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以银行未履行支付借款本金义务,判决驳回敦银村镇银行起诉。敦银村镇银行上诉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各借款人应还款。 此后,6人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吉林省高院提审后驳回敦银村镇银行起诉。裁定书显示,本案民事案件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且公安机关已对敦银村镇银行原法定代表人张胜立案调查,敦银村镇银行的起诉目前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条件,应当予以驳回。 2022年1月25日,6名当事人的代表向吉林省高院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感谢法官还我们清白!” 吉林省高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 “被贷款”700万元 38岁的刘长禄,是德惠市大青咀镇朝阳沟村村民。此前是德惠市隽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隽氏公司)职工。 刘长禄说,他2016年去隽氏公司上班,在车间干体力活,月工资3000多元。“隽某兴是公司总经理隽某柱的叔叔,我们也都叫他老板。”刘长禄介绍,他虽认识隽某兴,但跟他并不熟悉。 刘长禄回忆,2017年的一天,隽某兴找到他,说要借用一下他和另外几名员工的身份证,“当时就说转贷,我们也都没啥文化,他说对我们没啥影响,就是从我们这过一下(账),我们就信了。” 刘长禄称,2017年9月,疑似银行工作人员到公司来,让他和另外5个员工签了多份文件。但这些文件有很多内容都是空的。事后他们才知道,他们签的这些文件包括向敦银村镇银行的经营贷款合同、个人担保合同(6人互相担保)。6人中,刘长禄等4人分别“被贷款”120万元,其他2人分别“被贷款”110万元,共计700万元。 不过,这些贷款由银行打入6人名下的账户后,很快被以“委托电汇”的方式转至杜某名下。而这个杜某,6人都不认识。刘长禄说,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贷款了120万元的事情,他没收到过款项,也从来没还过款,直至后来被银行起诉。 2022年1月25日,刘长禄等村民给吉林省高院送去锦旗。 一审法院:银行未履行支付借款本金义务,驳回起诉 图们市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敦银村镇银行将刘长禄等人和隽氏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刘长禄等人和隽氏公司偿还本息和罚息。 判决书显示,隽氏公司法定代表人隽某柱辩称:“我公司不需要这笔贷款,是我叔叔跟我说张胜(注:敦银村镇银行时任法定代表人)来找他,说银行的账需要充数,需要办理转贷,几天就完事,让我帮忙找一些人。几位被告也是我叔叔找来的,确实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张胜说我们找人他给费用,具体给了多少费用我并不清楚,签订这些合同时我也在场,都是敦银的工作人员在我公司与我们签订的,我不清楚贷款发放的情况,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审核贷款的人符合不符合条件就发放贷款,我公司不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判决书显示,刘长禄等人在敦银村镇银行提供的《提款申请书》上签字,约定支付方式为受托支付,但无法确定受托支付的支付对象。 图们市法院认为,敦银村镇银行与各被告签订的经营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但是,敦银村镇银行于发放贷款当日,在未确定受托支付的支付对象,亦未得到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借款本金全部转给案外人杜某的行为,应视为敦银村镇银行未向借款人履行支付借款本金的义务。遂判决驳回敦银村镇银行的诉讼请求。 二审: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予以纠正 敦银村镇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0年8月25日,延边中院作出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刘长禄等人偿还借款及利息、支付律师费、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书显示,延边中院查明,2017年9月12日,案涉700万元贷款打入案外人杜某账户。同日,杜某账户内以行内划转的方式向吉林通化海科农商行转款600万元,用于偿还隽氏公司贷款;剩余100万元被以现金方式支取。 延边中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各合同均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提供连带保证的个人和公司,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签订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的事实及签署后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是明知的,因此,被告以签订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时不知道借款的事实不能成立,该院不予采信。 延边中院认为,敦银村镇银行已经按照借款人提供的收取贷款的账户,将约定的贷款打入了借款人的账户,完成了合同约定的资金出借义务。至于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委托出借人转移支付,受托人是否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受托义务,与本案借款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如果借款人认为出借人办理委托事项错误,导致其财产损失,可以向受托人另行主张。一审判决认为敦银村镇银行未履行借款支付义务,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该院予以纠正。 吉林省高院再审:案件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驳回银行起诉 刘长禄告诉记者,他们对二审判决极不满意:“我们都是农民,钱也不是我们借的。我们凭啥还,拿啥去还?”此后,他们委托吉林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振跃向吉林省高院申请再审。2021年3月,吉林省高院作出裁定,提审该案。 吉林省高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再审认为,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进行贷款申请、信用等级评估、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等流程,敦银村镇银行异地发放贷款,两日完成所有申请审批程序,借款人晚上签署空白合同等情形,明显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及银行发放贷款的正常程序。根据敦银村镇银行的陈述,借款人开户手续、转账手续系根据个人口头授权由银行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款项进入借款人账户后直接转给杜某。借款人对授权敦银村镇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杜某银行账户的事实予以否认。据此,敦银村镇银行的主张缺乏证据证明,亦不符合银行交易习惯。 裁定书显示,本案中,各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本人不符合借款条件,无真实借款意思的情况下,自述根据隽某兴的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了贷款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敦银村镇银行陈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对敦银村镇银行原法定代表人张胜立案调查。隽某柱作为隽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隽某兴是否为实际控制人的事实陈述自相矛盾,既不承认隽某兴是实际控制人,又对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等重大事项表述不清,前述交易环节明显违背常理。 裁定书显示,综上,从目前证据判断,本案贷款审批、签署合同、发放贷款以及委托支付等环节,与各方陈述及原审查明事实不符,本案民事案件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且公安机关已启动刑事侦查程序,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规定,本案应移送公安机关。敦银村镇银行的起诉目前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条件,应当予以驳回。 吉林省高院遂裁定撤销一审及二审判决,驳回敦银村镇银行的起诉。 刘长禄等人的诉讼代理人韩振跃认为,吉林省高院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经过两次公开审理,依法作出上述裁定,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 1月25日,他和另一位村民代表6位当事人向吉林省高院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感谢法官还我们清白!”
