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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经过一年缜密侦查,成功打掉该特大跨境网络赌博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期间,绿园分局先后在安徽省六安市和吉林省长春市捣毁网络赌场窝点8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5名,依法扣押用于开设网络赌场的电脑7台、手机100余部、涉案银行卡30余张。扣押涉案赌资人民币1100余万元。涉案资金流水约人民币3亿元。  2020年11月,绿园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从2020年6月份开始,姜某某在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通过网络建立微信群,利用福利彩票中某玩法开奖规则,组织群内1000余名玩家进行网络赌博,同时带领群内玩家(李某,李某某等人)在平台中投注,姜某某从平台中抽成获利,千分之一抽取等值实际货币,同时其上线曹某也按照与姜某某等额比例获利。民警查清曹某身份后立即奔赴安徽省将其抓获。由于团伙组织庞大,涉及地域广,分局迅速成立案件专班对该案进行侦查。  经查,以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境外架设网络服务器并设立运营窝点,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通讯工具,在境内发展代理、会员、赌博招募群主,涉及“吉林快三”“韩国快三”“百家乐”等多种玩法的网络赌博形式进行赌博。该团伙在国内发展代理30余人、建立各种通讯软件赌博群百余个,招揽遍布全国参赌手机用户共计2000余人。  目前,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中3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45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赌博罪罚金要交吗  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赌博处罚金的具体金额,所以由发官自由裁量。   赌博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赌博罪不仅影响到社会安定还会使自己的家庭或者是生活收到威胁,所以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我国法律中有相关规定赌博罪是会被处罚罚金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10
  在借贷关系中,前有“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后有“今借”与“今借到”的不同。很多人都没想到,一个字的差别,法律效力却天差地别,一不小心就会导致借出去的钱打水漂了。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今借”与“今借到”的区别  我国《合同法》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将出借的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作为生效条件。  “今借”从字面上理解,只是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不能说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所以,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而“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说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但并不是所有持“今借到”借条的出借人向法院主张权利都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对借款行为存在着合理的怀疑,如大额借款等,则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出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出借能力、借款方式、走款途径等,通过生活经验法则进行审查。  怎样避免打借条的陷阱  1、千万别写错名字  中国汉字那么多,很多时候会有同音字或是看上去一样的字,如果落款签字的时候,将名字写错了,当纠纷产生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借条的效力无效。所以在打借条的时候可以把身份证拿出来对照或是将身份证号码写上去,这样即使是名字潦草认不清或是错误的话,也可以凭借身份证号确定身份。  2、不要代写借条  如果借条是别人代写的,一旦发生纠纷,在法院进行证据鉴定,发现字迹不是借条双方当事人的,那么可能会导致借条没有效力。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最好是当面亲笔书写,不要找人代写。  3、不要有歧义语句  如果在借条中出现有歧义的句子,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发生。比如:“现还欠款5000元”,就可以解读成两种意思,一个是“归还”,另一个则是“还欠”。两种不同的解读也会导致结果的不同,所以在收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有产生歧义的句子出现。  4、以“收”代“借”  “收”和“借”是完全不一样的,有人在写借条时,本意是从某某那里借到了多少钱,但可能回因为个人理解习惯,写成了“收到某某多少钱”。那么不同的字代表的意思也就不相同了。  5、签名不要用绰号且字迹一定要清晰  借条的落款,需要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最好写上身份证号,以及按手印。  6、利息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利息最好写上,但也许利息比例也需要在法律规定内,否则将会导致利息条款无效。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注意一些细小的差别,别掉进别人的陷阱中,以免借出去的钱打水漂。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10
