿集团资金链条断裂竟然是因为一场电影——《叶问3》。施建祥打算借助《叶问3》打造“互联网+电影+金融”这一全新的影视商业模式的标杆。  为了玩转这场资本游戏,他花了2亿买下《叶问3》的大陆发行权,然后通过自己控制的港股上市公司十方控股收购了一家小型的电影发行公司,并改名为大银幕电影发行公司作为《叶问3》的发行方。这样一来《叶问3》的票房就和十方控股的股价挂钩了,票房高涨,必然会带动公司股价大涨。  与此同时,快鹿旗下多支P2P、私募基金在影片发行前通过“金鹿系”、“中海投系”“苏宁众筹”“京东众筹”等渠道,以众筹、P2P的形式卖出相关电影收益权转让理财产品,从普通用户的口袋里掏出了大把的钞票,仅在苏宁众筹平台上就超过4000万。  比如快鹿旗下当天财富发行名为“咏春盈泰”的电影收益权转让计划,期限9个月,产品规模2亿元。也就是说,施建祥投资《叶问3》的资金其实来自将票房收益权打包成P2P和众筹产品卖给想做理财的人。这些钱在理财产品到期之后不但要还给投资者,还要付给投资者8%的固定年化收益,还要给出与票房挂钩的浮动收益。2016年3月4日《叶问3》终于上映,16小时票房破亿,34小时破2亿,60小时破4亿……  一部票房大片妥妥就要诞生了。但是上映第二天,就有网友晒出一张某电影院售票情况截图,一张电影票卖价200元,且都在午夜,且每10分钟就排一场,关键是场场爆满。几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影院超越北上广进入中国票房排名,甚至原本无人知晓的盐城影院都爆出50万。网上大量质疑该片票房造假的声音不绝于耳,广电总局终于出手查处《叶问3》票房造假行为。  “假票房”事件的大肆曝光令《叶问3》与快鹿集团陷入舆论漩涡和兑付危机。快鹿集团旗下理财平台金鹿财行遭遇投资人围堵挤兑,众多投资人齐至金鹿,要求兑付。2016年4月5日,票房造假曝光一个月后快鹿集团发布任免通知,同意施建祥辞去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十方控股也发布公告称,快鹿集团董事长施建祥因个人健康原因,辞去十方控股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职位。此时施建祥已经远走美国。  集资诈骗的钱能要回吗  理论上可以,只要他的资产拍卖后的价值足够用来偿还,而你又能拿出他收你多少钱的证据,或者是警方从他那里找到了明细,如果他都挥霍了,拍卖后也不够,或者找不到你被骗钱的证据,那就拿不回来了。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该《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1个亿,最后清理的时候就是1500万,清退的比例就是15%,都是一样的。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人往往采取一些不公平的竞争手段来获取利益。近日,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20万元,信息爆出,快速引起大波网友围观和议论。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据悉,此前完美世界在《刀塔》游戏T19勇士令状中推出一款游戏道具,并发布文章称,“一旦(T19)勇士令状结束,这些身心(其中包含本案中涉事游戏道具)将与小本子内的至宝一起永久绝版。”  但在2021年,上述宣称为“永久绝版”的游戏道具,又重新加入新一期勇士令状并更名重新售卖,实则道具完全一致,并未绝版。天眼查APP显示,北京世纪橡树科技有限公司为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股东,持股66.67%,北京世纪橡树科技有限公司则由池宇峰实际控制。  公开资料显示,由池宇峰担任董事长的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002624.SZ)A股游戏龙头,业绩增长主要来自游戏业务板块,包括《诛仙》《完美世界》《神雕侠侣2》及《新笑傲江湖》等,此外还代理了《DOTA2》和《CS:GO(反恐精英:全球攻势)》等知名电竞产品。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宅经济”拉动线上娱乐和社交需求,也给完美世界带来了不少收入。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者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有市场经营者实施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才构成不正当竞争。所谓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商品市场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众多的企业法人,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参与商业、服务业竞争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和合伙组织等。在市场中处于消费者地位的民事主体不属于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同业经营者  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发生在同行业经营者之间,主要是不法行为人对其同行业其他经营者权益的侵害。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时对消费者的权益也构成损害,但消费者权益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该种行为不属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规范的范围。由于竞争发生在同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也同样是生产或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指这种行为直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如果违反了其他法律而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则这种行为一般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本质上是以违反商业道德和商业行为为手段的竞争。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2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青铜峡民警、辅警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努力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起安全屏障。近日,一男子因对疫情防控不满,甚至公然侮辱警察。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10月30日18时,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里面发送侮辱人民警察的信息。获此信息后,城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因对小区疫情管控不满,在330余人的微信群里配发了一张侮辱人民警察的照片,公然对警察的形象进行侮辱。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其对在微信群里侮辱人民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青铜峡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一、寻衅滋事轻微伤如何判  寻衅滋事轻微伤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是判不了刑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寻衅滋事罪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寻衅滋事轻微伤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是判不了刑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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