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长沙市开福区恒大雅苑附近发生一起撞人事件。从开福区官方人士处获悉,目前,该案件嫌疑人已落网。 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6月6日13时左右,长沙地铁3号线3号出口往滨河路段(月湖公园北)发生一起面包车碰撞行人事故,目前有9人送医。经初步核实,39岁的男子兰某(怀化辰溪县人)驾驶面包车撞到多名行人后,逃逸至五矿春和景园小区附近路口后弃车逃离。目前,人员救治和情况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 “我们街道主要领导已经赶到现场了,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6日下午,开福区洪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当时经过那个地方时,我还不知道是这个事情,以为是普通的交通事故。”6日午间,市民张丽(化名)坐375路公交沿着洪山路往万家丽路方向行驶时看到,在靠近地铁3号线长沙大学站附近,有一位年纪不大的女士,穿着防晒上衣,坐在地上,好多人围着她,旁边还有倒地的电动车,“好多人围着她,有救护车、警车等到场。” 案例1 2023年6月2日6点21分许,滨州市滨城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唐赛儿转盘发生一起逃逸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勘查,同时联系另一民警调取事故现场及附近区域的监控,通过查看监控图像进一步锁定逃逸车辆为鲁MX3***,通过调取卡口信息,发现该车辆最后出现的位置在黄河六路渤海三路并向东行驶,紧接着转入黄河六路渤海三路以东某小区内,再未上路行驶。民警迅速带队到达某小区进行搜寻,在排查中发现并控制事故车辆,办案民警通过六合一平台,进一步确认车主相关信息。 经询问,驾驶员邵某对驾驶车辆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随即对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无酒精含量。在检查邵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2 近日,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驱车至河南省夏邑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肇事后逃逸一年半的驾驶人吴某杰抓获,为受害人及其家属伸张了正义。 2021年12月10日晚19时57分许,吴某某驾驶豫****2K号轻型厢式货车,沿51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致单县终兴镇某路段时,与一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死亡。经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吴某某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但吴某某肇事后潜逃,拒不到案,使受害人家属得不到赔偿。办案民警多次对吴某某的亲属做工作,要求亲属劝说吴某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吴某某置若罔闻,拒不到案。吴某某又切断了与其家人的联系,好像人间消失了一样。但这些困难并没有吓到办案民警,随着时间的流逝,吴某某逐渐放松了警惕。2023年5月24日,民警了解到吴某某在夏邑县活动,办案民警马上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连夜将其抓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小事故逃逸如何都是处理 1、小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小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360集团创始人兼CEO周鸿祎离婚案有了新进展,他已完成向前妻胡欢转让公司股份约6.25%的股份,市值约为68亿元人民币。此前,周鸿祎拟将6.25%股份分割给前妻,按当时的股价计算,市值近90亿元。尽管前妻承诺未来不减持公司股份,但股价仍下跌超过20%。这场离婚案的分手费也因此缩水了20亿元。 案例 2016年10月,张小雪与王小雨登记结婚,2018年8月,王小雨签署购房合同,购买了一间写字楼,张小雪支付了部分购房款,2019年,王小雨办理了房产登记,产权登记为王小雨单独所有。2021年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开始分居,张小雪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小雨离婚。王小雨抗辩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法院于2021年3月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判决作出后,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2022年8月,张小雪再次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小雨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王小雨名下写字楼一间。 王小雨认可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写字楼已经出售。该写字楼是王小雨与其朋友共同出资购买,因王小雨母亲生病需要医疗费,便将该写字楼卖出,所得款项还给了共同出资的朋友,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母亲医疗费。王小雨提交了出售写字楼的合同,出售价格为60万元。张小雪认可60万元基本符合市场价格,主张王小雨在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私自出售房产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对该财产的分割,应少分或不分给王小雨。 法院审理 双方均认可感情已经破裂,故法院应依法判决张小雪与王小雨离婚,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应如何认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方式。 法院核实了涉案写字楼的权属登记,确已经过户给案外人,60万的出售价格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故涉案写字楼已不属于张小雪与王小雨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王小雨出售房产所得的价款属于房产转化而来,亦应按照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依法处理。该写字楼系两人婚后购买,虽然王小雨主张系其与朋友共同出资,但没有提交证据,且张小雪有出资记录,故出售前的写字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小雨主张写字楼出售所得价款已经用于返还朋友和支付母亲医疗费用,但亦未提交证据,而且如此大额的资金均通过现金方式处理亦不符合常理,故法院认定王小雨出售房产所得60万元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写字楼虽然登记在王小雨一人名下,但仍然是张小雪与王小雨的共同财产,王小雨擅自出售应当认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最终,法院结合房产价值、出售所得价款等因素酌情认定王小雨分得写字楼出售价款的40%,即王小雨应支付给张小雪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36万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该条规定与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相比较,删除了原条文的时间限定“离婚时”,即认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而导致少分或不分时,不需将上述行为的发生时间局限于“离婚时”。