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联系电话: 400-100-637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资讯列表
  河南开封一看守所内,39岁的嫌疑人被打致脾脏切除 ,家属申请保外就医未获准。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啊。把一个健康的人活生活打成重伤二级。家人看了该多心疼,这种行为要严惩!引发这次打架的原因是什么呢?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初,39岁的刘小艳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看守所内。2021年11月5日,刘小艳同监室的室友向他借衣服,因为没有答应,6名室友将其围殴,持续时间5分钟。医院检查发现,刘小艳脾破裂、肾挫伤、肺挫伤、肋骨骨折,进而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之后,切除脾脏损伤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目前,已有两名殴打刘小艳的在押人员被提起公诉。  刘小艳妻子认为,丈夫被打成重伤,在未痊愈的情况下即被收押显得“不近人情”,因此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此,看守所负责人表示刘小艳因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现在仍在羁押中。  案件回顾  刘小艳是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人。39岁的他初中毕业,曾辗转深圳、北京等地以给私人老板开车为生。在妻子宋小兰眼中,丈夫为人随和,做事踏实。  因长年开车,刘小艳腰椎间盘长过息肉,激光手术恢复后他改了行,回到湖北老家,开始做一些货品买卖,赚差价。  最近一年,刘小艳夫妇与父母一起生活,妻子只知道他搞货物批发,不知道具体做什么,但工作上时常不顺。加上宋小兰在家带孩子偶感烦躁,两人曾拌过几句嘴。  据宋小兰称,2021年3月7日下午,丈夫开车去武汉买东西,晚上回到家后,宋小兰准备睡觉时,丈夫又出门去孝昌街上,当晚没有回家。  3月8日早上,开封市公安局民警来家里,要带宋小兰去孝昌县公安局审讯,她才知道丈夫刘小艳涉嫌犯罪,凌晨在孝昌县街上被捕。  10日下午6点多,民警让宋小兰给刘小艳带上1000块钱和几件衣服,两人在孝昌县公安局匆匆见了一面后,刘小艳被警察带往河南,两天后,他被刑拘。  拘留通知书显示,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侦查发现,刘小艳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拘留通知书显示,自2021年3月11起,刘小艳被羁押在开封县看守所(祥符区看守所)。  刘小艳被羁押在祥符区看守所102监室,同时期在押人员还有张五一、李歌等人,主管监室的管教民警名叫刘卫东。  11月4日这天,刘小艳收到家人寄来的两套类保暖的厚睡衣,并将其中一套借给了一位在押人员。  据刘小艳回忆,当时,另一在押人员李歌对他说“你的衣服有没有地方放啊?”他没应声。李歌接着问“能不能给我一套?”刘小艳说了句“已经借给别人一套了,怎么再借给你呢?”此时,李歌一边说着“你想借给谁就借给谁啊?”,一边走近借到衣服的在押人员,让其把衣服脱掉。  刘小艳认为,李歌的态度从说第一句话时已经显得“嚣张”,他看情况不对,就按下了警报。他向值班民警提出要求,要见驻所检察官,民警只说了一句“好的”,驻所检察官没到监室。  当天下午,管教民警刘卫东到监室巡查,刘小艳请求调换监室遭拒。之后,刘卫东得知上午的事情后分别找到同监室的在押人员谈话,但仍不同意调监室。刘小艳表示,他曾对刘卫东说过“不给我调,我一定会挨打”。  针对此事,联系刘卫东,未果。祥符区看守所工作人员表示,刘卫东对刘小艳反映情况的处置措施是,告诉李歌“人家借给谁衣服是人家的自由”,并通知了李歌家属送衣服给李歌。  11月5日早上8点,刘小艳被在押人员张五一打在眉头上一拳,紧接着被李歌扇了一巴掌,倒了在铺位上。他想按警报但被阻止,要去帮他按警报的在押人员也被打。当时,刘小艳趴在地上抱着头,他只知道好几个人围着他拳打脚踢,持续约5分钟。最终被另一在押人员叫停。此时的刘小艳已瘫在地上。 看守所的现场录像画面上能看到这一幕。但祥符区看守所工作人员称,刘小艳自入监以来表现很好,从未出现过与人发生矛盾的情况。102属于非重点监控监室,也没发生过打架事件。  当天,事发1个小时后,其他人都出去放风,刘小艳挪着身子按下警报。10点刚过,他被送往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  事后,管教民警刘卫东受到党纪处分。  入院记录显示,2021年11月5号10点59分,刘小艳已出现神志差,头部疼痛,腹腔积血的症状。诊断结论为,创伤性脾破裂、肾挫伤、肺挫伤、左侧第6和7肋骨骨折、腹腔积血、腰椎间盘突出。中午12点25分,他接受了脾脏切除手术。  这天下午5点多,妻子宋小兰接到看守所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说,刘小艳被人打了,做了脾脏切除手术,叫宋小兰去医院看护。  据宋小兰描述,11月6日上午,此时刘小艳麻醉已经消退,身上插了很多管子,全身不能动,无法进食,嘴唇干裂。11月10日和12日,刘小艳先后被送去做超声检查和CT检查,两张报告单均显示,身体多处损伤未恢复。  11月18日,刘小艳能被扶着坐起来,宋小兰回忆,“坐一会儿他就说脑袋特别晕,身上没有力气,肋骨很痛。”20日,刘小艳小解时尿里带血。  2021年11月20日,开封县公安局作出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刘小艳脾脏破裂手术切除的损伤程度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左肾挫裂伤并包膜下血肿损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11月22日凌晨,护士来给刘小艳抽血。23日上午,民警带刘小艳出院回到看守所,出院依据是抽血结果,以及“能下地走路”。  出院前半个小时,得到看守所民警允许后,医生给刘小艳做了超声检查,检查结果还没出来,刘小艳被带上警车。  