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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是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行使职权。一般来说,在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只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就可以,但对于像“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事项,公司法规定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法规定,原则上股东会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但通过股东之间约定,还可以按照其他的方式来行使表决权。比如可以约定按照人数来行使表决权,或者约定同股不同权,出资30%股权的股东拥有50%的表决权。需特别注意的是,不按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020.05.0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一旦出资后,该出资的款项就是公司的财产,原则上就不能退股了。这可能和很多人的生活常识不一致,但因为股东一旦出钱后,相应的出资款是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一种体现和担保,其中一个股东退出,则表明公司的履约能力的下降,因此不允许股东退出。尽管原则上股东不允许直接退股,但还是可以变通的方式退出,即将股权予以转让。 但在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股东还是可以依法退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股东会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而其中的股东投了反对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020.05.06
1、谁当法人是由你们协商确定的。2、法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签署合同等活动。3、两个人的制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法人也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3)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除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失。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或合伙协议加以约定。
2020.05.06
男女双方结婚后,不免因各种原因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而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配、婚后子女抚养等问题。也有不少当事人因财产分配纠纷最终将对方起诉到法院。那么,哪些财产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婚前财产呢?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2001年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2.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3.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4.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等。5.国家资助优秀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津贴。6.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7.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一方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实务中,离婚财产纠纷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当事人因离婚财产纠纷而涉诉的,建议当事人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20.05.06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与登记离婚相比,诉讼离婚的程序更复杂、更耗时,只要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资料并达成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当场就可以领取离婚证,而诉讼离婚则要历经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 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二、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05.06
建筑需要经过依法审批才能修建,如果是违章建筑的,政府会限期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期限内拆除的,政府就不会再做出强制行为。如果限期不拆除的,政府会强制拆除。那么,拆除违章建筑是否一分钱不补呢   涉及违章建筑的案件,当事人一般觉得理亏,并且往往认为房屋被拆除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其实不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拆大建之风逐渐成风,伴随在拆迁过程中的拆违案件更为常见。并且往往很多拆迁案件在涉及具体补偿时,都是先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拆除后不予任何补偿为前提展开的。因此,相关主体部门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就有了些急功近利的想法。那么,究竟什么是违章建筑呢?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简单来说,违章建筑往往跟建房是否存在审批手续有关。 关于违章建筑的案件,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所有的建房手续都是未经过审批的。这些当事人的房屋都面临被强拆的局面,更为可恨的是当事人房屋被强拆的同时,屋内物品也被砸在房屋之下,并且建房时的钢架结构等建材也被城管执法队一并掳走。此时违法的方向已经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 首先,即便当事人的房屋存在违建的问题,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是个严格的过程。从主体到程序,再到认定的法律依据都是需要进行严格适用的。依据《城乡规划法》之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才有对违章建筑认定和处罚权。而在现实中,拆除违章建筑的主体往往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即我们常说的“城管”)或者乡镇政府。从这一点来看,主体的不适格显然是对行政权力的滥用。这种滥用公权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没有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因此,无论是单纯拆除违章建筑,还是打着“拆违”的旗号来进行征地拆迁工作,都应当建立在主体适格的前提之下。动辄城管、乡镇政府或者拆迁办来拆除违章建筑都是严重违法的。 其次,拆除违章建筑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第一,发现正在建设的城镇违法建设,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应当立即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关查封施工现场。第二,城镇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限期拆除决定及逾期未拆除的情况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确定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等配合单位的职责。第三,查封施工现场应当在现场公告查封决定。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工具、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可以一并查封,并制作财物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确认。第四,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应当提前5日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决定,告知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财物运送到指定场所,交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依法办理提存。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制作笔录并摄制录像。 再次,违章建筑的存在往往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为前提的。在我承办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往往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这些合同没有到期限。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城市美化或者为了将此地块挪作他用,在未取得任何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大肆与当事人争利。显然这种方式既不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最后,如果当事人同样遭遇类似情况,不妨冷静下来。即便违章建筑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是对于本该属于我们的土地、本该属于我们的建房材料,是任何人无权侵犯的。因此,遭遇拆除违章建筑无需觉得理亏,在我看来,拆除违章建筑案件大有可为,只要你找准方法,找对律师。 但从我们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政府咄咄逼人的态势时,往往不知所措,错失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因此,当事人在遇到被征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2020.05.06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对方不按协议的约定付款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20.05.06
依据租赁合同条款解决,当初如没有租赁合同等手续,要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那就要借助司法力量帮助租客解决!收集有利证据,走正当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不退还租房押金是否违法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5、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屋抵押后还能出租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正是因为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又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设立抵押权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权在先,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因此,房屋抵押后是还能出租的。 房屋不租了房东一分钱都不退合法吗?具体退租房东不退钱是否违约、如何赔偿等,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如租客本身存在违约的话维权也比较难。
2020.05.06
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但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工作,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权利义务,那么双方都要遵守,但是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有时候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并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就需要专业的人帮忙。
2020.05.06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实施抢劫行为的,无论抢劫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抢劫一分钱的,由于数额非常少,所以判刑要依据抢劫的手段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实施抢劫行为的,无论抢劫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抢劫一分钱的,由于数额非常少,所以判刑要依据抢劫的手段而定。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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