也就是说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存在上述情形,都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该规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如此才能体现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共有。故将隐藏、转移等方式侵犯共同财产而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时间范围扩大至整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更符合共有的法律理论。 夫妻双方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双方应二人一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隐藏、转移等侵犯对方的财产共有权利的行为,既是破坏夫妻信任应受谴责的做法,更是违反法律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好聚好散,体面分手。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六旬老人求助公安寻亲,民警受理后发现,老人竟是31年前一起命案逃犯。5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表示,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您要告诉我真实姓名,不然我们没办法帮你找家人呀?” 2023年5月,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接到一位老人的求助称,想要找自己的亲人。可无论民警怎么询问,老人始终对自己的身份信息遮遮掩掩,无法清晰表达。 老人执意不肯说出真实姓名,但归家心情急切。为尽快帮老人找到家人,民警通过各种途径搜寻与老人相关的信息。然而,民警却意外发现,老人似乎与31年前一起持刀杀人命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查清事情真相,民警当即驱车2000余公里,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取得了嫌疑人的DNA,并通过实验室进行比对,结果显示老人正是当年命案的嫌疑人李某。 经查明,老人原为吉林省农安县人。1992年6月2日,因与邻居郑某发生口角,李某气急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向郑某,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李某踏上逃亡之路,自此销声匿迹。信息确认无误,抓捕时机成熟,警方立即对李某实施抓捕。至此,这起31年前的命案成功告破。 案例 1月30日15时许,清远市公安局龙塘派出所巡逻队员巡逻至清城区龙塘镇某广场时,发现有一名男子倒在地上,随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在询问男子身体状况与身份信息时,男子却支支吾吾,眼神躲闪,四处张望。出于职业敏感,巡逻队员一边继续与男子交谈试图获取更多信息,另一边迅速向上级反映情况。 龙塘派出所立即指派值班警力到场,到场后,初步判断该男子程某为网上在逃人员,于是马上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通过进一步核实,民警确认程某是2003年的网上追逃人员。经讯问,程某本人供述其曾在20年前在外地犯案后一直潜逃。20年来东躲西藏,改头换面,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试图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没曾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随后,龙塘派出所当晚顺利将程某移交至属事公安机关。 逃犯被抓回后怎么量刑 逃犯被抓回会从重处罚。 逃犯被脱逃就会构成脱逃罪。 1、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措施;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综上所述,逃犯被抓回会从重处罚。
逃犯被脱逃就会构成脱逃罪。对于在逃人员,警方将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同时也正告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综上所述,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身试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我只是发发小卡片,这不犯法吧?”6月4日下午,当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东海派出所民警抓获扰乱公共秩序的文某时,文某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美女照片+醒目电话”,一张巴掌大的卡片,细看你就会发现,上面的内容涉黄了——这就是文某口中所谓的小卡片。 在公共场所散发这样的小卡片,会严重扰乱社会的治安秩序,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东海派出所近日接连抓获2名发放涉黄小卡片的违法人员文某(男,23岁)、黄某(男,31岁)。 据文某交代,其于5月31日在网络上加入一个兼职群,对方称只需帮忙发一些小卡片就可以挣钱,一天完成2000张的任务就能获得200元。文某觉得这份工作既轻松又能挣“快钱”,便“入了行”。6月3日,对方通过快递给文某寄来了1万张小卡片,当天晚上,文某就按照要求在各酒店门口散发小卡片,完成2000张的任务后将视频发送给对方就收到了200元的转账。次日,当文某准备再次出门时被警察找上门了。 黄某同样加入了一个兼职群,于5月29日在市区某酒店通过房间门缝塞涉黄小卡片近百张,于5月30日被东海派出所抓获。 目前,2名违法人员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扰乱社会治安罪如何量刑 我国《 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者,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 立案 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
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
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