这次超声检查结果为疝气,当天出院记录上面写的“患者要求出院”。据妻子宋小兰所说,他们并没有同意出院,当时刘小艳没力气,爬着上了警车。  刘小艳回到看守所后,家人只能通过代理律师了解刘小艳的身体状况。律师称,刘小艳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时,看守所会给开药吃。刘小艳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比较差,律师形容上一次见他,“走路时腰直不起来”。  宋小兰曾向看守所申请,请求对刘小艳变更强制措施。收到的回复是,刘小艳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其代理律师认为,刘小艳的伤情包括但不限于肺出血、脾脏摘除、肾挫裂伤、肋骨骨折,但警方只对他做了脾脏摘除和肋骨骨折两项鉴定,伤情鉴定不全面。宋小兰要求看守所复查,但未获批准。 医学检查报告显示,看守所分别于12月15日和24日带刘小艳去医院做了检查。15日的诊断报告显示,脾脏伤切除术后、左肾损伤治疗、左侧第9肋骨骨折,医生手写处理意见为“继续观察”。24日的诊断报告显示,血小板稍高、双肺散在纤维灶、腰间盘膨出。医生意见为“随诊复查”。  看守所负责人解释说,刘小艳未获得保外就医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刘小艳去医院做的伤情鉴定,达不到法定的保外就医的条件。二是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称,刘小艳的案子很可能是5年以上刑事案件,依法不支持取保候审。  宋小兰觉得伤还未痊愈就把人关押太不近人情。自11月23日开始,她辗转开封市信访局、开封市公安局信访、郑州市信访局信访。深一度了解到,信访材料已经由信访局转交至开封市公安局,公安局已经就反映情况进行调查。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侯审。另外,被告人、嫌疑人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侯审。   看守所打架的案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看守所民警的冷漠成了这次事情发生的刽子手。希望看守所的管理和监管可以更加完善。法律有情,人间有爱。是每个人更愿意看到的宏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3
  酒吧是成年人消遣放松的一个地方,是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但是总有些酒吧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放任未成人进入酒吧。最近,江苏一家酒吧由于因长期招用未成年工,并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消费,江苏淮安检方日前对当地一酒吧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查,自2020年10月开业以来,该酒吧先后招用60多名未成年工,建群定向招揽某学校30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充当气氛组成员,并无条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消费。庭审中,检方要求判令该酒吧及其实际经营者停止招用未成年工,停止接纳未成年进入涉案场所,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其中一名气氛组成员介绍,她今年16岁,在学校被同学喊过去的,有时候,整个宿舍的女同学都去了,她不去不好。到酒吧后,四五人一组,酒吧会免费提供给他们一瓶洋酒、四瓶饮料以及果盘,他们喝酒时会到台上跳舞、摇头,带动整场气氛。  据了解,此前,淮安警方在调查某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几名未成年人长期出入当地一家酒吧。随后,主管部门对酒吧长期招用、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作出了总计11.8万元的行政处罚。之后,检方在联合执法中发现,该酒吧依然肆无忌惮地招用、接纳数十名未成年人充当气氛组成员,检方于2021年12月对该酒吧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还发出了全国首份法院和检察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全国首例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民事公益诉讼并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  案例  据报道,15岁小陈在当地一家酒吧打工时,认识了一名年轻男子。1月25日晚,小陈和朋友欲返回宿舍休息,而同乘一辆出租车的刘某和梁某,却让小陈去自己所住的宾馆处,遭到小陈拒绝后,男子恼羞成怒,在车上对小陈实施殴打。小陈最后以报警吓退对方,但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回到宿舍后,男子以要登门道歉为由,向小陈的朋友要到了她的具体住址,结果登门的时候,对方手上竟拿着砍刀。据医院诊断,小陈身中6刀,其中背部、左腿膝盖处伤势严重,背部伤口可见骨骼,左膝盖更是几乎被砍断。  受害人小陈说,自己刚认识对方时,大概16、17岁的样子,一起吃过夜宵,但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小陈今年才15岁,别人家的孩子这个时候还在上学读书,但小陈因为家庭原因已经开始打工了。收到消息赶到医院的小陈母亲也心情沉重,小陈的父亲早年去世,自己去年刚动了手术,亲戚朋友能借的钱都借了,如今女儿身受重伤,让母亲感到十分无助。  根据派出所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不能招募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酒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地方,汇集了三教九流。从上方的报道我们要警醒,广大家长平日要多关心自己的孩子,留意孩子的去向,未成人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带歪。同时也要给未成人多普及相关的法律常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3
