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调处中心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被继承人王某与妻子周某于1984年登记结婚,1985年生育一女王小某,王小某不幸于2008年先于夫妻二人去世,王小某未婚无子女。后妻子周某于2019年去世,王某于2021年去世。被继承人王某、周某留有一处房产,现被继承人王某父母去世多年,王某仅有合法继承人兄弟三人,被继承人周某的父亲去世,母亲冯某健在。 这看似复杂的继承关系应该如何将遗产合法分配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继承应从先去世的人开始算起。
本案中,王小某于2008年去世,未婚且无子女,那么她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周某于2019年去世,因为房产由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所以只有属于周某的二分之一房产为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丈夫王某、母亲冯某均等继承。母亲冯某应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剩余四分之三的房产份额属于王某所有。2021年王某去世,王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以王某的兄弟三人应均等的分配剩余四分之三的房产。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是继承遗产的一种方式之一,如果生前有立过遗嘱,公正过的,就按公正的来走。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近日,江苏张家港,一游戏厅报警称,店内的抓娃娃机在机器完好的情况下,机内玩偶接连被盗。警方查看监控发现,一嫌疑男子趴在娃娃机的玻璃上,机器内泛起蓝光后玩偶便掉落。警方很快将嫌疑男子抓获,他交代,自己得知激光笔可以烧断绳子,萌生盗窃娃娃机内的玩偶搭讪女生的想法,不到1个月已作案5起。目前,该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 今年1月以来,进贤县民和镇连续发生撬盗店面案,警方为此加强了巡逻力度。7月31凌晨1时许,刑侦二中队民警巡逻至进贤胜利中路某单位门口时,发现五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发现其中一人为之前已掌握的盗窃店面嫌疑人李某,并在另外一人的身上发现了起子等作案工具。 据5名嫌疑人交代,他们还有一名同伙在网吧上网,民警于是将正在网吧上网的嫌疑人肖某抓获。当天,他们准备去盗窃胜利南路已踩好点的四家店面,不料被民警抓了。嫌疑人交代,1月至今,他们盗窃店面三十多次,涉案15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六人中年纪最大的17岁,最小的15岁,“6人喜欢攀比谁的女朋友更漂亮,为了来钱追女孩子,于是相约偷盗店面。”目前,6人已被刑拘。 盗窃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全国盗窃罪法律拟制立案标准:1、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2、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盗窃财物多少,都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看了上方的报道,通过盗窃的方式去搭讪女生,小编感觉这买卖太不值当了。小编呼吁大家,盗窃就是犯罪,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两年前,在杭州工作的小徐交了个男朋友。小徐说男方大她11岁,身高1米65,要不是出手阔绰加上死缠烂打,未必答应交往。男方那是真有钱,两年内时不时给小徐红包转账,总数超过29万元,最多的一次就给了11万。“不上班行不行,我养你啊!”,男方又花40万购置宝马一辆登记在她名下,小徐安心辞职享受起人生。 后来,两人闹分手,小徐没想到对方居然起诉她,要求返还86万元。男方认为交往期间所有花费都是彩礼,而小徐认为双方只是普通朋友,没见过父母,更没谈过婚嫁,给的钱凭什么要回去?更出人意料的是,一审法院认定86万属于彩礼。小徐败诉,表示不服将上诉。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当然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确立聊天记录法定证据效力。你可以选择不回消息,但你发的文字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聊天记录作证据必须满足证据三原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聊天双方身份明确,意思表示真实完整,聊天记录生成、存储、传输、提取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安全可靠,这样的证据才靠谱。 借款、赠予、彩礼,性质分清楚 小徐和前男友对簿公堂,案件关键在于,86万元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借款、赠与、彩礼,法律性质不同,意义也不同。 热恋中的男女沉浸在缱绻的暧昧气氛中,本着谈钱伤感情的社交原则,彼此金钱往来也变得模糊不清。一些特殊日期、特殊金额的红包转账如果没有其他借款凭证佐证,通常司法实践中认定为情侣感情的表达,本质属于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后,所有权转移,赠与人不可撤销。 