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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德云社原艺人陈某(艺名:陈霄华)因擅自闯入女邻居家引发公众持续关注。无独有偶,四川一位单亲妈妈李女士,近日也经历了上述受害女性类似的遭遇。具体情况怎样,赶紧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6月初的一个下午,35岁的李女士下班后带着7岁女儿回家,在掏钥匙开门前,女儿听到屋内有动静。开门后,李女士让女儿站在门口等候,独自进屋发现一名男子藏在次卧的门后,对方竟是住在自家隔壁的邻居邓某。   李女士称,她当时被邓某抓住胳膊,使劲挣脱后才带上女儿逃离,随后找到住在附近的父母报警。记者了解到,就在事发当天晚些时候,邓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李女士告诉记者,这套房屋是她离婚后买的一套二手房,原房主是上述非法侵入的男子邓某的兄嫂。她事后得知,自己买下这套房后,邓某家中还留有一把钥匙。  李女士说,自己曾在5月发现衣柜里的内衣、内裤被人翻动过,一条内裤上竟还有白色不明物质……一位办案人员告诉她,据邓某交代并非第一次进入她家中,此前也曾趁她不在家非法进屋,并在屋内有过龌龊行为。  6月28日,记者从南部警方获悉,邓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分析  何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若构成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我国实务中适用率比较低,但一旦触犯该罪的适用条件即构成犯罪。  一方面,需要判断邓某侵入的是否系住宅。住宅是指供人生活居住与外界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从本质意义上理解,应该具备两个基本属性,一是物理属性,住宅应当具有一定的相对封闭性;二是生活属性,住宅应当具有供人生活、起居的功能,要求具有能够从事普通的日常生活的条件。本案中,邓某侵入的房屋显然是李女士生活居住的地方,显然是住宅。  另一方面,需要判断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非法侵入”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并非所有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而情节轻微的话,一般治安处罚即可。本案中,邓某多次进入李女士的房屋,并在事发时拖拽李女士,李女士因此事被迫辞职,并且患上重度抑郁,显然对李女士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此外,非法侵入的手段不仅包括主动采取强行等非法方式进入他人住宅,也包括经主人要求后拒不退出住宅。本案中,邓某就采取了隐蔽的方式进入李女士的住宅。根据以上分析可知,邓某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如果查明该男子邓某确实未经允许,偷偷潜入女事主家中,即便所使用的钥匙是其保留的原钥匙,其行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且已经影响女子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同时还存在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的行为,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  当然,如果查明邓某在本次潜入或此前潜入过程中,偷拿了女事主的财物,则其行为构成(入室)盗窃,还可能涉嫌盗窃罪。  如果该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构成盗窃罪,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私闯他人住宅不一定构成犯罪,若不能认定为犯罪,那么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作出处罚;如果可以认定为犯罪,则是《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通常是给予行为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从本案来看,邓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邓某供述其不止一次进入李女士家中,并进行龌蹉行为;邓某的行为致使李女士精神受到巨大伤害,严重妨碍了李女士的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李女士也可以对其精神损害进行鉴定,向邓某主张民事赔偿。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小编再次提醒独居女性,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住房安全,如果遭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情况,要及时远离房间,跑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再报警处理。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6.29
  上海外语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近期,发生了一起事件让这本就出名的名校又走入人们的视野中。近期,上海外语大学一学生投放异物系牛磺酸的事件,引发全网人的关注和社会的舆论。那么,上外学生投放异物系牛磺酸 够成犯够成犯罪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6月13日发布警情通报,称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饮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经初步调查,该校学生尹某某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目前,警方已将相关物证送检。  通报称,针对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饮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一事,松江公安分局接报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阅公共视频、提取物证、走访问询等调查工作。  