  自从近期的天津疫情爆发以来,随着确诊人数的增多。但凡跟天津沾边的,都变成了人们为之避恐的对象。近期,一名从天津返家到大连感染学生的信息泄露被网暴,原因是她的流调信息遭到了泄露。给她跟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惑。那么,疫情期间个人隐私是否受到保护?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2年1月9日,从天津返回大连的确诊者小白遭到了部分人的网暴,原因是她的流调信息遭到了泄露。  同时小白表明:“自己在天津的时候就去过学校周边的商场并没有乱跑但是那时候天津市是低风险地区,而且在校期间已经做了4次核酸检测也都显示阴性,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感染上的。”据悉天津曾有多名阳性感染者去过小白学校旁边的商场。  随后小白就在1月9日返回了大连并按照要求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自己并没有出现什么不适症状,之后自己的流调信息就被泄露了出来。  表示网络暴力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而且对于自己的家人也遭受到了网络暴力,小白感到不公平和不理解,自己的家人一直在家并没有被确诊为什么也要受到网络暴力。  案例  12月8日,成都公布了新增3例确诊病例活动的轨迹,这本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常规操作,但因为患者赵某的活动轨迹牵涉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等场地,#成都确诊病例孙女#的词条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更有甚者,其遭到了“人肉搜索”——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隐私被网络公布,引发广泛关注。  据成都卫健委8日通报,赵某,女,20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的孙女。12月8日在对卢某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经省、市、区专家会诊,综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查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已转运至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院隔离治疗。近14天内,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园、嗨蓝调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烫、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  可赵某的私人信息却还是遭到网友“人肉”,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网络被人公布。不仅隐私泄露还造谣传谣更有甚者网络上还谣传起从北京解除隔离回蓉的一名学生系赵某的密切接触者  除此之外,12月8日中午,一份“郑重声明”出现在成都不少人的朋友圈当中,这条声明的内容同样与广为传播的新冠肺炎最新确诊者相关。  声明者称,因受成都市郫都区新冠疫情确诊病例之一赵某某(女,20岁)事件影响,网络上出现盗用其微信朋友圈截图不实传播,已经严重影响了这位声明者的生活。  随后,这位声明者表示,已经到锦江公安分局狮子山派出所报警,将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疫情期间个人隐私是否受到保护  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个人隐私受保护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是不理智的行为,新冠的感染者不是罪人,因为没有人想被确诊,我们的“敌人“”是疫情,而不是自己周围的人。保持平和心态和理性态度,消除内心恐惧,才能更好地缓解焦虑情绪,汇聚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正能量。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3
  搭同事顺风车回家,是职场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但是近期福建一男子好心开车送同事回家却惹上了麻烦。据报道,近日,福建一男子下班送同事回家,发生车祸,同事当场去世。赔偿90万元。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要轻易送同事回家,如果出事这后果真是太沉重了。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介绍,男子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路边墙体,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  交警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戴某与王某家人对此均无异议,而后王某家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戴某与死者王某系同事关系,事故车辆系非营运机动车,戴某搭载王某并未向其收取费用,且事故认定书中并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  法院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戴某赔偿王某家人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  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戴某出于好心,顺路捎带同事,结果发生车祸,造成同事身亡,自己也背负沉重经济赔偿负担,好心办了坏事。