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联系电话: 400-100-637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资讯列表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城务工的人们越来越多,人们工作、生活空间的扩大,身处异地的夫妻也越来越多,这样就造成夫妻之间的沟通减少,只能在节假日才能见面,夫妻之间的问题越来越多,最后导致感情完全破裂,最终走向离婚。那么,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当两个人身处异地想要离婚,离婚手续怎么办?这主要看你选择什么方式离婚: 一、协议离婚手续 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若协议离婚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如果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0.11.30
所谓“生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建筑行业,这是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业,经常有事故发生。建筑公司或包工头为了减轻或免除自己的风险,往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那么这种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有人说,既然双方都签了字,白纸黑字,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回答是否定的。这种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对劳动者者进行劳动保护,我们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劳动者最起码的权利。这种约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受劳动保护的权利,也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因而此约定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 对于工伤案件,工伤职工不仅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合理的交通费等全额报销,对于停工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也应当给付。如解除劳动合同,还得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至六级的,还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抚恤金和伤残津贴等。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安全生产法》第10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所谓“生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相关答案。相信大家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生死协议有了清楚的认识。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工作过程中,需要签订各种协议和用工合同,就要注意条款内容,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11.30
民法典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 民法典规定,房屋设立居住权后,如果房屋是依法可以抵押的,并不影响房屋抵押,但抵押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需要告知抵押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房屋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2、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3、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可以抵押的房屋,即使设立了居住权,房屋仍然可以抵押。而抵押房屋时,要告知债权人房屋设立居住权,债权人同意的,就可以抵押房屋。
2020.11.30
当出现借款人到期不偿还相应债务的。此时债务人必须通过合法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益。常见就是收集相应的证据,到有关的法院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一、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时候,需要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2)当事人为企业法人或者是社会团体组织的时候,需要提供有关部分签发的经营许可证,登记证等; (3)如果在诉讼期间发生了变更,需要提交变更的登记资料; (4)如果需要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此时需要提交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 存在债务关系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相应的借款凭证;  2)如果双方没有借款凭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例如录音,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等。 三、写明主张的具体款项: 提供借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等资料,并且写明本金以及利息等的计算,以及截止日期等。 四、如存在担保人,需要提交担保人资料: (1)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等; (2)担保人为法人的时候,需要提供登记注册时相应的资料; (3)书面担保协议或者条款等; (4)担保人经济能力以及是否能够偿还借款。 五、如存在抵押物,需要说明抵押的的情况: 需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规格,价款等,以及保管地,保管人的相应资料。 债权人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情形,除了收集以上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起算的2年内,如果没有约定还款具体日期的,诉讼时效为20年。
2020.11.29
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一)有利于智力成果广泛传播,以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后,著作权人通过许可使用制度,将其作品的内容向社会传播,有助于加速文化交流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繁荣文化市场;工业产权人通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智力成果,可使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智力成果商品化的法律前提和保障。   (二)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确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专利权,并保护其不受侵犯,不仅使他们受到精神鼓励,而且能在法律保护下取得经济利益。这样,就会调动人们从事科研活动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神财富。因此,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 (三)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技术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进行国际竞争,开展国际间科技、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对开发智力成果,开拓技术市场,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对外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0.11.29
一、民法典租赁合同纠纷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对方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方式: 1、根据上面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 3、再有就是根据合同的特殊性,对应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譬如投入资金的利息、采取恰当防损措施的费用、房屋升值差价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后一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2020.11.29
民法典未签订合同的房屋租赁是否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房屋租赁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影响房屋租赁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房屋的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但签订租赁合同并不是房屋租赁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影响房屋租赁的效力。
2020.11.29
我们在面对离职的时候(俗话叫做,丢饭碗),通常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我自己想走、不干了,这是劳动者“主动”离职;另一种是我还想继续干,但公司不让我干了,这是劳动者“被动”离职。 而辞退、开除、劝退都属于劳动者“被动”离职的状态,而我国劳动法针对劳动者“被动离职”是有相应的补偿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说。 首先说劝退,劝退是公司“劝说”劳动者离职。也就是说公司会明里暗里的表明你不能胜任工作、不想让你继续工作,然后,你要表态的时候要注意! 你同意离职,并主动提出来离职。你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 你同意离职,但不主动提离职。说白了等公司跟你协商,给一些补偿后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说辞退、开除,为什么把它俩放在一起说? 因为辞退、开除是一个意思,都是公司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 辞退往往是你不符合公司的职场用人要求,或者说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你进行辞退。 虽然说是辞退,但往往后期双方可能也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只是用人单位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 开除,往往比辞退更严重。 比如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等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且不用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属于公司违法开除的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发起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公司无故开除、辞退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11.29
在我国吸毒的人员是非常多的,吸毒往往会对身体造成非常大的危害,让吸毒者出现幻觉,造成精神问题,而吸毒也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因吸毒产生的犯罪行为是非常多的。那么,吸毒拘留五天留案底吗? 吸毒拘留五天留案底吗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而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所以吸毒被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但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记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2020.11.29
一、遇到政府强行拆迁怎么办?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二、面对强拆报警后不作为怎么办 (一)向检察院进行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面临强拆时,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其神圣职责,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在报警后,人民警察不作为、不保护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成为拆迁人的帮凶时,那么就很有可能涉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亵渎公职类的犯罪,情节严重时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一旦强拆报警得不到救济时,应保存好报警相关记录凭证,及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部门进行控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向上级公安部门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2020.11.28
免费找律师
3秒免费登记 坐等律师联系你
  • • 风投天使轮500万 有纠纷就找金牌律师
  • • 更专业的律师平台
推荐专长律师
1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咨询我

北京 知名律师

电话: 132****8313

2 焦景收律师
3 王传巍律师
4 胡增瑞律师
5 张仁藏律师
6 叶真涵律师
7 李吏民律师
8 刘泽律师
9 李晓栋律师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