通报显示,经初步调查,6月12日中午12时许,该校学生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该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中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经医院检查,未发现该女生身体异常。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目前,分局已将相关物证送市局专业技术部门检验,相关调查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如果投放的是牛黄酸的话,该男生行为如何定性?  首先牛磺酸不是毒物,根据百科显示是人体的条件必需氨基酸,对胎儿、婴儿神经系统的发育有重要作用。即牛磺酸不是毒物,也不是催情药。     其次,如果该男生投放的异物被确认为牛磺酸,因为该物质不可能致害,无论出于何种犯罪动机,其不构成犯罪。如同用白糖或者面粉去投毒一样,毕竟该行为不具有现实的危险性,根本不可能实现犯罪结果。  而刑法不处罚“犯意”,如果一个行为缺乏法益侵害性,那么不能认定为犯罪。  当然,在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也有人认为其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构成犯罪未遂。  那大家觉得尹某某投放异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但并不意味着不受处罚  即便尹某某不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不受处罚。  其在图书馆投放异物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引起恐慌,扰乱了公共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可以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大学生在年龄上法律上已经是一名成年人了。而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行为负责,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克制,切不可任性妄为,否则,可能让自己的前途毁于一旦!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6.15
 近日,唐山打人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如果遇到恶意搭讪以及暴力袭击,如果反抗导致对方受伤,这种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记者追溯了一起典型案例,河北一男子的女友被醉汉搭讪,男子遭持板砖攻击后“反杀”:二审改判无罪。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描述:2018年6月24日凌晨1点左右,被告人孟某和女友温某在一广场纳凉,遇到了醉汉谷某。  谷某搭讪温某称:“美女,咱去开房吧。”随后孟某与谷某相互推搡,孟某扇了谷某两巴掌,谷某就离开了。然而谷某去而复返,还拿板砖砸孟某的头,造成孟某额头和耳朵受伤。扭打中孟某夺下板砖,用拳头将谷某打翻在地,随后和女友离开了现场回家。  没想到,倒地后的谷某最后意外死亡,死亡原因被鉴定为酒后在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因为谷某的死亡,孟某在2018年6月24日10点20分被警方带走。  一审判决故意伤害服刑五年  一审中,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孟某是防卫过当:“从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被害人事后手持红砖才敢返回报复,说明被告人孟某在体力上并不处于弱势甚至强于被害人……被害人在冲突之初就已经丧失了击打工具红砖,而被告人持续击打被害人头面部、颈部,最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防卫的客观需要,构成防卫过当。”   法院一审曾判孟某故意伤害罪  同时一审法院还认定谷某的死亡和孟某有因果关系:“经查,被害人谷某的死亡原因系酒后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孟某的殴打行为作为外力作用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谷某死亡原因是冠心病发作猝死  一审判决,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孟某还要赔偿谷某家人丧葬费32633元。  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无须担责  2019年7月,本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综合评判为:  一、孟某与谷某两次打斗均由谷某主动挑衅引发,孟某对持砖袭击其头部的谷某用拳头予以打击,属于依法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二、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冠心病发作,喝酒和外力作用是诱因。孟某防卫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伤后果是谷某头面部、颈部、胸部轻微伤和右大脑出血(轻伤一级),孟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系正当防卫。  最终,二审推翻了一审的判决,判处上诉人孟某无罪,同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男子夺砖后用手打翻醉汉,其行为属于制止不法侵害 改判的重点在于:“孟某是赤手空拳面对手持板砖前来加害自己的谷某,其在面对谷某的不法侵害时,其夺下了板砖后,用拳头将谷某打翻在地,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属于正当防卫。”   