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联系电话: 400-100-637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资讯列表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售卖野生动物构成什么罪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目前,我国已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食用、非法养殖和交易。然而有记者走访发现,在全国严查之下,杭州临安多个菜市场、农贸市场、餐馆有现杀野兔、乌梢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杀好的野猪、竹鸡、狗肉和蛇肉直接摆摊或在餐馆内售卖,背后还有专门的进货和捕猎渠道。根据志愿者日常走访的反馈,不法分子对中国农村山林地区野生动物的捕捉从未停止,每每巡山,总能发现捕捉野生动物的工具。保护生态、尊重生命,既是法律规定,更应成为道德自觉,我们应当从自身做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一、售卖野生动物构成什么罪?   售卖野生动物的,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举措   《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野生动物分为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分别由林业草原和渔业主管部门主管。具体保护举措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是经充分的科学调查后,根据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受威胁程度以及栖息地状况,制定出的科学保护策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                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2) 划定野生动物保护区域。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除此以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也              可依法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   (3)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预测、预报等工作,并同卫生主管部门一道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               管理工作。   (4)其他相关保护措施。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威胁的野生动物采取应急救助,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预测和评估开发利用规划可能对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影响等。   售卖野生动物的,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售卖野生动物构成什么罪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抢劫犯判多少年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近日,湖北宜昌,一男子下午闯进烟酒店拿刀威胁店员,拿走抽屉里的现金和部分香烟。警方接警后很快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并追回各类香烟11条,现金221元。据了解,该男子的女友为两人生活网贷了5000元,抢劫当日系最后还款日期,何某想帮女友还款便实施抢劫。目前,何某因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抢劫犯判多少年?  抢劫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抢劫犯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一) 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 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 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抢劫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抢劫犯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抢劫犯判多少年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每个人都必须知道毒品的危害。毒品不仅会摧毁我们的身体,还会摧毁我们的意志。如果行为人有贩毒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只吸食毒品,那么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受到治安处罚。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强制戒毒的程序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 近日, 在某社交平台上, 不少化着“虚弱妆”的大学生 前往食堂打饭的视频, 迅速走红。 据了解, 这种妆容看上去整个人很虚弱, 气色非常不好、营养不良, 最初目的是博取食堂阿姨同情, 多盛点肉 有同学亲身实验后发现,食堂阿姨的手不抖了,甚至还会给他多打一些菜, 似乎想让他多吃点, 好好补一补。姚同学解释,视频内容其实就是一个段子:“食堂打饭的这个视频本身就是有剧本的,食堂阿姨也是我的粉丝,我早就和她商量好了,她会给我多打一点饭的。”而面对自己化完妆后的形象被禁毒警察拿来宣传禁毒这一事,姚同学表示,如果真的能为禁毒工作尽一份力,自己觉得挺开心的。  一、强制戒毒的程序  一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  二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6个月以上;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转到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  三是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材料应当包括:《提前解除/延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诊断评估表》、《康复戒毒协议书》(复印件)。  五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由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按一式五份填写,其中提供给强制隔离戒毒所三份、本局法制部门存档一份、送本局禁毒部门备案一份。

  二、强制戒毒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的详细标准没有,各个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第二类是劳教戒毒所,由司法部门主管;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按规定,第一次在戒毒所强制戒毒,复吸者进劳教所。但劳教队同样要政府建立,提供资金和人力。而且以吸毒人数之众,简直收不胜收。所以实际收容的仅仅是很少一部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强制戒毒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往戒毒所,不是所有吸毒的人员都会被强制戒毒的,只有吸毒成瘾的当事人,公安机关觉得有必要的,是可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的,需要送往戒毒所。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强制戒毒的程序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当车辆在行驶中不慎撞人,交警现场调查并判定人身伤害为全责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并支付费用赔偿。当受害者被赔偿勒索时,行为人进行调解更为合理。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开车撞人我全责被讹诈怎么办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车撞人我全责被讹诈怎么办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案件详情:近日,安徽淮北。高先生与妹夫一起购买一辆拖拉机,因要购买配件,高先生驾车先行离开。返回路上其与一拖拉机发生碰撞,高先生联系妹夫,没想到其撞到的就是自己的妹夫。  一、开车撞人我全责被讹诈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撞人的,肇事者就赔偿问题遭受到对方讹诈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车祸人伤全责全垫付保险会报销吗  车祸人伤全责全垫付的情况下,保险可以报销。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三、结案时有以下两件事  1、分清双方的责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一定要审查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关于赔偿项目,您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您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您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目的关了。

2021.10.15
   在我国,无论存在何种犯罪,追诉时效都只是追诉时效长短的问题。与故意杀人罪一样,追诉时效为20年。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故意杀人罪有追诉时效吗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 8月26日,备受关注的“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州中院宣判,吴谢宇一审被判处死刑。宣判后,吴谢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日前,该案新增一名辩护人,律师徐昕已接受吴谢宇的委托介入二审辩护。  案件回顾:据福州中院官方消息,2021年8月26日,吴谢宇因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

