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经过一年缜密侦查,成功打掉该特大跨境网络赌博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期间,绿园分局先后在安徽省六安市和吉林省长春市捣毁网络赌场窝点8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5名,依法扣押用于开设网络赌场的电脑7台、手机100余部、涉案银行卡30余张。扣押涉案赌资人民币1100余万元。涉案资金流水约人民币3亿元。
2020年11月,绿园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从2020年6月份开始,姜某某在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通过网络建立微信群,利用福利彩票中某玩法开奖规则,组织群内1000余名玩家进行网络赌博,同时带领群内玩家(李某,李某某等人)在平台中投注,姜某某从平台中抽成获利,千分之一抽取等值实际货币,同时其上线曹某也按照与姜某某等额比例获利。民警查清曹某身份后立即奔赴安徽省将其抓获。由于团伙组织庞大,涉及地域广,分局迅速成立案件专班对该案进行侦查。
经查,以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境外架设网络服务器并设立运营窝点,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通讯工具,在境内发展代理、会员、赌博招募群主,涉及“吉林快三”“韩国快三”“百家乐”等多种玩法的网络赌博形式进行赌博。该团伙在国内发展代理30余人、建立各种通讯软件赌博群百余个,招揽遍布全国参赌手机用户共计2000余人。
目前,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中3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45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赌博罪罚金要交吗
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赌博处罚金的具体金额,所以由发官自由裁量。
赌博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赌博罪不仅影响到社会安定还会使自己的家庭或者是生活收到威胁,所以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我国法律中有相关规定赌博罪是会被处罚罚金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10 16: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