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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许多声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欺诈的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最近,内蒙古包头警方报告了一起使用人工智能实施欺诈的案件。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诈骗的手段在多,最终还是要转账为准。所以不要随便转账就不会被骗了。那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内蒙古包头警方报告了一起使用人工智能实施欺诈的案件,福州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在10分钟内被骗了430万元。据报道,骗子通过人工智能面部变化和声音拟定技术,假装熟人实施欺诈。  案件披露后,许多报道称,他们需要警惕“人工智能欺诈浪潮”的到来,并曝光了许多类似的案件。例如,江苏常州的小刘被骗子冒充同学发声音和视频电话。小刘看到“真人”后相信了,“借”了6000元给骗子。  记者调查了解到,人工智能确实可以在技术上改变面部,拟定声音,但用于“广泛传播网络”欺诈需要很多条件。  一名被列入公安部专家数据库的警方告诉记者,如果这种欺诈必须成功:收集个人身份信息、大量人脸图片、语音材料,通过人工智能生成真实音频和视频;窃取面部对象微信号;充分掌握欺诈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熟悉与面部对象的社会关系,综合犯罪成本很高。  他认为:“相关报告对某些案件的典型细节描述不够准确。人工智能欺诈案件仍然是零星的。”他说,成熟的类型化欺诈犯罪往往具有在全国许多地方爆发的特点,但目前还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人工智能欺诈案件。  公安机关判断,近期网上“人工智能换脸换声诈骗在全国爆发”的传言不实,此类案件在全国发生不到10起,但这一趋势值得高度关注。网上一键换脸功能应用、小程序存在技术滥用的风险,需要加强技术防范和反应。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协理副校长、人工智能主任熊辉说:“目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经到了螺旋式上升的转折点,未来几年技术迭代将按月计算。”。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信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合成技术的门槛不断降低,逐渐向低计算能力和小样本学习的方向发展,可以通过手机终端完成,对计算能力和数据的要求显著下降。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技术支持,从面部合成逐渐发展到全身和3D合成,效果更加逼真。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特级专家、厦门美亚白科人工智能研发中心总经理赵建强表示,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加速渗透到网络欺诈、虚假信息、色情等领域。例如,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假冒明星和公众人物生成视频图像,以吸引网民。此外,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用于大规模实施非法犯罪,如批量、自动维护网络账户、发送虚假信息、模拟人工在线聊天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不再是实验室的半成品。引起热议的“换脸”和“拟音”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使用门槛低。  记者注意到,网上有很多AI换脸教程。在国内某知名App上输入“换脸”,弹出的高频搜索记录显示“换脸软件”、“免费换脸App”、“如何做换脸视频”、“换脸算法”等。一个名为“历史上最强的AI换脸软件正式上线!技术门槛大大降低”的链接介绍了一个换脸软件,教授如何通过视频演示教程使用。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综上所述,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迭代的加速,由于使用边界不明确,欺诈风险正在积累,需要高度警惕。但凡要转账的就要警惕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买卖机动车如果未过户,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应该各打50大板吧。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12月1日,许帅(化名)驾车在普通公路超速超车,与王岩(化名)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王岩受伤。交警认为许帅负事故全责,王岩无责。经查,许帅驾驶的肇事车辆,登记在原车主刘畅(化名)名下。  许帅于2021年11月4日,从刘畅处购买了该车辆,且已交付许帅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之后,王岩将保险公司、许帅、刘畅讼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许帅、刘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  刘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买卖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本案中,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刘畅已经将汽车卖给了许帅,并且交付给了许帅使用。虽然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许帅是这个汽车的所有人,并且在实际使用这个汽车,而刘畅已经不再占有和支配这个汽车,也就无法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控制和防范的能力。因此,对于王岩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刘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许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本案正是体现了民法典维护交易安全和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为妥善保护各方利益,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外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近期,一男子被拘留半个月,为寻刺激多次盗窃女性内衣。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个肯定是心理变态了,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那么,盗窃内衣内裤会判刑多久?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祁东县公安局灵官派出所在“春夏攻势”行动中,抓获多次盗窃女性内衣的违法行为人蒋某。  6月3日,灵官派出所接辖区付某(女)报警称,其晾衣房的内衣多次被人盗窃,十分苦恼,同时也担心人身安全,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及时破案,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办案民警通过视频、走访群众,于6月5日抓获违法行为人蒋某,蒋某交代自己心态扭曲,为寻求刺激,三次前往受害人付某家的晾衣房实施盗窃,办案民警在蒋某家中缴获其盗窃内衣7件。