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云社因无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3个月被罚3万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要以身试法,要遵守法律。那么,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并且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6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德云社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人为王惠。
案例1
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李沧区薇芙美容中心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被李沧区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02月21日,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接其他机关移送后到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068号5号楼602户的李沧区薇芙美容中心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对外开展生活美容经营服务。
该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可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依据相关规定,李沧区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2
日前,九里亭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了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辖区内经营足浴服务的场所。执法队员在对一家足浴店现场执法时,发现店内未查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调查确认,负责人方某某表示其对外经营足浴修脚等业务,今年4月店铺才装修完毕,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执法队员随即向其普法,告知其这种心存侥幸的态度不可取,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存在隐患。执法队员责令该商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从事理发、足浴、美容等行业的店铺,需前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合法有序经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6 10: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