  未成年人的世界应该是美好的,充满对生活的向往。但是在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会毁了这美好的生活。他们会引诱未成年人从事卖淫,从而获取利润。近日,西安一未成年女孩被胁迫卖淫。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那么,组织强迫未成年卖婬要判多少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12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警情通报:2021年12月5日凌晨3时30分许,我局小寨路派出所接报案人李某军称其女儿李某被强迫卖淫。接报警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于当晚20时30分许先后将近期流窜至我市的犯罪嫌疑人康某杰、刘某婷等七人全部抓获。12月7日媒体对该案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据《巴黎人报》12月10日报道,近日,警方在巴黎的近郊马恩河谷省抓获了5名胁迫绑架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并解救了一名年仅16岁的未成年少女。  当地时间12月6日至7日夜间,巴黎马恩河谷省犹太城的警方破获了一起胁迫未成年卖淫案件。据警察队长维勒瑞夫表示,在接到民众报案后,当天晚上警队突袭了绿巾社区的一处公寓,抓获了5名年龄在17至22岁之间嫌疑人,其中有2人是有吸毒前科的瘾君子,还有1名女犯罪嫌疑人,涉嫌将母亲的公寓转租作为卖淫场所。  受害者莉莎(化名),来自卢瓦雷省,今年16岁。因之前与家人闹矛盾便离家出走,来到到圣但尼省的克利希地区,与网友们也就是犯罪嫌团伙碰面,几人相谈甚欢,之后年少无知的莉莎在“朋友”的“鼓动”下开始了卖淫。  据一名知情人表示,这名少女一开始是自愿卖淫的,“刚开始她确实是自愿的,不过后来她发现自己被困在那间房子里了,就想要逃离”。警方表示,不法犯罪团伙将莉莎困在社区内某一栋楼的10楼公寓中,还安排专人看守并且还在10楼的通道处上了锁。  无处可逃的莉莎还被这些不法分子用来打卖淫广告,他们在网络上发布许多信息,还在各处分发纸质“广告”。最终,莉莎是在一名“客人”口中得知的公寓地址,并偷偷用“客人”的手机给母亲发短信才得以获救。  莉莎表示,自己在被困的5天中,每晚只能睡2、3个小时。“我真的希望有人来救救我,他们强迫我每天都要接客,而且不让我休息,这几天里可能有200多个人来过”。警方表示,他们在公寓中查获了一个账本和一大笔现金,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房间内的一只垃圾袋中装满了许多用过的安全套。目前,这5名犯罪嫌疑人已在等待进一步的审判结果。  组织强迫未成年卖婬要判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按组织卖淫罪从重进行处罚,具体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组织强迫未成年卖婬显然是违法行为,在我国是严厉打击的。同时也呼吁家长平时多关心自己的孩子,多留意孩子的精神状态,不要等出事了才后悔莫及。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10
  在我国,用色情赌博是绝对违法的,其中色情不仅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而且在互联网广泛发展的时代,还在互联网上快速传播信息。因此,很多不法分子也抓住这个机会,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近日,茂名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嫌疑人1名。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根据前期线索,露天矿生态公园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摸排走访、分析研判,在分局治安大队的大力支持下,11月25日12时许,办案民警成功抓获嫌疑人梁某仁,现场查获作案物品一批。  经讯问,嫌疑人梁某仁对其多次利用手机微信贩卖淫秽小视频给他人,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  近日,海口警方在开展“净网2015”专项行动期间破获了一起涉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国(男,海口市人,28岁),扣押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查封40万个涉黄视频。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海口警方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全面整合力量、手段和资源,严厉打击网络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4月初,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一个QQ群里的群成员经常交流观看AV视频(黄色视频)的情况,该QQ群成员约1000人,分布在15个省市。群主“腾博易”在群里不定时发送免费的视频和图片,吸引网民加入,发展群成员并建立会员制,群成员也可以利用群积分换购或者通过支付宝、QQ红包、微信红包、缴手机费等方式付费购买AV视频和涉黄照片。  5月初,360公司对“360云盘”进行整顿清理,群主“腾博易”储存在“360云盘”的大部分黄色淫秽视频被删除,但群主“腾博易”并未收手,继续寻找储存、传播淫秽视频的网络媒介。海口警方经缜密侦查发现,群主“腾博易”向群成员推荐注册115云盘,说115云盘的账号购买VIP服务后可以在手机端登录观看视频,腾博易”还制作网站(服务器在国外)专门介绍群积分购买或者付费购买AV视频的规则,群主“腾博易”贩卖的淫秽视频数量在不断增加,到6月份,该群成员已迅速增至近2000人。为固定群主“腾博易”的犯罪证据,海口警方多次赴东莞、杭州等地调取涉黄视频20余万个、支付宝交易记录1000余条,基本查清了群主“腾博易”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整个过程。  7月23日,海口警方决定对该案收网,在其家中抓获了正在笔记本电脑前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国(即群主“腾博易”,男,海口市人,28岁),缴获笔记本电脑等涉案工具一批。   综上所述, 通过QQ群、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黄色淫秽视频是目前一种新的传播淫秽物品手段,相比黄色网站,这种即时通讯工具传播速度极快。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9