综上所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者,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一女子为求复婚替前夫还债,编造各种理由,诈骗40余名被害人钱款156万余元。近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在瑞金医院周边,林某某和母亲谌某某拉住一年轻女子小芹(化名),称母亲患有忧郁症、心脏病等疾病,急需看病配药,询问小芹能否借钱,一个月后发工资了马上还。小芹出于同情转账了800元,并互相加了好友。 往后两个月间,林某某找小芹聊天以博取信任,小芹先后又转账了400元、4000元借给林某某带母亲看病。之后,林某某以各种虚假理由,先后100余次骗取其钱款近67万元。 到案后,林某某承认自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的事实:“我骗她钱的时候是没有能力还的,骗的钱都被我用来帮前夫还债,他说只要我帮他还债就和我复婚。” 经审查,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林某某虚构母亲无钱看病、境外资金转入需要缴纳手续费等理由,骗取小芹在内的4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56万余元。 案例 近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花山派出所接到匿名报警称有人在某社区一民房内进行诈骗,接警后办案民警李林、龙遨立即对该线索进行调查,在清楚事实经过后民警将涉嫌诈骗的胡某等4人带回了派出所。 自2022年4月份起,胡某与邵某同时注册多个微信账号利用某交友软件添加多名男子,聊天过程中谎称其是已婚妇女,目前夫妻感情不和,长期遭受丈夫家暴,以获取对方的同情和怜悯。随后便经常与其发信息互动,嘘寒问暖,把自己打造成温柔可人的形象,制造暧昧气氛,然后通过话术暗示对方以请自己喝奶茶、买礼物等形式变相骗取钱财。2023年4月,邵某和胡某见该方式有利可图,便租了一间民房,并招聘了2名业务员江某、石某使用类似固定聊天话术骗取男子的钱财。因其每次骗取的钱财数额不大,为50-200元不等,一般上当的男子也不会报警,胡某等4人正是利用了对方这种心理,骗取了近千名男子的钱财。 经审讯,胡某等4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是违法行为,在我国是严厉禁止的。切勿以身试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近日,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并且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6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德云社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人为王惠。 案例1 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李沧区薇芙美容中心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被李沧区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02月21日,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接其他机关移送后到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068号5号楼602户的李沧区薇芙美容中心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对外开展生活美容经营服务。 该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可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依据相关规定,李沧区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2 日前,九里亭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了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辖区内经营足浴服务的场所。执法队员在对一家足浴店现场执法时,发现店内未查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调查确认,负责人方某某表示其对外经营足浴修脚等业务,今年4月店铺才装修完毕,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执法队员随即向其普法,告知其这种心存侥幸的态度不可取,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存在隐患。执法队员责令该商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从事理发、足浴、美容等行业的店铺,需前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合法有序经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5月25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白箬大队接到网友举报:一台白色小车行驶至长张高速宁乡服务区出口时,突然停车调头,逆行进入服务区,导致后方车辆纷纷紧急制动,情况十分危险。 交警核实相关信息后,及时通知白色小车驾驶人尹某到队部接受调查。尹某称是因为当时自己驾驶的车辆油量不足,又错过了服务区入口,所以才逆行。随后,交警对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案例 近日,在五角场环岛区域,一辆逆向行驶的小轿车,差点与旁边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相撞,场面十分危险。环岛怎么会有逆向车辆?驾驶员难道是酒驾?在收到多位车主举报后,杨浦交警立即对逆行车辆及其驾驶员展开查找。 经调查,原来,驾驶员王先生家住浦东新区,对五角场环岛区域的交通规则不熟悉,在环岛入口处跑错了车道。“发现错了以后我自己也慌得不行,但后面已经有很多车了,倒回去也不可能,就只能硬着头皮逆行了。”王先生歉意地说道。 “驾驶员在碰到环岛这类型的道路时,不管是驶入环岛,还是驶出环岛,都要逆时针绕行。”针对王先生的失误,杨浦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刘帆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车辆逆行怎么处罚 1、逆向行驶会的处罚具体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市区逆行的,记三分,罚款200元;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一次记12分; (3)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不会记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小编呼吁大家,为了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车辆在路上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勿把生命当儿戏!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5月9日,西渡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罗某报案,称其被拉进一个微信群领取红包,之后便根据群主的提示向对方提供的账户内转账3万余元,待联系不上对方才恍然大悟:自己被电信诈骗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综合研判,发现本市周某的对公账户为该案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此外,在案发前后周某(男,25岁)与陈某(男,29岁)、肖某(男,31岁)、刘某(男,25岁)、彭某(男,37岁)、肖某(女,25岁)等5人联系密切。办案民警围绕线索深挖上下线,抽丝剥茧,经过多日深入侦查,一个人数众多、分工明确、作案多起的卖卡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明,2023年4月份至今,以陈某为首的团伙招揽办卡人员、开办对公账户,多次组织人员利用银行卡、网络支付工具,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帮助,转移诈骗资金,涉案1500万余元。