综上所述,还好刘长禄和其他6位村民当事人,“被贷款”七百万 ,银行讨要法院驳回;
。不然700万对他们而已无疑是一笔巨款。法律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李胜透露,庭前会议中自己提出申请,希望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我们希望通过申请表明态度,要求洪峤死刑,而不是为了钱或者博眼球。” 南京女大学生失踪25天,被男友与人合谋杀害 2020年7月9日,李胜21岁的独生女儿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据李胜说,妻子和女儿每天都要发微信,但从10日开始,无论是微信还是电话,都无法再联系上她。“我们就慌了。” 2020年7月12日,夫妻俩赶到南京,先联系了女儿的男友洪峤,后到女儿此前就读的学校,请班主任和同学帮忙寻找。次日,洪峤带李胜前往苹果手机店,试图给李某月的手机定位,后不了了之。下午两人又到南京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案。 7月17日晚,李胜接到南京警方通知,女儿已于失踪那日晚上到了西双版纳。“她妈妈知道消息后就崩溃了。”李胜透露,得知消息后,自己和3个朋友一起到云南寻找女儿,后勐海警方向他提供线索,他得知李某月于7月9号晚上9点40分左右到了位于边境的兴海检查站。 2020年8月4日,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洪峤)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24岁)、张某(21岁)、曹某(20岁)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通报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曹某在南京合谋,张某、曹某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千里寻女的父亲和“伪装者”男友 “洪峤一直都在欺骗我们。”李胜表示,警方查明女儿于7月9日遇害,但7月13日,洪峤还曾陪他去马群派出所报案,并声称女儿“偷走了他5万块钱”。 李某月和洪峤是在地铁认识的,李某月学的是空乘专业,但为了与洪峤维持关系,她在毕业后仍在一家服装店做兼职店员。案发后,李胜还获悉,洪峤在与李某月相处的过程中,冒充“国家安全部门人员”,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借口,指使张某、曹某将李某月骗至云南杀害,并拍摄视频。 “我们之前没有怀疑过他,我们不相信一个20来岁的小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有这么强的思维能力?”李胜说,自己还曾请求媒体不要打扰洪峤,谁知他“心思如此缜密”。 在女儿所乘出租车最后抵达的、位于云南勐海县郊区的普洱茶公园,李胜曾拿着女儿照片,到附近一一询问,寻查过程中,他一度距离女儿的遇害地点只有几百米远。“那时我感觉女儿真的出事了,找不回来了。时间太长了。” 后在打洛边境派出所,一名民警向李胜透露,洪峤或有作案嫌疑。之后,李胜又从警方处得知,洪峤曾于2020年5月去过云南,其时张某也在云南西双版纳。 2020年7月27日,李胜怀着试探的心情打电话给洪峤,告诉他自己没找到女儿。“这时我女儿已经遇害快20天了,他还在误导我,让我到国外找,贴寻人启事。我的妻子打电话问他去过云南没有,他也否认了。” 在李胜提供的一份与洪峤的通话录音中,洪峤声音冷静,屡次提到“偷渡”“赌博”“贩毒”等词,最后还提及一位与李某月有过矛盾的老板娘,此前或许曾到过云南,后又称其“估计已经回来了”。当李胜向他询问对方的联系方式,他还表示自己可以去问。 2020年8月初,在云南寻找数日无果后,因家中母亲无人照料,李胜从云南回到江苏。“大概到家第2天第3天,我接到警方通知,说找到了。” 家属申请将民事赔偿降至10万 2020年9月,勐海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媒体报道,该案原定于2021年12月17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2月16日下午,李胜被法院告知17日的庭审延期。延期开庭系因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次庭前会议中,被告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李胜于1月24日到达西双版纳后前往法院,拿到了案件将于1月28日上午开庭的书面传票。传票显示,此案案由为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这次来的只有我、孩子的妈妈和两位亲戚。”李胜说,27日下午3时,自己和妻子、代理律师一起参加了庭前会议,洪峤等4人只有辩护律师参加,并无家属到场。 李胜还透露,自己在会议中提出了两个申请:一是申请庭审直播,二是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我们希望通过这两个申请表明态度,要求洪峤死刑,而不是为了钱或者博眼球。” 此前,李胜曾对媒体表示,自己原本不打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为了获得旁听资格,最终提了15万元赔偿。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及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常见的情形有: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2)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综上所述,故意杀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还会进行对受害者家属的经济赔偿。