至于孟某的行为是否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张公典律师表示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判断:“一是看防卫行为有没有大大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比如说对于盗窃行为,本来击伤即可,却非要杀死对方来制止,就属于明显超过了必要范畴;二是看有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防卫行为不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害,而且是造成了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等重大损失。本案中,孟某的行为是拳打对方面部颈部等,从手段和强度看,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对方面部颈部受伤。虽然对方死亡,但直接原因是冠心病发作所致,被孟某反击只是诱发因素,不能认定为是孟某的行为造成了对方死亡,出现了重大损失,因此也不符合防卫过当的‘造成重大损失’的条件。认为,二审法院的改判是正确的,本案属于正当防卫。”       综上所述,唐山打人事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小编建议单身女子晚上尽量不要单独外出,避免遇到一些牛蛇鬼神。如果你在路上遭遇袭击,请及时报警处理。不要姑息肇事者,让法律制裁肇事者。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6.14
  近期,昆明一女子驾车坠河,在河水中漂流几公里。警方回应:女子不幸身亡。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感觉她好无助啊……车子落水了人从车顶出来了,但只能自己在车顶待着也无能为力最终还是没了……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慢随着车下沉直到没了生命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22日,云南昆明。富民县一女子驾车坠入螳螂川,落水车辆渐渐下沉,情况十分危急。富民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打捞救援,在螳螂川悦景酒店附近找到了落水的女子,水面已经不见坠河车辆踪迹。经现场医护人员与民警确认,女子不幸身亡。  案例  5月22日下午6时许,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胡路与新蔡公路交汇处附近发生一起车辆坠河事故,目击者称车上一共4人,有人员伤亡。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在一座有栏杆的河边和桥上,停放有多辆警车和消防车,有消防人员在岸边实施救援。还有视频片段显示,一辆白色小车侧翻在水中,一名光着膀子的男子站在侧翻的车上,将疑似吊装用的绳子绑在车轮上,然后男子往岸上游去。还有的视频中显示,有人将一名男子拽上岸,岸边有人躺在地上身上盖着布 。  目击者王先生告诉记者,5月22日傍晚6时40分许,他驾驶车辆路过沈阳市于洪区沈胡路与新蔡公路路口时,看到这个路口停放有不少警车,有多名交警在指挥路过的车辆,有警务人员在附近路边维持秩序,有吊车在作业,还看到有人躺在岸边,疑似有人员伤亡。  另一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是一辆小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坠河,一共从车里抬出4人,现场看到有人躺在岸边身上盖着布,事故有人员伤亡。  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区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确实有此车祸的警情,当地派出所有去往现场维持秩序,车祸的具体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请与交警部门联系。  车辆落水后,如何自救逃生?  车辆落水后,“打、砸、快、逃”这四个逃生步骤一定要提前了解。车辆落水自救第一步,利用尖锐物品,小型车里的头枕,公交、大巴车内配备的安全锤,撬动车窗较为脆弱的部分,如车窗边缘或角落,然后迅速游出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综上所述,一旦不幸遭遇车辆落水事故,你可能只有几秒钟的黄金逃生时间。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23
  孩子是上天赐予的礼物,随着时代的发展,未婚生子的现象越来越多了。那么如果,情侣未婚同居生子,那么孩子该归谁?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13日,南宁市邕宁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说服老人把孩子交给女方后,当场向这对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他们承担起父母的责任。  2018年,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18岁的廖某,与隔壁村年长他一岁的女孩凌某恋爱,不久便同居。2019年10月,两人未婚生育一男孩。9个月之后,这对恋人分手,孩子丢给廖某的奶奶抚养。  2021年5月,凌某向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孩子。法院判决由凌某抚养孩子,廖某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800元。  判决生效后,廖某的家人却不肯把孩子交给凌某,凌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采取温情执行,多次联络双方劝说,廖某终于同意将孩子交给女方。   今年5月13日下午,法官与廖某、凌某来到廖某位于百济镇的老家。廖某的奶奶用方言大声责骂凌某,不同意她带走孩子。老人一方面对孩子有深厚的感情,对凌某不管孩子多有怨言,另一方面认为自己抚养孩子也支出了不少费用,应该得到补偿。  情侣未婚同居生子 孩子该归谁  同居期间所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予以考虑。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如果这个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随母方生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23