而王某家人,因为戴某的车祸事故,致使亲属身亡,对家庭和精神都造成巨大伤害,所提出的经济赔偿也合情合理。  所以,总的来看,驾车顺风车捎人是一件有风险的事,司机朋友理应格外注意,或者车辆的乘员险买齐,降低风险因素。  民法典中规定同时满足这种“非运营”、“无偿搭乘”两个条件的蹭车行为属于“好意同乘”。这种在人际交往里是再正常不过的好心帮忙的情谊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不过如果蹭车期间发生事故导致乘客受伤,那就另当别论了。乘客虽然是无偿搭车,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有过错的话,也得向乘客承担责任。  不过“好意同乘”也没有无限制扩大责任范围,驾驶员不存在例如无证驾驶、醉驾等故意或重大过错的,在根据其过错确定责任后,可以减轻其责任。而且事故发生时,往往驾驶员自身也会受伤、车辆受损,此时要求驾驶员赔偿乘客的所有损失,对驾驶员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伤害到驾驶员同意搭车的一片热心。  但本案中司机对事故负全责,搭车乘客身亡,后果实在太严重,就算因为“好意同乘”减轻了司机部分责任,所以只承担70%责任,还是90万巨额赔偿。各位车主请记好了,无论何时何种原因,他人坐进你的车内,你都对车内乘客有人身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为你的过错导致他人受到损害,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乘客是免费蹭车。   为了避免搭便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方面,司机应该小心驾驶,安全出行。另一方面,搭便车的人也要主动系好安全带,保护好自己,将事故伤害降到最低。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2
  还记得去年7月,一个旅游男博主亵渎烈士墓的视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吗?近日,这个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了。近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李某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种人为了博眼球,不惜沦丧了道德底线。7个月太轻了!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近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奇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奇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事情回顾: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奇贤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  同日12时许,李某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5000余名微信好友)公开发布,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英雄烈士不尊重后,遂删除该内容。为获取流量关注,14时许,李某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小贤Jayson”,上述照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影响。  李奇贤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七个月又是否罪刑得当呢?  1、什么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即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是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新增条文,在此之前,我们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对该类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规制。将其纳入刑法的行为充分彰显了我国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也表明了我们对英雄烈士的大力保护刻不容缓、决心坚定。  2、李奇贤的行为是否构罪?  是否构成该罪,判定标准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一般需要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在司法解释未明确之前,可以从行为的方式、手段、结果、社会影响等要素进行综判断。  通过网络实施的行为,可以参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中“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对于只是在微信聊天群发表不当言论,没有造成大范围传播的,一般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在该案中,李奇贤先发送照片至微信朋友圈,但由于其微信朋友圈好友人数达到5000人,已成为影响范围较广、情节较重的情形。