目前,违法行为人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例1  5月29日,从湖北宜昌西陵警方获悉,近日,一名男子深夜撑伞偷盗女性内衣,被行政拘留5日。  近日,西陵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一小区发生盗窃,被盗物品中有女性内衣物。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正值深夜,一名身着长衣长裤的男子撑伞遮住脸部,快速从晾衣架上取下内裤等衣物搭在手臂上。  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男子的身份。该名男子落网后表示,“听说挺刺激的,一时脑袋糊涂(就偷了)。”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2  9月14日下午,单县公安局高韦庄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妻子晾晒在自家院中的内衣内裤被人偷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正是同村居民黄某。民警立即赶到黄某住处,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刑拘,案发当日正是其刑满释放的第2天。上午黄某还曾前往派出所备案,下午独自在家寂寞难耐,便想起了同村的暗恋对象,遂翻墙入院将其晾晒的女性内衣内裤盗走。  目前,黄某已被单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盗窃内衣内裤会判刑多久  偷内衣一般属于违法,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仅会被公安机关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如果多次盗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应该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综上所述,偷盗是违法行为,小编呼吁大家,如果发生诸如内衣内裤被盗等此类案件时,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不要纵容犯罪分子一再作案。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近期,一老人儿媳儿子离婚,老人索要百万欠款获得法院支持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老人还是有法律意识的,懂得借助法律的手段依法维权。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964年出生的湖南老人吕亮,一直承担着儿子、儿媳和孙子女的生活支出,不仅帮助二人购房,还负担了伙食费和奶粉钱。  2022年,儿子儿媳离婚,吕亮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本金。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了这一民间借贷纠纷案,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夫妻俩需共同偿还142万元借款。  2010年,吕亮的儿子与儿媳登记结婚,一年后,他提供30万元帮助二人买房。婚后,二人育有三名子女,次女在美国出生。  其间,吕亮一直负担家庭的伙食费和三个孙子女的奶粉钱。儿子为做生意,找吕亮借款1125500元。  2022年6月,儿子儿媳离婚。  吕亮表示,30万元买房是儿子开口找自己借的。且儿媳和儿子并无固定收入,儿子借款做生意也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儿媳则认为,30万元的购房款是老人家的赠与,并非借款。另外,前夫做生意赚了七八十万,完全能够负担一家在长沙的开销,不需要向吕亮借款。并且自2019年,前夫就开始挥霍无度,即便借款,也可能是用于个人消费。  吕亮称,儿媳曾提出买房、买车、去美国生子等一系列高消费,儿子为满足其虚荣心,找各种平台借款,最后还不起了,才找自己借钱。因此债务应当由儿媳与儿子共同偿还。  法院认定,吕亮之子的经营收入和向吕亮所借款项,均用于购买夫妻二人的房产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案涉1425500元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当共同偿还该借款,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跟老人有类似的经历,可以依法维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广西一村民因酒后伤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禁止在3年缓刑期间饮酒。如果男子在家偷偷喝酒怎么办,谁来监督禁酒令的执行?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对啊,怎么执行监督呢?如果没有偷喝了酒又怎么办?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月24日23时许,被告邓某酒后在柳城县凤山镇某“电商服务站”旁遇到被害人邓乙(化名)。他们因琐事吵架。邓某捡起路边的一根棍子,先后击中邓乙的头、胸、肩,造成邓乙受伤。  经鉴定,邓乙的伤害构成重伤二级。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签字具结,主动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他有悔改的表现,对他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依法适用缓刑。但考虑到邓某酒后受伤,应禁止他在缓刑期间饮酒。  因此,柳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禁止邓某在缓刑期间饮酒。  6月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邓某所在村委会负责人。据村干部介绍,邓某家有残疾父亲,还有两个孩子要学习,几年前才脱贫。邓某平时比较诚实,但喝酒后容易惹麻烦。邓某某和邓乙有亲属关系。事发后,邓某某作出赔偿,邓乙受伤后原谅邓某某。  据介绍,法院是来村里宣判的,当时很多人都参加了。法院在发布消息时还表示,邓是家里唯一的壮年劳动力,适用缓刑更有利于生产经营,实现家庭致富,照顾家庭,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因为被告平时诚实善良,但饮酒后对自己情绪和行为的控制力较差,本案也是酒后发生的,所以在缓刑期间禁止饮酒。  看到法院发出的消息后,不少网友担心无人监管,禁令流于纸面。如果邓某某在家偷偷喝酒,谁来管?  据村干部介绍,邓某的父亲在判决中表示,要监督邓某执行禁酒令。此外,一名村干部与邓某是邻居,也会进行监督。判决结束后,村委会还通过聊天组通知村民,大家都会监督邓某。一旦邓某喝酒闹事,村民可以向派出所报告。  案例1  今年5月,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被告发出禁酒令。法院还表示,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禁令同时送交社区矫正机构、公安局、检察院,由三个部门共同监督。  案例2  今年4月,云南省迪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听取社区矫正机构的社会调查评价意见后,法院在依法判处被告人刘的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间饮酒。  案例3  2022年1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袭击警察的刑事案件。被告罗被判处控制两年,并在控制执行过程中禁止饮酒,即饮酒超过适量饮酒或一般社会饮酒的标准。  法院可以在判处刑罚的同时禁止被告人的一些行为,如跟踪骚扰、饮酒等,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间违反禁止令的,司法机关一旦掌握证据,可以撤销缓刑,并将被告人监禁。  禁令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执行。   综上所述,禁令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执行。