彩礼较赠与相比,在恋爱关系基础上多出了结婚的强烈目的,以民俗视角审视,一般是男女定亲(订婚)完毕,确认两家结婚合意后由男方给付,多表现为一次性大面额,很少见多次零散小面额的形式。事实上,极少有法院把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认定为彩礼。 情侣间的微信红包可以要回吗? 情侣间往往会通过赠送礼物的形式表达爱意、加深感情。根据法律规定,情侣间的赠与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性的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与。对于前一种,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但是在附条件的赠与情况下,如果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赠与条件不能成就,即使受赠人已经接受了赠与物,赠与人也有权要求予以返还。 一般性的无偿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虽然双方未签署书面赠与协议,但当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赠与,实际上该过程已经形成赠与合同,且合同履行完毕。此时,财产的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 情侣间的无偿赠与,主要有四种常见情形: 一是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共同消费是双方为维系感情而进行的共同支出、共同受益的活动,例如一起吃饭、看电影等,这些共同支出包含着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使日后分手,负担较多的一方也不能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二是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向对方赠送的礼物或财物; 三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以及摆出心形或花束形状的现金; 四是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与,比如微信红包等。
享受付出的快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相识相恋不易,如果出现财物纠纷,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力争好聚好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5月22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发布通报,网传“成都一男子酒后踏踢多辆豪车”。经核查,系2022年5月21日凌晨5时许,高某某(男,24岁,天津市人)酒后踏踢辖区某酒店停车场停放车辆,致不同程度受损,后主动投案自首。目前,高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锦江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1日晚,成都太古里,有视频显示:一男子酒后脚踹多辆豪车,期间朋友曾多次劝阻。这四辆车的车损预计在100-150万元左右。 案例1 在江苏苏州,有一名男子在酒后由于与人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往停放在酒吧外面的一辆豪车重重地踢了一脚,导致豪车车头严重受损。最终,这名男子需要赔偿车主五万元的维修费用,这件事也让他后悔不已。由此可见,人在喝酒之后容易做出很多可怕的事情。比如有不少人会选择酒后驾驶,但酒后驾驶存在严重的危险性。人在喝酒后,酒精会影响人的正常生理功能与心理状况,还会让人无法在正常状态下驾驶车辆,导致意外的发生。 案例2 最近上海一女子在酒吧饮酒后喝醉,竟然酒后上头,爬上两辆豪车进行“蹦迪”,据了解这一蹦可不简单了,直接人民币大量流失,造成将近约28万元车损失。 关于此次事件具体发生在上海伯士路某酒吧门口,一位市民李先生报案称自己与朋友的车被一名陌生醉酒女子无故踩踏,造成车辆引擎盖不同程度受损。据了解这名女子为孙某,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孙某以及其同行的朋友一起在路边,而孙某已经喝得不省人事,甚至无法站立。警方试图前往与孙某进行沟通,孙某却是满嘴污秽言语,破口大骂连周围朋友相劝都不听从。而且还高声喊她有沉默权,让其他人别说话,这真是不是知道喝到哪里去了。最后,在朋友帮助下被带到派出所醒酒。 关于孙某其实还是一位刚满20岁的年轻人,刚刚参加工作,又遇到公司聚餐所以既新鲜又兴奋。在饭桌上豪饮半斤白酒,之后又去KTV酒吧,最后把自己喝到意识模糊。结束后感觉意犹未尽,见到酒吧外的豪车就跳上去继续嗨。期间朋友们好言劝阻,但是她还是不肯下来。派出所里酒醒之后,见到自己踩踏豪车的视频才开始后悔不已。可是这也已经来不及了。