而后续的过程中,李奇贤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小贤Jayson”,在公共网络场所并造成大范围传播,足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3、7个月有期徒刑是否罪刑得当?  7个月有期徒刑已属较轻刑罚。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镇发生森林火灾,31日下午四川森林消防总队凉山州支队赵万昆等27名指战员、杨达瓦等3名干部群众在救火过程中英勇牺牲,被评为烈士。网络媒体纷纷发文悼念。2019年4月3日6时53分,姜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转载了《救火英雄,一路走好》的链接,并发表“放弃生命不是英雄,是狗熊,又少了几个浪费粮食的,真好”的言论侮辱牺牲烈士。随后该内容遭到其微信好友的批评和转发,在众多网络媒体被转载评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被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栏目、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相继报道。  在这一类似案件中,姜某因犯寻衅滋事罪(此时刑法修正案十一仍未出台),经二审改判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蒋某仅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侮辱言论,所涉及范围较小,在已对其进行公开赔礼道歉的情况下经二审改判才改为9个月有期徒刑。而依照该案的影响范围(朋友圈+网络公共空间+网络热议)综合判断,应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佳。   牺牲的烈士容不得任何人去亵渎,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商量可言。但凡有人亵渎烈士墓,就是和全国人民成对立面。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有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为了抢流量,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可以抛弃。那实在是太可怕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2
  随着社交平台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现在越来越多人会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也会进行实名举报。上周,安徽滁州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进行实名举报,称自己的民警丈夫乔某良多次对她进行家暴,并不断升级为故意伤害,还存在经济问题。对此,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最近有了最新进展。家庭暴力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月11日下午,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王颖告诉记者,她这两天因为低血糖入院,现在还未出院,目前收到的最新回复是乔某良已停职接受调查,但她还没见到孩子。  王颖社交平台的文字记录称,2019年到2020年间她曾几次遭丈夫殴打,手段包括被男方抓头发用头撞击地板,用饭碗将她砸伤导致手筋断裂等,多次报警未果。  “因多次伤害造成我右手中指、无名指肌腱断裂。”王颖在社交平台晒出了自己之前手部缝合和裹着纱布的图片,看上去鲜血淋漓。她回复网友评论称,自己几次报警,但乔某良却当着执法民警的面继续对她施暴,还曾要求她向婆婆跪谢认错。  此外,她表示男方有大量资金来路不明,在其晒出的两张作为证据的流水账单中,最多的一笔达20万元,记录为网络贷款发放。  而据其社交账号中一则2019年3月乔某良手写的保证书显示,男方曾承认自己打人是因为喝多了,还表示以后不会勉强她做不愿意的事情。  “2020年1月18日我手筋被他弄断住院后,男方就把孩子带走了,2020年12月迫于压力才带回来给我看一眼”,除家暴外,王颖多次发文控诉孩子遭男方藏匿。  “孩子现在男方亲戚家,他藏孩子估计是想争夺抚养权”,王颖对记者表示。她称自己两年间只见过孩子3次,到现在仍未见到。而乔某良在2019年3月写下的保证书中曾承诺,孩子由两人共同抚养,他会利用假日看孩子,不打扰王颖和孩子的正常生活。  关于矛盾激化的原因,王颖称主要是男方性格强势。有媒体报道当事双方早已离婚,此后同居生子,但王颖告诉记者,“我和他还没有离婚,接下来准备要回孩子,进行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家暴的造成的家庭悲剧太多了,王颖敢于站出来跟家暴说不,值得赞扬。家暴永远只有0次和无数次。家暴给人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多的是心理阴影。这种深层的伤害是很难愈合的,甚至伴随一生都无法被治愈。如果你也遭遇家暴,请勇敢一点,站出来。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2