  腐败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因素。任何腐败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老虎和苍蝇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当然,根据案件和贪污数额的不同,对罪犯的处罚也不同。近日,“红通人员”彭旭峰受贿超2.3亿 境外多处购房。此事件一曝光,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那么,贪污1亿要判几年呢?具体情况如何,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10至2017年,彭旭峰利用担任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承租土地及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妻子贾斯语及妻子弟弟彭某一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和美元12万元。其中,彭旭峰伙同妻子贾斯语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万余元、美元2万元。  2015至2017年,彭旭峰安排彭某一使用两人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2085万余元,在长沙市购买7套房产。  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彭旭峰安排彭某一将两人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4500万元借给邱某某;2016年11月,彭旭峰和彭某一收受他人所送对邱某某人民币3000万元的债权,并收取了315万元利息。这7500万元债权,邱某某以北京某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某商业有限公司的40%股权设定抵押担保。  2010至2015年,彭旭峰、贾斯语将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所送黄金制品,分别存放于彭旭峰家中和贾某(贾斯语亲属)、蔡某(贾斯语亲属)家中。  2012年至2017年,贾斯语将彭旭峰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4299万余元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至境外。  2014年至2017年,彭旭峰、贾斯语先后安排彭某一等人将彭旭峰受贿款兑换成外币后,转至贾斯语在其他国家开设的银行账户,先后用于在4个国家购买房产、国债及办理移民事宜等。  2017年4月1日,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彭旭峰立案侦查,查明彭旭峰已于同年3月24日逃匿境外。同年4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对彭旭峰决定逮捕,同年5月10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彭旭峰发布红色通报。  2017年4月21日,岳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洗钱罪对贾斯语立案侦查,查明贾斯语已于同年3月10日逃匿境外。同年4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对贾斯语决定逮捕,同年5月10日,国际刑警组织对贾斯语发布红色通报。  2018年9月5日,岳阳市检察院将本案移交岳阳市监察委员会办理。岳阳市监察委员会对彭旭峰、贾斯语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调查,并向该市检察院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2019年6月22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利害关系人贾某、蔡某、邱某某在法院公告期间申请参加诉讼。其中贾某、蔡某对在案扣押的38万元提出异议,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该38万元属于违法所得,同时提出彭旭峰、贾斯语未成年儿子在国内由其夫妇抚养,请求法庭从没收财产中为其预留生活、教育费用;邱某某对检察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无异议,建议司法机关在执行时将冻结的某商业有限公司40%股份变卖后,扣除7500万元违法所得,剩余部分返还给其公司。  2020年1月3日,岳阳市中级法院作出违法所得没收裁定,依法没收彭旭峰实施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受贿、洗钱犯罪境内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黄金制品以及境外违法所得共计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及孳息、50余万美元及孳息。同时对贾某、蔡某提出异议的38万元解除扣押,予以返还;对邱某某所提意见予以支持,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处置。  由于该案涉嫌受贿、洗钱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境外财产分布在4个国家,涉及大量通过刑事司法协助获取的境外证据。检察机关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对监察机关提供的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详尽梳理案件涉及的上下游犯罪、关联犯罪关系以及电子证据、境外证据、再生证据等,以受贿罪为主线,列明监察机关应予补充调查的问题,并对每一项补证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分析论证补证目的和方向。经过监察机关补充调查,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受贿犯罪所得去向和涉嫌洗钱犯罪的证据。  