  一、故意杀人罪有追诉时效吗  一般情况是二十年,情节较轻是十五年。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                限 的限制。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 )。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再次,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  3、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4、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故意杀人罪追究时效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四种情况,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故意杀人罪有追诉时效吗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只要一方形成的债务用于婚后生活,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汪小菲于微博发文称:十年前在唐山买了一个八千多平米的楼,被开发商拖欠房产证10余年。目前汪小菲方提起讼诉,一审胜诉,企查查APP显示,相关二审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当事人为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号为(2021)冀民终502号。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在此期间,一方为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有可能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隐藏、隐瞒等手段,以逃避分割。  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  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  很多人认为,在一方欠债的情况下,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是可行的。但要是一方的欠债只是个人债务的话,这个时候再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合理了。但其实,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也是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是能够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的。  三、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近年来,频“翻车”的明星代言包括涉嫌虚假宣传、有质量问题的生活用品,收了加盟费就跑路、涉嫌诈骗的餐饮品牌,甚至还有涉案金额动辄数亿元的爆雷理财平台……首先,虚假宣传罪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并不存在,但是存在虚假广告罪,希望大家在认定时注意,所以需要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 如何处罚虚假宣传罪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处罚虚假宣传罪  1、广告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广告法第55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处罚虚假宣传罪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如果故意放火,后果会非常严重,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故意放火罪,依法判处故意放火罪。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故意纵火罪的量刑标准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当地时间14日凌晨,台湾省高雄市盐城区“城内城”大楼发生火灾,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伤。台湾媒体报道称,相关调查已取得进展。一位黄姓女子承认自己在现场焚烧檀香驱蚊,但否认纵火,并频繁更改证词。目前,她已被怀疑有严重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故意纵火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放火罪,没有规定故意纵火罪。所以,故意纵火有可能会构成放火罪。故意纵火的还需依据具体损失,才能进行量刑。犯放火罪的犯罪分子,还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放火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二、放火罪与纵火罪的区别  1、放火罪与纵火罪没有区别,放火罪即纵火罪。法律上只区分放火罪与一般放火罪的区别。  (1)其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该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①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②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③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对于放火罪与一般放火罪在刑事判决中区分的的要点: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构成故意放火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更重的刑罚。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故意纵火罪的量刑标准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农民或个人作为居住基地,归集体所有和使用的土地。然而,许多农村地区会建造自己的房子,所以他们需要自己的家园。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10月10日13时许,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致祖孙四代2死3伤,嫌疑人为死者邻居欧某。欧某的作案动机或是建盖新房遭死者多次阻挠,导致欧某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期间,欧某除向多部门求助外,还通过社交平台给有关领导写信。针对网友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目前当地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表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当地警方表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一、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二)行政解决  (三)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二、宅基地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打着各种旗号,例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也有对应政策推出,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各地都在规划着,要在一个很短的期                 限 内,将域内农村“大变样”,民居改楼房。这样的运动热情与各省市对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一项政策的“欢迎”密切相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之前,尝到土地财政甜头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寻找”土地中。中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的矛盾发展到很尖锐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为各地国土部门的首要任务。  (三)被夺宅基地的农民,根据国土部的试点管理办法,增减挂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但在一些地方,强拆民房,强迫农民“上楼”的事例,已有发生。管理办法要求要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的地区                 试点,现实中,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拆并村庄的做法,非常普遍。[5]  (四)除被要求交出宅基地之外,今后农民要获得宅基地,将成为难题,在全国多个地方,宅基地上建筑不再批准动“一砖一瓦”,也不另批宅基地。村民如有住房需求,需要拿宅基地住房换楼房。失去宅基地的农民,还                将 面临生活、生产方式转变。对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种不便,成为最现实问题。  三、农村宅基地房产纠纷处理原则  1、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                 共 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2、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们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疏导,              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出去住酒店是很多人的首选,但越来越多的“隐藏摄影师”让很多人感到不安。隐私权不仅是一项普通权利,也是一项基本权利,包括隐私权的隐瞒权、隐私权的使用权、隐私权的控制权和隐私权的维护权。常见的隐私权类型,包括个人隐私权的使用权等。,那么,如何收集侵犯隐私的证据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 侵犯隐私该如何搜集证据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10月7日,因为工作和出差,唐晨入住了郴州市临屋国际大酒店。因为她刚刚在短视频平台上捕捉到了女子被拍到的消息,出于好奇,她也决定翻看自己下榻的酒店房间,看看有没有可疑的设备。这一调查震惊了唐晨:在她住的酒店房间里,一个正在运行的摄像头真的藏在面向床的充电插头里。酒店房间位于1711,摄像头正对着床。唐晨担心他的隐私是否被泄露。于是,唐晨立即拿着相关证据,报了警。警方记录下唐晨后,带回了相关的摄像头和其他证据。酒店还安排唐晨住在1311房间。换完房间后,唐晨仍然心有余悸。她立即再次检查房间,在插座孔里发现了一个摄像头,这让她很震惊,再次报警。“警察又过来了,当时还调取了酒店房间其他顾客的入住信息。”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如何收集侵犯隐私的证据呢  构成侵权有四要件,第一有侵权行为存在,第二有侵权结果即给您造成了损失,第三证明两者有因果关系,第四证明对方具有过错。  一般来说需要证明的有:对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收集比如对方公布的某些未经允许公布或者非法获得的信息,来证明其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其次就是,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可以是精神上的,也可能是实际损失,如果是前者,最好做一个评估,更加有力一些。  二、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  隐私权的常见类型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等法律条文中均有相关规定。  三、隐私权包含的基本权利  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隐私权不仅是一项普通权利,也是一项基本权利,包括隐私权的隐瞒权、隐私权的使用权、隐私权的控制权和隐私权的维护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侵犯隐私该如何搜集证据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15
免费找律师
3秒免费登记 坐等律师联系你
  • • 风投天使轮500万 有纠纷就找金牌律师
  • • 更专业的律师平台
推荐专长律师
1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咨询我

北京 知名律师

电话: 132****8313

2 焦景收律师
3 王传巍律师
4 胡增瑞律师
5 张仁藏律师
6 叶真涵律师
7 李吏民律师
8 刘泽律师
9 李晓栋律师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