  网络的普及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网络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近期,广西一男子获刑7年 ,因嫌网速慢烧毁电信光交箱。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男子嫌网速慢烧毁电信光交箱,这操作也是没sei了,当然他也要为这样的行为买单。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6月,梧州岑溪市一男子嫌网吧网速太慢,将市政府路口一电信光交箱烧毁,造成周边机关单位、居民用户通讯中断数十小时。日前,该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被告男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领刑7年。  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蓝某在岑溪市某网咖上网时,因感觉网速太差,萌生破坏电信设备的想法。  尔后,蓝某开车经过岑溪市岑城镇工农路市政府路口时,用打火机点燃随身携带的纸巾将该路口处的一个电信光交箱烧毁,造成岑溪市人民政府、岑溪市人民医院及附近居民用户共3937户通讯中断28至50小时。  经鉴定,该电信光交箱及箱内光缆、尾纤总价值19818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蓝某的作案工具打火机1个。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且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在“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判处。综合案件其他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蓝某不服,上诉至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梧州中院审理认为,蓝某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蓝某的行为造成3937户通讯中断28至50小时,属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在“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予以量刑。  梧州中院对岑溪法院判决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蓝某的奇葩行径让人哭笑不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2
  王冰冰做为央视收视保证的主持人之一。人红是非多这就句很好的验证在她身上。近期她遇到了一些麻烦。2022年1月10日,央视主持人王冰冰遭人肉曝 ,大量“王冰冰塌房”内容曝光,其中包括四级成绩单,结婚照等,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失控的粉丝真可怕,动不动就人肉,动不动就跟踪。这种人直接法庭见。人肉他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疑似是王冰冰疯狂粉丝在某论坛中的发言,该粉丝表示王冰冰“塌房”了,不仅人肉出其各种私人信息,包括王冰冰早年结婚现场的照片,还有王冰冰四级成绩截图。图中显示英语四级为369分,425分才算过线,令网友质疑其英文水平,但也有网友认为,仅一次没过的四级成绩单说明不了什么,一次没过可以考第二次的。还有人曝光了疑似王冰冰结婚照,还表示王冰冰很早就结婚了,现在已经离异。但照片中的新娘仅露出侧脸,无法判定就是王冰冰。    2012年,王冰冰毕业于吉林大学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2016年,进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工作,成为网红记者。2020年9月,随着央视新闻在B站释放的新闻视频走红,王冰冰登陆热搜。如今以清纯活力的形象活跃在央视众多报道和晚会综艺中,成为新媒体曝光度很高的央视新生代力量。  作为央视出镜记者的身份,王冰冰带着央视新闻的标签成功“出圈”,实现了跨媒介的完美联动。王冰冰之所以能够在众多优秀的央视女记者中脱颖而出,离不开其人格化的报道策略。与央视以往庄重、严肃的记者形象不同,王冰冰针对用户多维需求重塑职业画像,破除刻板印象之壁垒,将传统记者职业身份去魅,重塑了萌态的新闻感官,迎合了新媒体平台用户的审美需求。在融媒体环境下,出镜记者王冰冰不再是单一的符号,而是有个人主观意识的新闻带入者。  出镜记者的成功转型为主流电视媒体带来了可观的收视数据,转变了用户以往对其单一的媒介形象,创造了振奋人心的传播效果。但是,以出镜记者王冰冰的转型实践来分析,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出镜记者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颜值崇拜下的粉丝文化热潮造成新闻失焦,用户注意力发生偏移;二是,新平台极具互动性的实时弹幕消解新闻的严肃性,用户逐渐成为娱乐的附庸;三是,出镜记者私人话题挤占公共话语空间,理性对话的意义不复存在。  回到行业内的视角,上述文章总结:出镜记者的转型之路并非一蹴而就,还有一些坎坡需要去跨越。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主流电视媒体在利用出镜记者粉丝资源红利,搭建品牌IP的同时,也要要求自身和出镜记者坚守媒介的道德与底线,充分发挥媒介的社会功能。  首先,电视媒体要严格把关,防止饭圈文化对主流媒体的渗入,不能让颜值主义消解新闻议题的严肃性;营造理性的公共话语空间,引领用户理性思考,回归新闻本质。其次,出镜记者坚持正向的价值导向,积极引导舆论,不能为迎合用户需求而盲目跟风;做好心理调整,理性看待名利,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在王冰冰最开始爆火的介绍“小草”报道里,她要从室外走到室内,还有下蹲、观望等动作,难度系数较大。她将这5分半钟的一镜到底的直播做得行云流水、平稳大气,可见业务能力之强。  法律知识  人肉与曝光他人个人隐私,已经触及了底线。故意暴露别人的隐私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隐私依法不受他人侵犯,如果行为人泄露别人隐私轻则构成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责任,重则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承担行政责任,更严重者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当红的公众人物经常会遇到粉丝的人肉,曝光自己的个人隐私。其中最常见的个人隐私被爆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婚姻状态、学历等。这种做法其实已经触达法律的红线。每个人的个人隐私都应该被保护。故意曝光他人隐私是非常没有道德的行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2