经审讯,陈某等人对帮信犯罪团伙进行卖卡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我觉得他们没干好事,不像好人,但是我太缺钱了,就把银行卡卖出去了。现在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干了。”为了700元好处费,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当民警告知自己将被刑事拘留,未来可能还会影响子女工作政审,作为准爸爸的赵某在北京大兴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询问室内,流下悔恨的泪水。 自4月底以来,大兴警方针对“两卡”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高压严打,20天内抓获7名涉嫌帮信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嫌疑人。工作中,民警发现以上7人的银行卡近期都有异常大额资金流水情况,存在洗钱“跑分”嫌疑。 其中,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依然非法出售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他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有甚者,为获取更多的报酬,由本人使用实名制银行卡,通过取现转存的方式,帮助不法分子达到洗钱“跑分”的目的。相关证据显示,王某、李某明等4人还存在提供转账或者代取款帮助的情况。 在派出所询问室里,嫌疑人王某正在向民警侃侃而谈自己的生财之道:“这是一种新的赚钱方式,他们公司是为给员工发工资,才需要借我的银行卡走点儿账。这商机可不是谁都能遇上的。”王某还说,“只需要在手机上转账,随时随地都可以操作,我没多想就参与了。”因为缺少法律常识,王某自认为这是一条鲜有人知的财路,不想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你这哪是什么新财路,明明是给人洗钱!”民警一脸严肃地说,“洗钱就是把不正规渠道所得的钱经过多张银行卡转来转去,最后把这些钱合法化,洗钱是违法的。” 最终,经过民警对法条和相关案例的讲解,王某逐步明白自己原来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悔不当初。 “那段时间我缺钱,本想办理银行小额贷款救急,但后来听说有人有偿‘借用’银行卡刷流水,一天能给上千元的好处费,如果参与帮助取现,挣得会更多。”与王某不同,李某明可谓是知法犯法的典型,“我把银行卡给对方使用,对方就每天给我2000元的使用费,这钱来得太容易了,他们的钱应该不是从正经途径来的。” 李某明说,“我在手机APP里看,他们用我的卡刷了两百多万。本想着干个一次两次没什么事,可不想还是被警察发现了。”在派出所询问室里,李某明重重地低下了头,主动向民警坦白了3个月前自己如何因为一时贪念和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我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保证以后不再这样做了。” 买卖手机卡违法吗 买卖手机卡违法。买卖公民手机卡等个人信息属于犯罪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实名制的手机卡中有对方的隐私信息,倒卖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是指该经营活动需要行政特别许可,但是未经特别许可而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综上所述,买卖手机卡违法。买卖公民手机卡等个人信息属于犯罪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小编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走上被利诱办理、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或注册工商执照的不归路。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6月2日下午5点15分,黔西南州安龙交警在普坪镇戈塘街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后箱内载着小孩,行驶在路上歪歪扭扭,非常可疑。于是交警立即将车拦停。 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满脸通红,语无伦次还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涉嫌酒驾。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身体里每100毫升血液含448毫克酒精,涉嫌醉驾。交警立即要求他联系家人将孩子接走,随后将他带到医院抽血送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 近日一男子在喝了五六瓶啤酒后竟开车去接孩子放学,返回家途中被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酒精检测涉嫌醉驾。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据了解,男子之所以敢酒后驾车,一是认为自己并没有喝多,再就是觉得当天天气气温骤降,交警不会上路执勤。他的这个想法具有一定代表性,很多酒驾醉驾者大多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被查的,但持这种心理层出不穷。 酒驾怎么量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切勿成了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更不能拿儿女生命安全开玩笑!小编在此呼吁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从租车公司租赁车辆,用租赁的车辆作抵押或转售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生活,采取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真的能“空手套白狼”吗?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微信公众号5日发布了一则相关案例。 被告人小李以伪造的车辆手续或利用原车主身份信息,先后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16辆汽车抵押或出售给他人,骗取被害人224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之后,租赁车辆到期,租赁公司前去回收车辆,被害人方才发现被骗进而报案。公安民警在岳阳某车行内将被告人小李抓获。 法院认为,小李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对其的指控成立,但小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小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二、责令被告人小李将诈骗被害人的财物退赔给被害人。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综上所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用租赁的车辆作抵押或转售是违法行为,涉嫌诈骗罪,小编呼吁大家,这样的行为千万不可取。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