任何人都有权举报法院发布的“禁酒令”。此外,被告人在缓刑期间除执行禁令外,不得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缓刑将被撤销。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校园偷拍不是第一次听闻了,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名男生在教学楼女厕偷拍。目前,涉案男孩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太恶心了,都已经是成年人了,还不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吗?那么,校园偷拍被抓怎么处罚?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透露,男孩在女厕所里拍了几张照片,许多女孩被拍了下来。有人发现头上有黑影,就抓住了。但上述声明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6月8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位老师说,经核实,涉案学生是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1  近日,四川成都某高校有一名男生进到女卫生间进行偷拍,被发现后抓个正着,学校也已经报警处理,随后决定勒令该男生退学,网友们直呼学校干得漂亮。  11月中下旬,四川成都的西南交通大学有一位男生在教学楼的女卫生间偷拍被当场抓住,并报警处理,涉事的男生已经交由警方进行调查处理。  案例2  11月14号,中国矿业大学“男子女厕偷拍事件”引发热议,对于该校学生杨某私自进入女厕偷拍,矿业大学的处理结果是留校察看,但是受害者均不接受,谁都不该成为他下一次作案的受害者,应该将这种表态开除学籍。  事情发生在10月23号,受害女孩在8点钟进入教学楼北侧的教室洗手间,她如厕看手机的时候,突然发现类似手电筒发出的光,她以为自己误按了手机手电筒,但发现不是,而是从隔间前面门的正下方透过来的光,她还以为是谁掉了手机或者找东西,手机就被人拿走了。  她没多想,但是隔了十几秒,她看到有人拿着手机从隔壁厕所伸了过来,她意识到有人偷拍,立马大吼,说着打电话让同学过来,对方就收回了手机,但是受害女孩不确定对方是不是走了,当时厕所就变态男和她,她不敢开门出去。  直到同学赶过来后,说没人了,她才打开厕所门走了出来,受害者难以置信在大学中居然碰到这种事,她和同学去学校的警务室写了记录,保安说,偷拍的人已经抓到两三个了,一直没有人被开除,之后偷拍受害者女孩的学生杨某被抓获。  法律知识  校园偷拍除了触犯我国目前高校企业内部的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园偷拍行为还可能发展存在严重违反《治安风险控制管理处罚法》,传播、售卖隐私照片则可能被追究刑事法律社会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偷窥、拍照、窃听、传播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偷窥、拍照、窃听、传播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学生的做法,不仅是违反学校纪律的问题,也是涉嫌违法的问题。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近日,网曝四川一公务员被曝出轨女同事,当事人回应当天朋友心情非常不好才拥抱,动作很浅,正调解离婚。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拥抱是安慰同事,抚摸是正常动作,牵手是拉去吃饭。这种解释水平,文笔肯定不错,但就是不能信服。敢做就敢当,没必要撒谎,谁也不是傻子。还要起诉离婚,难道东窗事发,准备离原配,娶小三了么?那么,婚内出轨证据有哪些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7日,四川宜宾。一网友发文称,公务员丈夫与单位同事一同开房并曝光视频,网传视频中,女子在电梯中几次抚摸男子额头,男子拥抱女子。6月8日,当事男子表示:自己并未出轨,当时是在安慰同事,牵手是为了拉她下楼吃饭。他还表示:现在正在找律师调解离婚,如果调解未果将提起诉讼。对此,该地县政府表示,纪委已介入调查。  案例  近日,四川成都,妻子举报90后丈夫出轨50岁女领导。身为公职人员更应该坚守道德底线,网传成都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先某,先出轨电子科大的女学生,后来又趁妻子在家带孩子的时候,和残联快50岁的女领导搞在一起。先某妻子发文披露了一些情况,另有截图显示,还有多张露骨聊天记录被先某妻子曝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婚内出轨证据有哪些  1、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3、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4、现场证据   综上所述,婚内出轨包括电子证据、视听证据、现场证据、文字证据。婚姻不易,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忠诚。婚内出轨是不道德的行为,我们应该抵制。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日前,江西一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小便池清洗餐具的视频在网络曝光,引发网友的热议和关注。官方通报责令停业整顿。那么,停业整顿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7日,反映“九江某幼儿园在小便池清洗餐具”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九江市立即成立由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涉事幼儿园系柴桑区阳光幼儿园,视频反映情况属实。  目前,市联合调查组已责令该园停业整顿,对其负责人及涉事人员进行调查。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停业整顿法律依据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责令停业整顿属于行政处罚,由《行政处罚法》规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据《行政处罚法》程序,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综上所述,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责令停业整顿属于行政处罚,由《行政处罚法》规定。幼儿园承载着小孩子的快乐童年,希望学校加强对工作人员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共创一个美好的健康的校园环境。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近期,某高校食堂出现"鼠头鸭脖"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近期,该高校学生称,又在食堂吃出大青虫。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又是什么情况啊,期待官方怎么回答,怎么做出解释。那么,如果在食堂吃出异物怎么赔偿?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8日,据@巨浪视频 消息,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大山(化名)称,他中午在食堂一楼就餐时,发现一位同学在饭里吃出了大青虫。大山称,那位同学比较内向,自己发现后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拍照,随后有工作人员将饭端走,并添加了那位学生的微信,后续如何处理他并不知情。大山表示,此前疑吃出老鼠头的窗口目前还在营业,但很少有学生去吃。巨浪视频联系该校核实相关情况,截至发稿,该校官网公布的多个电话均无人接听。  6月7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学生告诉记者,学校食堂几乎每个月都有大量投诉,“钢丝球、毛发、小虫子等异物都是很正常的事。”  