  近期,北京2男子,持假护士执业证上岗。目前,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近一步调查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无资质人员,使用虚假从业资格证明,参与核酸采集、检测等工作,干扰防疫工作开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昌平警方接一核酸检测机构报警称:在核酸采集业务巡检过程中,发现有人持假护士执业证上岗。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35岁)、殷某某(男,36岁)为应聘从事核酸采集相关工作,通过伪造、购买虚假护士执业证书,骗取从事核酸采样资格。5月21日,该2人参与昌平区十三陵镇某核酸检测点采样工作时,被检测机构巡检工作人员发现其资格造假,后被昌平警方抓获。目前,何某某、殷某某已被昌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没有护士资格证书工作违反了刑法么   没有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士工作,并不触犯《刑法》,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护士资格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没有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士工作,并不触犯《刑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23
  我们都知道老师的本职工作是教导学生、传播知识。是祖国的园丁。殊不知老师对学生施暴的消息屡禁不绝。近期,云南鲁甸老师拽学生头发猛踹,那么, 老师殴打学生有什么后果?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一学校教师殴打学生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鲁甸县政府新闻办公室22日发布通报,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已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作出处理,给予涉事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近日,“云南昭通一学校教师殴打学生”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该视频所反映内容属实,于2022年5月10日发生在鲁甸县第二中学。事发后,该学生刘某某被送至县人民医院,通过全身体检未见损伤后,该生一直在学校正常上课。  老师殴打学生构成什么罪  老师殴打学生的,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在老师打他们的情况下,大多数都是没有还手的能力,而无论从哪个层面看,老师打学生的行为其实都是构成侵权,此时自然要追究老师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所述: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综上所述,老师殴打学生的,在打伤学生的情况下,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情节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也会构成侵权。老师殴打学生,学校一般也是要承担过错责任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23
  我们都知道骗取社会保障保险是违法行为。但是有些人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那么,骗取保险有什么后果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20日,国家医保局罕见地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  2017年1月到2020年9月期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以下简称“同济医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骗取医保基金支付23343609.64元。  同济医院是全国综合实力前十的明星医院,也是2020年武汉疫情期间的本地救治主力,两个院区当时一共收治了3500多名新冠重症、危重症患者,是收治重症最多的定点医院。  这样一个华中地区的顶级明星大三甲,竟成为巨额骗保案的主角。  4月18日,武汉市医保局已经通报此事,并对同济医院处以5925万元罚款、暂停骨科8个月涉及医保的医药服务。  令人寒心的是,同济医院的问题不止于骨科。根据国家医保局通报,飞行检查还发现同济医院2021年其他医疗行为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107.41万元,目前仍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中。  也就是说,仅在过去一年,华中地区的这家顶级大三甲就骗保近亿,成千上万的湖北乃至周边患者被敲骨吸髓,当地居民缴纳的医保基金也惨遭欺诈。  国家医保局罕见专门通报  骨科负责人疑被带走  目前,连退回医保基金带罚款,同济医院已经交了超过8200万元。  4月19日,同济医院发布《同济医院关于骨科以不实耗材品规信息违规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相关情况的处理》,称对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坚决整改”,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市医保局的要求,严肃处理涉事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涉及骗保除了退回涉案医保基金之外,还要支付2-5倍的罚款。  也就是说,缴完骨科违规被罚的5925万元,同济医院可能还要支付最少1.82亿元、最多4.55亿元的罚款,罚款总额可能超5亿。  同济医院综合实力长期稳坐全国前十,在业界享有盛誉。“只要还有一口气,赶快赶快送同济”的说法在武汉及周边流传,是很多华中地区患者投医问药的终点站。  根据同济医院的预算方案,2021年同济医院预算收入为119.29亿元。健识局获悉,此类骗保案件罚款一般由全院共同分摊。之后,真正涉事的科室要如何重调待遇,以弥补帮忙分摊的兄弟科室的损失,就是院内的事情了。  除了罚款,武汉市、湖北省、国家三级医保部门都提到,已经向有关部门移送该案问题线索。据上游新闻报道,同济医院骨科负责人已被司法机关带走。  骗保有什么后果  公民骗保有以下法律后果:1.骗取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骗取商业保险,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2022.05.23