在案证据显示彭旭峰、贾斯语将受贿所得转移至4个国家,用于购买房产、国债等,其中对在某国购买的房产,欠缺该国资金流向和购买过程的证据。检察机关认为,贾斯语通过其外国银行账户向境外某公司转账59.2万美元,委托该境外公司购买上述某国房产,该公司将其中49.4万美元汇往某国,购房合同价款为43.5万美元。同一时期内彭旭峰多次安排他人,将共计人民币390余万元(折合60余万美元)受贿所得汇至贾斯语外国银行账户,汇款数额大于购房款。因此,可以认定彭旭峰、贾斯语在该国的房产高度可能来源于彭旭峰受贿所得,应当认定该房产为违法所得予以申请没收,并依法提出没收申请。利害关系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未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均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对于洗钱犯罪案件,可以适用特别程序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检察机关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应当加大对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的审查力度,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积极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违法所得;对于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适用“具有高度可能”的证明标准。经审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违法所得转移至境外,在境外购置财产的支出小于所转移的违法所得,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足以支付其在境外购置财产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可以认定其在境外购置的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需要申请没收的违法所得。  共同犯罪中,主犯对全部案件事实负责,犯罪后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内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办的,如果境内境外均有涉案财产,且逃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共同犯罪的主犯,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追缴共同犯罪违法所得,有利于全面把握涉案事实,取得较好办案效果。  该案彭旭峰涉嫌受贿犯罪事实,大部分系伙同彭某一共同实施,彭某一并未逃匿,其受贿案在国内依照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办理,二人共同受贿犯罪涉及的部分境内财产已在彭某一案中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本案系利用彭旭峰的职权实施,彭旭峰系本案主犯,对受贿行为起到了决定作用,宜将彭某一案中与彭旭峰有关联的境内财产,如兄弟二人在长沙市购买的房产、共同借款给他人的资金等,均纳入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申请没收。利害关系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彭某一对此均未提出异议。法院作出的违法所得没收裁定生效后,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申请境外执行,目前已得到部分国家承认。  贪污1亿要判几年  贪污1亿元,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贪污1亿元,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以身试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9
  随着“双十二”临近,有必要迎来一波“扒手”高峰。除了在电商平台购物,近年来直播商品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成为另一大消费渠道。然而主播们的疯狂“造假”、各种营销“套路”,甚至假货猖獗、退换货难等。都困扰着消费者。跟着小编一起结合案例、事例,看看如何避坑、维权吧!

  “抄底”不成 购买金项链变成了“金丝线”  “三条黄金项链,准备好,福利一千单,十八寸的链子,原价一万三,任何地方都是一万三,限购每人一单”……  “今天,9999不要,6999还不要,3999还不要,1999上车!速来抄底!”  某珠宝店的直播间里,主播的“话术”吸引来不少围观者,其中就包括王女士。带货主播正在展示一条黄金项链并宣称是全年的“抄底”价格。一向以“精明”自居的王女士心里一般算,这个价格绝对超值啊,立马点击“秒杀”按钮,并于当晚9时许付了全款。  很快,王女士收到了带有“足金凤尾链”标签的金项链,可打开包装一看,傻了眼——哪叫金项链啊,链子像丝线一样细。包装内附有贵金属制品检验证书,载明:主体金(Au),纯度足金,总质量2.48g。  王女士顿时感觉被骗了!“我在购买前确实并未询问项链的重量,那是因为主播一直强调‘货不多了’,我怕买不着才赶紧下单。”王女士说,她当时是根据主播“原价一万三”的表述,并结合金饰的市场平均价格,估算了一下项链的重量才决定购买。  王女士认为,收到的金项链重量仅有2.48g,很明显珠宝店和主播虚报原价,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王女士起诉,要求退货并三倍赔偿。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主播“张口就来” 商家担责  和电商平台购物不同,直播带货的一大特点就是主播的“营销术”,有人称之为“网络吆喝”,商品的价值、价格、品质等全靠主播的一张嘴来介绍,但大多数情况下,主播所述的商品情况都是由销售商等商家提供。  上述案件中,法院查明,珠宝店在直播平台的主播是该店员工,因此,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的陈述引发的法律后果应由珠宝店承担。  