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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罪,是指聚众闹事、滋生是非、在公共场所进行欺凌,或者故意骚扰、伤害无辜、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2021年10月25日,江苏南京。一老年男子在挹江门外南京大屠杀丛葬地碑前小便,引发关注。当地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称,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  (二)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他人的,以随意殴打他人论;强行收取各种形式保护费,或者非法插手民间纠纷,以强迫手段索赔、讨债、从中牟利的,以强拿硬要论。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的主观特征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  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随意殴打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网警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是法治社会,发布网络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对于胆敢挑战法律尊严、亵渎民族情感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7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外人,我们都是患难与共的一家人。但是,我们生活中还是有人拿疫情开玩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造谣疫情怎么处罚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2021年10月26日下午,山东省日照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五莲县新增2例确诊病例及1名无症状感染者,加上此前通报的零号病例赵某某,该县一共有4人核酸检测呈阳性。据悉,这4人系一家人,系一对夫妻以及他们8岁的女儿和1岁的儿子。赵某某曾在宁夏银川活动4日,他的感染疑似与此有关。    一、造谣疫情怎么处罚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第二条第(六)款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的行为做了专门的规定,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笔者现根据该《意见》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列出相关犯罪情况如下:  (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 乱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的;  (四)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 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疫情期间造谣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举报热线进行,详情可查询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造谣疫情怎么处罚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7
  现在很多人选择在网上平台买东西,比如淘宝,直播间。一般在平台买东西,一定要及时检查,因为可能买到假货,可能会损害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在平台上卖假货被起诉怎么办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近日,网传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一副科长在上班时直播玩游戏、带货卖酒。10月25日晚,疑似该科长现身直播间解释称,自己直播带货是为了还钱,之前他帮朋友在银行担保了数十万。该科长在其直播期间曾多次对疑似举报者口头谩骂,爆粗口。对此,纪委方面回应称,此前有群众反映过此事,已介入调查。

  一、在平台上卖假货被起诉怎么办  1、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会把侵权产品百下架;  2、情节严重者会关店,并且永远不得入驻度。  如在天猫商城交易中收到假货,可发起“收到假货”的退款或售后维权,并提供相关凭证,天猫会进行处理。  若需问要退一赔四需要出具原厂的鉴定证明,商家承认商品假货的聊天记录截图、品牌商鉴定报告、工商局假货没收函,证明货物是假货,天猫内将要求商家履行退一赔四,若无法出具鉴定证明,天猫判定商品存在问题可要求商家进行退货退款。凭证需要加盖公章,出具凭证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假货属于什么罪  卖假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种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买到假货怎么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为维权方便,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平台做被告是有条件的,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  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信息;  虽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  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平台上卖假货被起诉了,平台会及时将产品下架,而且需要处以一定的赔偿。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平台上卖假货被起诉怎么办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7
  根据我国法律,哄抬物价是违法的。因为价格作为衡量商标价值的标准,需要一个稳定的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基本民生。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哄抬价格违法吗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北京市商务局一级巡视员王洪存介绍,未来一个时期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特别是蔬菜价格,还面临着更多挑战。一是马上进入冬季供应期,本市蔬菜开始由北菜供应转向南菜供应,运输距离加长,再加上煤炭等能源价格的上涨造成北方暖棚费用增加,会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二是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多地管控措施趋紧趋严等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会导致运输成本增加;三是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召开在即,两节将要到来,需求量逐步上升,会出现节前效应。从全国看,蔬菜价格高位运行态势仍会持续。

  一、哄抬价格违法吗  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                  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如何认定哄抬价格  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  1、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  2、是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  3、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相关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哄抬价格是属于我国价格法的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是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的角度,还是从市场秩序的角度来看都是违法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哄抬价格违法吗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7
  监护人属于对减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责任的一类人,一般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和遗嘱监护人等。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小孩有几个监护人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2021年10月26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对外公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互联网机构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与机构自身的名称、标识等相符合,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相匹配。未成年人注册账号时,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用于真实身份信息核验。

  一、小孩有几个监护人  小孩子的监护人是两个人,其父母是他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什么是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范围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小孩监护人有几个”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小孩监护人有几个,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监护人一般是两个。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孩有几个监护人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7
    免职,顾名思义就是公职人员被撤职,不再担任原职务,不具有惩罚性。一般来说,这个词是在公职人员正常调动工作岗位时使用的,但很多人把辞退和开除混为一谈。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免职和撤职的区别是什么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据悉,为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大一线防控工作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由阿拉善盟盟委书记代钦兼任额济纳旗旗委书记。陈占云同志因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和落实不力,被免去额济纳旗旗委书记职务。

