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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设立阶段撤资是否有效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 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或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撤资目的: 1、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对外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直接签订转让协议,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给第三人的,则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 2、减资,并由公司回购股权;以减资形式撤资的,需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在完成公司减资后,应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减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股东有哪些权力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4、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具体的规定如上。
2021.08.11
小孩的抚养权能写进婚内协议吗 所谓婚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 司法审判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判决。   1、无效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2003年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 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根据此释义的依据,认为离婚协议书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其财产分割条款属于附条件(具体说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未 产生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的作为人民法院的审判离婚案件时的审判依据。 2、有效论: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例,其中规定:“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 方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起诉请求离婚并请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财产分割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支持,但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该协议所列财产不存在而客观上不能履行的除外。财产分割条款或协议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另 行依法判决。”持此观点的法院认为:离婚协议虽然涉及身份关系,但不能理解为凡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就无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可以适用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中的财产部分,婚姻关系当事人是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在商议离婚时充分了解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的法律后果,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虽然现在很多人在婚内的时候都与对方签订了所谓的婚内协议,但是对于这个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现在社会上并没有确定的回答,而且有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协议是有效的,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达成的,还有些人则表示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婚内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婚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目前我国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也存在比较多的争议。
2021.08.10
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一般会涉及到伤残鉴定的情况,伤残鉴定是由特定的部门进行的鉴定。鉴定完成会出具伤残鉴定决定书,当然也是存在重新鉴定的情况的。 做交通重新伤残鉴定的要求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什么情况能做交通补充鉴定 公安、司法机关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鉴定人做出的鉴定(鉴定结论)不够完整或有疑点,表现在交验材料不完全、检验方法不可靠、说明理由不充分、鉴定结论不正确等,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补充鉴定。司法机关确认有缺陷,可将鉴定书、材料及其他新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等)送还原鉴定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验,解决新的问题,或者修正内容,补充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重新伤残鉴定时间多长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2、工伤伤残鉴定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重新鉴定一般是由于相关的司法机关确定有缺陷的情况,可能是由于材料不完全,或者是鉴定结论不正确的情况。
2021.08.10
一、对他人轻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对他人进行故意伤害,造成受害人轻伤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轻伤怎么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此,关于轻伤鉴定标准赔偿数额的确定,应与上述赔偿项目结合分析才能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1.08.10
一、交通事故自己责任可以报工伤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自己承担责任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2021.08.09
一、交通虚假鉴定被查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鉴定机构做虚假鉴定构成犯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九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四)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五)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有什么要求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做交通虚假鉴定的话是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的,具体处罚是怎样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2021.08.09
现实生活中,夫妻两人离婚会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问题,如果夫妻两人已生育小孩还会涉及子女的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即使夫妻二人离婚,子女也仍然是夫妻二人的孩子,具体由谁来抚养可以结合孩子的意愿等综合确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民法典中一方没收入如何计算子女抚养费呢?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民法典中一方没收入如何计算子女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父母离婚之后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需要,并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1、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间,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之后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但是民法典没有直接给出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司法实践,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需要结合子女的实际情况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按比例给付。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
2021.08.09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是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的,这样可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当然,律师如果要进行诉讼代理的话,是需要收费的。那么,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是怎样的呢? 各人收费不一样,根据要求赔偿的数额确定律师费。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市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 4、计算赔偿清单:500元/件 5、制作法律文书:600元/件 6、代理伤残等级鉴定:600元/件 7、办理财产保全:600元/件 8、代理车辆损失评定:500元/件 9、调查肇事车的保险情况:500元/件 10、搜集保险理赔材料:600元/件 11、调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况及财产线索:600-2000元/件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一)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二)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三)治疗终结之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无法界定具体时间。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但是伤残评定之日虽然以确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
2021.08.06
一、有心肌梗的病人可以坐牢吗 不可以坐牢,可以监外执行。犯罪分子服刑期间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如严重传染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二、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 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1.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4.消化道反复出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且持续重度贫血。 5.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6. 肠道疾病:如克隆病、肠伤寒合并肠穿孔、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全结肠切除、小肠切除四分之三等危及生命的。 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免疫性肾病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的相关的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要触犯刑事法律法规。
2021.08.06
一、承揽合同是否突破合同相对性 承揽合同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对承揽人及定作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二、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无法突破合同相对性,承揽人及定作人均需要按照承揽合同内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即承揽人应当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按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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