  近期,江苏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了,养老诈骗手法,其中高达1500余名老人受害,被骗近20亿。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其实现在的保健品都是用来诈骗老年人的,什么万通止痛贴。根本没有止痛作用。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姑苏区、吴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5起案件案涉金额近20亿元,受害老人达1500余名。  19名被告人获刑  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销售假冒养老产品“301参茸倍力胶囊”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供“养老床位”吸引投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销售“地宫穴位”等涉老项目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  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诈骗手法曝光  江苏高院专门披露了针对老年人的几类行骗手法:  候鸟养老  这类骗局通常先组织业务员在老年群体集中聚集的菜场、公园等地发放传单,引诱老年人参加活动;在缴纳20-30元费用后,业务员组织老年人到南京汤山、空港、温泉等地参观“基地”,获取信任;老年人在观光旅游中放松了警惕,所谓的“导师”“投资分析师”开始推销1.25万至30万不等的养老床位,宣称如果使用床位则扣除相应费用,如果未使用床位则按期支付租金收益,鼓励追加投资后租金收益加倍,承诺到期归还床位本金;一旦签约付款即圈钱收网。  “会员制”养老  “爱福家”是多个假借养老之名的投资、健康咨询公司共同打造的“会员制”养老品牌。  在这一案例中,业务员通过“5元办个会员卡,就免费吃喝玩乐”“投入40万保证金,集团下的四个基地免费住”“保证金每月有高额回报,以后子女还能继承”等“话术”,吸引中老年会员。  “爱福家”入会门槛极低,很多老年人认为交5元入会费就有去处打牌聊天喝茶解闷,都欣然前往;在每天的接触中,董事长和业务员扮演“大孝子”,抓住空巢老人的孤独心理,送鸡蛋送水果,叔叔长阿姨短,共情共鸣,攻破老人心理防线;逐渐熟悉之后,业务员开始推销“养老产品”并签订合同,多为艺术品交易合同或居家服务合同,承诺每年13.5%的高额利息。  在“跑路”前夕,“爱福家”推出为期三个月的短期项目,布局三四年之久培植起的信任使得老人们对此深信不疑,坚信该项目时间短、收益快、回报高,纷纷大额投入,直至人去楼空、血本无归。  地宫穴位  在这类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放不下“身后事”的心理,设立若干资产管理公司,组织销售团队,将被政府叫停的不合规“地宫穴位项目”虚构夸大,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散发传单、办酒会、业务员推广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以身边的亲朋好友老乡熟人等作为主要目标,再通过亲朋好友传帮带、老带新,形成客户群。很多老年人念及身后事得以安排妥当,且地宫穴位项目还有高收益回报,纷纷在酒会上签下“客户意向书”并现场刷卡付款。  “灵丹妙药”  不法分子寻找厂家专门定制了一批廉价录入式便携播放器——评书机,提前录入音频资料,夸大介绍根本不具有药品成分的食品保健类产品“301参茸倍力胶囊”,通过邮寄方式赠送给老年客户。  很多老年人被评书机播放中高频出现的“301参茸倍力胶囊”广告吸引,甚至误认为是正规电台的官方广告,于是主动拨打广告中反复提及的400电话热线咨询。众多老年人从免费接受一个十几元的评书机开始,一步步落入几万、几十万的圈套。   综上所述,老人的消息比较闭塞,骗子的照片手段不断的更新换代。做为子女平日要多关爱老人,给老人科普诈骗知识。避免被骗,造成经济损失。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23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如果,被继承人相继去世 ,那么遗产如何合法分配?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调处中心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被继承人王某与妻子周某于1984年登记结婚,1985年生育一女王小某,王小某不幸于2008年先于夫妻二人去世,王小某未婚无子女。后妻子周某于2019年去世,王某于2021年去世。被继承人王某、周某留有一处房产,现被继承人王某父母去世多年,王某仅有合法继承人兄弟三人,被继承人周某的父亲去世,母亲冯某健在。  这看似复杂的继承关系应该如何将遗产合法分配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继承应从先去世的人开始算起。   本案中,王小某于2008年去世,未婚且无子女,那么她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周某于2019年去世,因为房产由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所以只有属于周某的二分之一房产为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丈夫王某、母亲冯某均等继承。母亲冯某应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剩余四分之三的房产份额属于王某所有。2021年王某去世,王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以王某的兄弟三人应均等的分配剩余四分之三的房产。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是继承遗产的一种方式之一,如果生前有立过遗嘱,公正过的,就按公正的来走。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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