  一、免职和撤职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性质不同。  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二是条件不同。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  免去公务员现任职务的条件有7种: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职务自行免除的条件有5种: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  三是后果不同。  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  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免职和撤职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管是从性质、条件以及所造成的的后果都是完全不同的,这点需要特别注意。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免职和撤职的区别是什么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6
  近年来,我国虐待动物的行为越来越严重,如网络上踩猫踩高跟鞋、打狗、烧猫等事件,引起了严重的社会不满。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虐杀流浪猫是否违法?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近日,一段外卖小哥残忍虐待幼猫的监控录像曝光网络,引发众多网友愤怒。事发广东珠海,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一名头戴蓝色头盔的外卖骑手在路边慢慢蹲下身子,招呼不远处的一只小花猫。该男子先是抚摸了小猫几下,随后画风突变,拎起小猫尾巴就朝地上狠狠地摔去。不仅如此,该男子还多次捡起奄奄一息的幼猫进行反复摔砸,进行补刀猛踩头部,最后驾驶摩托车扬长而去。对此网友纷纷评论“好残忍,这个外卖小哥太可怕了!”“不喜欢请不要伤害”“心疼死了,这猫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一、虐杀流浪猫是否违法?  中国的刑法对于这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侵犯财产权的行为,要么无能为力,要么罪名与行为不匹配。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组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专条,用法治来推进社会道德的建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开展虐待动物的表演或者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做区分,扑杀已经防疫的动物,或者采用非人道的方式扑杀动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4、以商业为目的,违反本法规定,从活体动物身上摘取器官及衍生物,贩卖动物器官,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章所指的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  二、虐待动物罪实行的争议  1、立法不具备可操作性。何为虐待缺乏量化的标准,相关的司法鉴定也不成熟。比如狮子钻火圈,就很难界定狮子是否受了“强迫”、是否因此受到了伤害。  2、人类对动物的态度更多表现在道德层面上,更多靠道德的约束,采用法律的手段来强制执行,矫枉过正可能会适得其反。  3、中国当前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十分有限,在社会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之前,动物立法显得超前。  4、立法客观上会提高饲养和保护动物的门槛,带给动物的很可能不是保护,而是伤害。  5、对少数民族的民族传统没有进行适当的法律解释,一些民族的传统娱乐方式可能消失,比如斗鸡和斗牛。再如苗族的牯藏节是苗族最隆重的祭祖仪式,宋代至今是一项民族传统。是否会因此消失。   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随便虐杀,着实残忍,缺少了对生命起码的敬畏和尊重,但现在国内对于虐待、虐杀动物的相关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虐杀流浪猫是否违法?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6
  我们在生产销售一些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但是有些产假为了赚钱可能会生产一些不合格的产品,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处罚。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三无产品指的是哪三样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迪士尼关联公司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事由为当事人销售的长袖T恤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83683.06元并罚款202738.34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已多次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事由被处罚。  一、三无产品指的是哪三样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  二、缺陷产品责任如何归则  《产品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以上规定,生产者只要其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同时存在的条件:  1、产品存在缺陷。侵权责任法中没有对缺陷产品作出定义性的规定,因此,实践中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有关缺陷的规定为依据判断是否为缺陷 产品。具体如何运用这项规定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这要根据每个案件,每种产品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判断。  2、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伤害的事实。是指缺陷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造成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的损失。  3、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通常有受害人证明损害是由使用或者消费缺陷产品造成的,要求生产者就 缺陷不存在、或者缺陷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如果生产者不能举证证明,则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及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三无产品怎样处罚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我国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如下:  1、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非法产品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2、如有违法所得,则需没收其违法所得。  3、责令其进行整改。  4、情节严重的,需要吊销营业执照。  5、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可知,三无产品一般指的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这三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无产品指的是哪三样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6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即使不是我们自己的责任,我们也要等待交警的到来,这不同于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解释通行却先逃逸的责任性质。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定罪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2021年10月25日,江苏溧阳。一老人推着婴儿车过马路时,被一辆黑色轿车撞飞。撞击瞬间老人被推至几米外倒地不起,婴儿车也连同车内孩子被撞了出去。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据知情人士透露,小孩正在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救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定罪  发生车祸逃逸的判刑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哪些情形,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或逃避接受调查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一)损害赔偿重,《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发生车祸逃逸的判刑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定罪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业压力大、就业难等就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学生就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2022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详情: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司长哈增友近日公开表示,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一直面临不小压力,今年高校毕业生达到909万人,同时受疫情、洪涝灾害等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出现减招慎招的现象,招聘形势相对紧张。大学生就业求稳,毕业后考研、考公务员比例过高等“慢就业”的现象是我国青年失业率高企的重要原因之一。哈增友表示,针对青年群体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发更多适合青年群体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一、具体有措施是什么?  1、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宽就业领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2、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学费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畅通流动渠道,拓展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  3、要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二、要强化劳动者素质提升能力,具体有哪些呢?  1、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技能就业专项行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创业竞赛、技能竞赛、创业实训等“试创业”实践活动和 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按规定将其纳入创业培训政策支持范围。  2、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要,将就业创业有机融合,建立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 服务体系。  3、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专门项目,选拔派遣高校毕业 生到基层服务。  4、继续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依托优势基础学科建设国家青年英才培训基地。  5、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加快培育 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  6、建立全国高校继续教育质量报告制度,强化高校继续教育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制定实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有利于校企人员双向交流的人事管理政策,落实学生实习政策,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8、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训急需紧缺人才。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社会热点问题,在2022年新的一年开始,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又有了新的变化。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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