从上面的报道我们可以知道, 饮酒一定要注意适度,用酒精麻痹自己,那酒后做出的事情,醒酒后后悔都来不及,也呼吁大家日常生活中减少饮酒,这是对我们自身健康应付的责任,当然也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5月21日,北京警方通报称,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某项目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刘某某(男,64岁)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刑事立案侦查。(此前报道→隐瞒行程跨区活动、违规解除弹窗,致20人确诊900余人隔离……) 5月22日,北京卫视《生命缘》抗疫特别节目报道称,刘某某已经确诊,正在隔离治疗的他深感自责,并鞠躬致歉。 据北京警方通报,公安机关现已查明刘某某三方面违法犯罪事实,主要包括:明知属于封控地区风险人员,隐瞒行程前往他处居住;蓄意编造虚假行程,违规解除健康宝弹窗;多次跨区活动,造成疫情扩散。 刘某某等人的行为,使本应被隔离管控的风险人员,在社会面长时间、大范围跨区活动。目前,刘某某等25人中,20人确诊,造成至少21处点位被封控、900余人被隔离。 刘某某说:“我是他们这二十几个人的(工)头儿,我带着他们干活。我看到新闻说隔离的人那么多、传播了多少人,压根都不知道这么严重、已经触犯到法律了。我想跟这些人说对不起,真诚地向他们道歉。” 刘某某还表示,防疫要一丝不苟,一点都不能马虎,千万不能大意,一大意就出问题,“真的是感觉非常自责,真的很对不起他们。” 目前,刘某某和另外3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 在2022年2月19号的时候,山西有一名男子王某黎明之到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气温已经非常严重,很多地方都是属于中风险地区,但是还是丝毫没有顾忌,为了逃避防疫人员的检查,做了一个”晋A“的牌照,从呼和浩特自驾离开来到了山西太原。王某在到达生态园之后并没有履行当地的防护措施,也没有及时去做核酸检测,而且还多次到学校周边或者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去停留一次活动。 在2月21号的时候,王某知道自己居住在呼和浩特的家人已经感染了肺炎,但是自己仍然没有向太原的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在21号当天下午的时候,王某就发现自己的身上有新冠肺炎的症状,然后又避开了高速下车到达山西忻州,又去公共场所活动,直接导致多人成为密接。忻州式的政府对于多个区域都进行了管控,已有多名人员被隔离。 在2月22号的时候,王某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双膝太原市的疾控部门核实了相关情况之后,发现王某并没有如实的报告自己的行程。而且还隐瞒了自己曾经去过太原的某个学校,推销书籍的活动轨迹,直接导致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工作被延误了,也导致太原市有5名学生感染,太原市的很多人员都被隔离,场所也被封控了。所以在2月24号的时候,忻州市的公安局觉得王某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所以被立案侦查。 刻意隐瞒中风险地区行程,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刻意隐瞒中风险地区行程,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这么多血淋淋的鲜活案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不要不当一回事,抱有侥幸心理。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在加油站加完油,开出去没多远就熄火了。”据5月15日,有陕西汉中车主称,有多辆车加油后均出现此问题,他怀疑陕西汉中延长石油长庆加油站的汽油有质量问题。该加油站工作人员称,当日晚8时55分至9时20分期间加油的21辆汽车出现问题,目前已经得到妥善处理,原因正在调查中。 5月21日,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涉事加油站的汽油样品水分占到油品的88%。目前,涉事加油站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加油站相关人员被控制。 中油延长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表示,涉事加油站和他们不是一个体系,长庆加油站没有在(延长)拉过油。“首先我们自查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没在我们这边出过库。” 案例 日前,正阳县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果断出击,一举查获非法售卖汽油的嫌疑人谢某某。 4月19日上午,清源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期间,发现一辆箱式货车停放在花生城市场路边,十分可疑,经过观察,民警发现不时有车辆停靠在该车旁边加油。民警果断行动,
经现场检查,发现车内安放大型的铁油罐和加油枪等加油设备,车上装载着约
3200升汽油。民警立即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将这些危险的设备全部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同时取样送专业机构进行化验,检验为不合格油品。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称自 3月份开始,从他人手中购进 “私油” (汽油),再将这些汽油售卖给一些车主使用,从中谋取利益,期间已经销售