法官指出,本案最大争议在于主播陈述的金项链“原价一万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中关于“原价”和“虚构原价”的定义,“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庭审时,珠宝店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金项链在其网店曾经存在符合主播口中的“原价”,所以,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也因此认定“原价一万三”并不属实,构成欺诈。  同时,法官指出,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带货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如果主播是独立个体,并不是商家员工,比如商家邀请明星带货、名人带货等,那么,他作为代言人要为在直播过程中对其展示和口头陈述的内容引发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起诉商家和主播维权,商家和主播承担连带责任。  手机不合心意想退货直播平台称“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小李是一名大学生,他想用低预算购买一台拍照功能尚佳、手游顺畅的手机,在浏览了几家手机电商后,始终犹豫不决。一天,他观看某主播直播时,主播正在推销某品牌手机,价格、性能、外观等,都符合小李的预期,因此,他下单购买。  收到手机后,小李试用了两天,感觉不像主播说的那么好,不如自己曾经看中的手机,想退货买其他品牌手机。但是和商家协商退货时,小李遭到拒绝,理由是网站上有提示:已经激活或者贬值金额较大的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多次退货不成,小李提起诉讼。  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与直播的商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小李作为消费者,在购物后7天内提出的无理由退货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外,商家也未举证证明手机激活后贬值较大,因此,法院支持小李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区分平台  法官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不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了规定,简而言之,要同时符合两项条件,才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一是一经激活或者试用,价值贬损较大;二是网络商品销售者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了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  但是,现实中,商家往往以平台特殊性、商品特殊性为借口,在销售商品时,要求消费者点击购买即“确认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法官表示,这于法律规定相悖,一般被视为“霸王条款”,商家以此为借口答辩,法院不予采信。  轻信“网红”带货 消费者“很受伤”  夸大其词、虚假宣传、流量造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近年来,“网红”翻车成为直播带货的“重灾区”。  法官指出,很多“网红”依靠自带流量,成为商家宠儿,甚至“自立门户”,但是他们一门心思挣钱,粉丝把他们当宝贝,他们只把粉丝当“韭菜”,销售的商品质量频频出现问题。  例如,知名网红模特刘某,以靓丽的造型在直播间吸引了无数粉丝。刘某自恃“网红效应”能量巨大,购买了搅拌釜、粉碎机等设备利用百炎净、氯霉素作为原料,自行制作、销售祛痘美白万能膏,涉案金额近30万元。  多名粉丝购买使用之后,面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毁损。粉丝们便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公安机关随即将刘某逮捕。法院审结刑事案件后,受害者们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退还货款,并予以十倍赔偿。  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也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还有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某直播平台宣传、出售自制的“纯中药减肥胶囊”,获利巨大,并造成多名使用者出现不良反应。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赵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法官说法:主播“翻车” 刑事、民事责任一个也跑不了  “‘网红’成名不易,要爱惜羽毛,在获得巨大流量后,应该重视个人形象,着力传播正能量,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官说道,近年来,知名主播的假燕窝事件,罗某带货的“假羊毛衫事件”,还有一些知名电视主持人也被曝出涉嫌刷单造假……主播的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在违法犯罪的边缘游走。  如果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法官表示,依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在产品责任中,刑事处罚并不免除民事赔偿,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  “主播带货要以诚信为根本,打法律‘擦边球’要不得!”法官强调。  如何避坑:慎选商家理性消费 留存证据  针对目前直播带货乱象,法官建议消费者选择直播带货购物时,应尽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平台和卖家。购买前,可以通过实体店铺和电商平台等渠道了解产品的品牌、产地、性能和价格等情况,不要被主播的一张嘴所忽悠。  另外,一定要理性消费!“全网最低”“全年最低价”“质量最好”“买了绝对不吃亏”已经成为直播带货行业的套话,消费者不要轻信这种绝对化用语。同时,消费者不要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欢和崇拜而盲目消费,更不要被主播和平台故意营造的商品短缺氛围所迷惑,冲动消费。  