该名学生表示,食堂早前在聊天软件上建立了一个意见反馈群,每个月在群里学生投诉菜品问题的图片20张还不止,“截图一张图里都截不全,基本上吃出钢丝球、头发、小虫子等异物在这个学校都算正常的事情了。”  据该学生向记者出示的社交软件群聊图片记录显示,光是2023年4月,就有多达20张图片反映食堂菜品出现问题,5月则有近30张图片。  在6月2日,也就是学生在食堂吃出“鼠头鸭脖”事件的第二天,就有两名学生在意见群里反映吃到体型大小不同的虫子。  记者从多张图片中观察到,里面大多是关于菜品里出现小虫、毛发以及不明异物的投诉。值得一提的是,食堂5月份还曾在群里发布过学生食堂问卷满意度调查。  案例  2019年9月28日,。一名外地来桂读书的大学生在秀峰区某串串店用餐时,突然发现菜品中含有金属丝状物一根和不明异物一块。于是,他立即找到餐饮店的工作人员,气愤地要求赔偿损失。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因餐饮店负责人不在,在其权限内仅可赠予饮料及更换菜品作为赔偿。对此,消费者表示不满,他认为按照有关法律,其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因赔偿问题无法与店方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于是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人员到现场检查后,对餐饮店提出了整改要求。之后,餐饮店进行了整改。但对于赔偿问题,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无法调解。于是,消费者一纸诉状将餐饮店告上法庭,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直到今年4月,该案被秀峰法院受理。法院依法将此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近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原告10倍价款的赔偿金。对此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就餐,并支付相应的餐费,双方已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定被告销售的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依据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其10倍赔偿金,于法有据。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最终法院判处餐饮店支付原告10倍赔偿,即1490元。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小编在此提醒经营者,作为食品经营者一定要严把质量关,否则就要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近期反腐加压,越来越多的大小老虎也都被查落马了!四川省统计局局长范毅,被查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怎么判?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6月8日消息:四川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报道显示,6月1日,范毅参加了调研活动。  官方简历显示,范毅出生于1963年11月,四川彭州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郫县县长,崇州市委书记,成都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  2017年6月,范毅任成都市副市长,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等职。2018年10月,他任四川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1月,范毅当选四川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至此番被查。  2020年8月至9月,四川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开展了巡视。当时巡视反馈指出,四川省统计局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还存在差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处理还未形成常态;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对统计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直属单位财务、“微腐败”风险的监督约束不够有力;机关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填报的统计数据存在报表多、指标繁、频次高、内容和指标重复交叉的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不够严格,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使用不规范;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存在机械完成任务、被动应付检查的现象。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问题整改还存在欠账等。  案例  日前,中央企业7名管理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现通报如下:  1.南航集团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赖建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航集团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黔东南州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中煤集团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伯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安徽省淮南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兵器工业集团装备保障部生产准备处处长杨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和湖南省怀化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珏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国机集团恒天集团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赵黎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机集团纪委和山东省寿光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东风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车辆试验部部长于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纪委和湖北省十堰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怎么判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也不一定会判刑,需要根据涉嫌何种违纪违法。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七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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