1万多升汽油。谢某某说,他觉得贩卖“私油”来钱快,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卖劣质汽油要判几年 涉嫌非法经营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销售伪劣汽油这个行径实在是太恶劣了,万一出事了,那该毁掉多少个家庭。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小编也建议大家,要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千万别加来路不明的汽油。不要为了省几块钱搭上自己的宝贵生命。因小失大的事情不建议大家这么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5月21日,郑州惠济区一辆渣土车侧翻后将一辆越野车压扁致4人遇难。5月22日,记者采访获悉,渣土车当时满载土方侧翻后将越野车压扁,小车上有一位90多岁老人,据称家人本想陪她去饭店过生日,未料遭遇惨祸。 视频显示,渣土车侧翻后土方全散落在道路上,一辆白色越野车被压扁,消防、民警等人员正现场处置。据悉,事发地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程庄村附近的老314省道,车上4人全部遇难。 5月22日下午,事发地附近商户秦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21日中午12点左右,事发地距他的门店几百米远,事故发生后因道路封闭,他店内的生意也受到影响。他出门看时,现场拉了警戒线,渣土车侧翻在地,车身压在越野车上,越野车被压瘪了。据秦先生店内员工介绍,越野车上4人和他们店内有员工是老乡,是附近村子里的人。 另一位商户蔡先生(化姓)告诉记者,事发地离他家约300米,中午听到好多消防车响,起初以为附近着火了,他到现场才得知出了交通事故,民警已封闭了现场,在远处看到救援人员将越野车拆解后,把遇难者遗体拉走了。 蔡先生称,据他了解,车上四人都是事发地不远处孔庄村人,车上有一位老人年纪较大,还有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另外还有一人据说是其外甥女。 孔庄村刘先生(化姓)告诉记者,遇难四人和他住在一个队,老人已将近百岁,有多个儿女,同在车上的是他小儿子,儿子儿媳50多岁,家人本想着出村给老人过生日,没想到车开出去没多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案例 事情发生在4月12日,一辆载满土的大车,在驾驶过程中为了躲避直行的电动车而传到对向车道,当时SUV车主正在等红绿灯,然而就是十几秒的时间,悲剧却突然来袭。 渣土车碰撞到绿化带之后,就出现侧翻直接将SUV车压扁,而车里的驾驶员当场死亡,又一个无辜的生命因他人失误而付出了代价。 当时直行车辆都在等红绿灯,这时一辆渣土车出现在视频中,与此同时,一辆电动车开始左拐,而渣土车疑似想要直行,并且没有减速的意思,结果先是与电动车相撞。 此后,渣土车进入到对向车道,与第一辆黑色轿车“擦肩而过”后,侧翻在第二辆白色SUV车辆上,现场货车里的土都压在车上,白色SUV已经出现严重变形,可想而知,里面的驾驶员将是怎样的惨剧。 就在这短短的十几秒时间里,SUV驾驶员就与家人阴阳两隔,想必任谁也接受不了,而等待渣土车车主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和经济赔偿,希望此事能够得到顺利解决。 “渣土车”出事故企业法人会有连带责任吗? 今年10月1日,雁引路与汇通路丁字口发生了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驾驶人被依法刑拘。经进一步调查,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法人代表也被依法刑拘。 2017年10月1日6时40分许,赵某驾驶陕AS8123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沿雁引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汇通路丁字路口时,适逢王某驾驶陕A35D29号小型轿车沿雁引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左转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内三人死亡,两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交警长安大队于2017年10月2日刑事拘留。 10月25日,交警长安大队对此次事故做出责任认定。陕AS8123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赵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陕A35D29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其余人员均无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交警长安大队发现肇事的重型自卸货车挂靠西安毅通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车主为王某锦。而通过调查,王某锦在该车无渣土车备案证,未审批运行路线的情况下,依然指使司机赵某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营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王某锦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于2017年12月1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安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此案为我市重大交通事故源头追责第一例,今后的类似案件也将源头追责。西安交警也呼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大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综上所述,意外总是来得这么突然,小编再次提醒大家,行驶车辆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驾驶。我们应该敬畏生命。不要开快车,不要不遵守交通规则。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