购物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直播时的广告宣传、承诺内容、购买记录、支付凭证和快递单号等信息,以备此后维权使用。  最后,如和商家协商不成,消费者要及时向消协等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诉讼,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法官建议:对直播带货可分类分级监管  针对直播带货乱象,目前,我国已经施行《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据此,当消费者在直播间被“割韭菜”之后,可以追责的主体有主播、直播间的经营者、直播平台,涉及产品质量责任的,还可以找生产者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消费要理智,不要冲动消费。如果你在双12被主播直播带货“割韭菜”可以拨打12315进行依法维权!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9
  近日,江苏一男子在派出所附近开设堵场,被警方一锅端,其涉赌人员22名。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2月7日,江苏盱眙,民警接到报警称,办案中心附近不断有外地人来,形迹可疑。经过排查,距离办案中心不足200米处,一户围墙墙角装了一只监控探头。侦查员便装侦查发现,该赌场有20多间房屋,还有放哨点位,3道岗哨一直放到派出所门前。民警找准时机破门而入,现场控制22名涉赌人员,其中10人已构成赌博。  案例  5月11日,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通报,警方成功捣毁该聚众赌博窝点,抓获涉案人员60余名,缴获赌资20余万元。  5月9日晚9时许,夷陵区一高档小区一楼住宅,大厅和几个小房间灯火通明,15台麻将桌前,60余人正聚精会神“战斗”正酣。突然,10余名便衣民警冲进屋内,控制场面后,现场赌徒们被全部抓获。  当晚,警方共查扣麻将机15台,现场抓获参赌人员60余名,收缴赌资20万元,对组织聚赌的主要人员屈某等人予以刑事拘留,参赌的50余人予以行政拘留,其余人员予以训诫警告处理。  经调查,嫌疑人屈某交代,麻将馆主要靠抽“水钱”盈利,以打“晃晃”为主,五个人轮转,最多两三分钟结束一盘。每天分5个时段24小时营业,每时段每桌抽300元,一天可抽成4000元以上。  屈某称,为聚人气,经营麻将馆期间,他们提供餐饮、茶水,定期为参赌人员派送整箱水果、抽纸,并为参赌人员发放红包。此外,屈某还专门制定“赌博公约”,包含“赊账打牌同桌人不允请自动放弃”等十几条提醒。  民警介绍,这家麻将馆开业后,凭借“优质服务”让很多人慕名而来,从20多岁到60多岁,从打工者、上班族应有尽有,导致附近居民不得安宁。之前警方曾多次予以打击,但巨大利润下,屈某一直继续营业,与民警打“游击战”。  开设赌场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编再次呼吁大家,远离赌博,切勿以身试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8
  赌博的危害性相信不少网友都知道,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赌博是一种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的陋习。近日,弋阳20余人凌晨被拘,因聚众赌博。具体情况如何,赶紧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资讯详情 :最近益阳县汇金广场附近的居民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每天早上,汇金广场二楼一家闭店都会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隐约听到有人在里面嬉闹,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弋江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敏锐的察觉到其中的端倪。为防止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当即决定暂缓行动,经过多日明察暗访,民警基本确定,有一伙人趁夜深人静在该店铺内以扑克牌“抓牛牛”的方式聚众赌博。  12月1日凌晨2时,该团伙再次来到该店铺内赌博,抓捕时机成熟。副所长董海峰带领弋江所民辅警展开突击。破门而入的一瞬间,店内的男男女女惊慌失措四散而逃,民警迅速控制现场,抓获参赌人员20余名。  经审讯,20余名参赌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参与赌博的20余名涉赌人员已依法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近日,源城公安分局高新区派出所在集中清理整治出租屋、公寓等小型、散乱旅业出租场所时,发现高新区高埔村大坑小组一出租屋内有十多名人员聚众赌博,现场抓获唐某华(男,35岁,湖南省人)、王某丙(男,47岁,四川省人),李某霞(女,37岁,河源市人)以及黎某、谢某、杨某等13名涉嫌赌博违法嫌疑人,缴获赌博工具一批,赌资若干。经查,嫌疑人唐某华、王某丙、李某霞等人在该出租屋利用扑克牌进行 “三公”“撑船”赌博,其中,黎某等三人在场内围观,尚未参与赌博。目前,赌博违法人员谢某等10人已被源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黎某等三人被教育训诫。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赌博不仅危害了个人的心灵、意志、身体、家庭和前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请大家自觉抵制赌博恶习,远离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如发现有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警民携手共同来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8