  昨日晚上,人间蒸发已久的仝卓,在网上发文回应高考舞弊案细节。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水真深,总之自作自受。考试作弊哪些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感谢大家的关注,不过需要指出一点,并不是我高考舞弊,是部分人员对我的高考进行了舞弊,长期关注此事的网友应该很清楚这一点。我早在一年多前就行政起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盼各界媒体能对我的行政诉讼遇到的重重困难进行关注。感谢。  日前,据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起诉书显示,已有部分涉及仝卓案的山西临汾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被提起公诉。据北京青年报1月10日报道,据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显示,张某某在临汾市某局某科工作,彭某某在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  检察院审查查明,2012年7月,时任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苏某某为仝卓违规办理转学手续。2020年5月30日,在相关部门调查期间,苏某某为将仝卓转学档案补齐,遂安排被告人彭某某、张某某伪造相关材料,后二人在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某广告部伪造全卓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放入仝卓学籍档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彭某某、刘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被告人张某某、彭某某、刘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彭某某、刘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起诉书显示,该案件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考试作弊哪些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仝卓是事件也给我们敲响警钟,求学12载,就为高考一战,不要让自己12年的努力付诸东流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1
  春节是中国的一个传统节日,春节也是团圆的一个象征。大部分外地务工者都会回乡过春节一家团聚。前几天,国务院发布了2022春节放假调休安排,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年味渐进啊,时间过真快,春节要来了。那么,春节调休工资怎么算?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2年春节放假调休的安排如下: 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 1月29日(星期六)和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调休工资怎么算?  春节调休的,属于正常上班,按正常工资计算即可;但春节放假期间加班的,属于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三倍工资。  未休的年休假可以折算为工资吗?  张女士去年有3天年休假未休。她曾主动向单位提出,希望在去年年底时使用3天年休假,但单位以年底休假人太多为由,希望张女士延期到第二年休假。  对此,张女士认为,年底休假是因为自己与家人有外出计划。最近,元旦假期刚刚休息过,自己新的一年也有很多假期,多3天年休假对自己并没有特别意义,故希望用人单位能以现金进行补偿。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诉请,适用于一年的仲裁时效,也就是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时,应注意不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还有一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从成本的角度考虑,是更愿意劳动者使用年休假的,但有时候也会出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意见不一致的情形,比如年底休假的人数太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等情况。《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综上所述,春节调休的,属于正常上班,按正常工资计算即可,节假日上班企业需按3倍工资支付给员工。小编提醒大家,春节也是疫情爆发的高峰期,春节人员流动比较大,在回家的路上也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去高风险的地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1.11
免费找律师
3秒免费登记 坐等律师联系你
  • • 风投天使轮500万 有纠纷就找金牌律师
  • • 更专业的律师平台
推荐专长律师
1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咨询我

北京 知名律师

电话: 132****8313

2 焦景收律师
3 王传巍律师
4 胡增瑞律师
5 张仁藏律师
6 叶真涵律师
7 李吏民律师
8 刘泽律师
9 李晓栋律师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