  我们大部分人的青少年时期都与校园有关,校园暴力离我们并不远。小到辱骂,大到抢劫、敲诈勒索、强迫卖淫、侮辱、强奸……有数据显示:将近50%的初中生受过言语欺凌,言语辱骂、威胁。其次为社交欺凌,有38%的初中生、高中生受过社会交往上的欺凌。有近20%的初中生在学校受过身体上的暴力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扇嘴巴、拳打脚踢等。近日,封丘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案件在网上疯传,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2月8日通报,近日,封丘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案件,受害人于11月26日报警后,王村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并于12月6日将涉案违法行为人刘某(女,14岁)等6人全部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目前,妇联、教育等部门已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安抚、情绪疏导。公安机关再次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请广大网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勿再传播相关视频和图片,避免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事情回顾  2021年11月16日,沧州市孟村县张先生向媒体反映,几段校园欺凌的视频在当地网络疯传。他发现,受害者竟是自己的表妹。当天下午,记者从孟村县教育局获悉,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这一恶性事件。  张先生提供给记者的视频其中一段拍摄地为室外,视频显示:在一群中学生模样孩子的围观下,一名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连连鞠躬道歉,几名女生对其辱骂、掐脖子、踢打、扇耳光等,让人看了非常心疼。这段视频上有标有“孟村宋庄子中学,太嚣张了吧”的字幕。另一段视频拍摄地为室内,女孩跪地磕头连声“对不起”。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观看视频后才发现受害女孩是他的表妹的。女孩今年14岁,是孟村县宋庄子中学初一年级四班的学生。张先生说,问询家人后得知,视频最初发生的时间为11月5日下午,随后,类似欺凌事件多次发生。张先生说,这段时间,表妹的心理受到极大创伤,时常不吃饭,但家长对孩子关心不够,一直对表妹的反常表现没有察觉。“11月15日下午,家长去接孩子时,视频中打人的几个小女孩竟当着家长的面辱骂,并扬言殴打,简直太猖狂了!”张先生说,直到11月16日从网上看到表妹被殴打的视频,家长这才知道孩子这些天来一直受尽凌辱。  每次霸凌事件出现,我们总是将怒火和矛头指向欺凌者。他们的确可恶,需要得到惩罚。但是小编觉得,除了严惩施暴者,要更关心被欺凌者的心理状态。   除了常见的抑郁、焦虑,应该警惕有人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那些校园暴力给被欺凌者带来的,是一生的伤害。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8
  近日,一男子为泄私愤纵火焚烧母亲房屋,并持械阻拦他人救火,获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7月初,被告人朱某在购房问题与母亲产生矛盾。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5时许,朱某饮酒后窜至其母亲家中,先用木棒将母亲家中两只狗打伤,后到一副食店购买香烟和打火机,用打火机将其母亲房屋的厨房、卧室以及其他房间点燃引发大火。母亲发现后随即向群众呼救,周围群众奋力救火过程中,朱某手持木棒企图阻拦群众救火被拖离现场,后大火经消防救援大队扑灭。本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2193元。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对自己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  被告人朱某为发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同时朱某持械阻拦他人救火,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朱某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  2019年5月,甘某的母亲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甘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母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的行为很不妥,且导致自己无房居住于是心存不满一直未搬离该房屋。为此,房屋买主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甘某搬离该房屋。  2020年7月21日上午,甘某接到村委干部的电话,被告知次日需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私人物品搬出目前居住的房屋。通完话后甘某想到自己没有地方住,越想越气,于是驾驶装有两瓶液化煤气罐及8升汽油的车辆闯进该房屋。在房屋内撒上汽油用打火机点燃。  据了解,大火烧毁了甘某的一辆小汽车。两个煤气罐、墙壁等物品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甘某为发泄不满情绪,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甘某的放火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甘某在放火现场存放两瓶装满液化气的煤气罐,随时可能引发爆炸,对附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参加救火的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综合全案,判处甘某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3年。   综上所述,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不要因为一时的不理智,做出来不可挽回的事情。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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