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卢平,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曾获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等称号,2020年10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平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涉嫌收受贿赂4.13亿元,挪用公款1.35亿元,为建国以来全国烟草系统和湖南地区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最。 【被举报借情人之手牟巨额利益】 据中国经济周刊此前报道,湖南烟草产业长期占据第一梯队位置,中国烟草行业的说法是“一云二沪三湘”——云南第一,上海第二,湖南第三。 “2020湖南企业100强”排行榜显示,湖南中烟以1036.9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居榜单第三位,卢平便是这家千亿烟企的女掌门。 时间回溯,湖南烟草从2003年开始进行改革重组。2006年,湖南中烟工业公司与所属长沙卷烟厂、常德卷烟厂合并重组为一个企业法人,2007年更名改制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重组6年后,2013年底,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原总经理周昌贡等多名湖南中烟官员被查。 周昌贡被查后,时年53岁的卢平接替周昌贡。卢平掌舵湖南中烟任上,湖南中烟企业利税、总资产扶摇直上,她也一手创造了“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白沙飞翔文化。 卢平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这位带领湖南中烟二次创业、曾获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称号的“女掌门”却一度被举报。 卢平上任两年后,2016年,网上开始出现关于卢平的举报信。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网络上曾有人举报,从2000年至2020年,卢平假借其情人林坚伟之手在长沙卷烟厂及湖南中烟的上下游产业链物资供应、多元化经营投资中牟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 【“我骨子里有个玩世不恭的坏小孩”】 卢平表示“我觉得我骨子里有一种玩世不恭的那种坏小孩,老是跑出来兴风作浪。” 卢平“坏小孩”的本性在贪权、贪财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卢平帮助其特定关系人林坚伟低价收购金沙利公司19%的股份,又为他挪用公款1.35亿。几年时间,两人共同受贿2亿余元。 卢平称“我当时觉得我对法律没有敬畏,然后我觉得只要这个款子短期内能够回来,别人也不知道就可以了。” 在贪财的同时,卢平又渴望进入更高级的圈子,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的出现正合她意。卢平看重的是卢德之打交道的交易圈,特别是在经济方面的资本大佬。 卢平把卢德之奉为上宾,从捐款、揽储到人事安排等都欣然应诺。 2002年,经卢德之推荐,卢平擅自安排长沙卷烟厂购买6亿余元国债,后因对方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2亿元资金至今无法承兑变现。 卢平与卢德之沆瀣一气,肥的是个人腰包,损的是国家利益。必须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犯罪历程超20年,曾吓得不敢回家】 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卢平的作案方式隐蔽,手段狡猾,表面上打着不与供应商打交道、不插手具体业务、不与员工争利益、不允许亲属子女参与公司业务的所谓“四不”旗号。暗地里则通过特定关系人为请托人承揽业务,并收受巨额贿赂。 深藏幕后的卢平通过林坚伟、卢德之等特定关系人发号施令,几年下来为两个小圈子谋取暴利数亿元。 卢平称“我当时觉得我每年创造了上千亿的税率,我跟这个人打个招呼跟那个人打个招呼,我觉得这这是顺手人情而已”。以贪作茧必自负,身边一旦有人案发,卢平便如惊弓之鸟。 卢平回应:当时刘海燕(原长沙卷烟厂工会主席)被抓的那天晚上,我吓得不敢回家,因为我的这个犯罪历程从长沙卷烟厂就开始了。在这20年中间,实际上就是在无形的牢笼里边,只是(2020年)10月27日被关进了有形的牢笼里面而已。 从无形的牢笼进入有形的牢笼,留给卢平的只有无尽的悔恨。卢平忏悔称“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下一步我是将经历人生的苦旅,因为这是我犯罪所付出的代价。我走到这一步,人生的困局里边来,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满足身边人的私欲。” 2020年10月30日,卢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卢平简历 卢平,女,汉族,1961年2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4月至2001年5月,历任长沙卷烟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厂长; 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任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兼长沙卷烟厂党委书记、厂长; 2003年5月至2007年3月,任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党组成员兼长沙卷烟厂党委书记、厂长; 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任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太多的公职人员因为忍不住对金钱的诱惑,而收受贿赂,因此入狱。太多血淋淋的教训。为何还是有这么多人腐败呢。基本原因还是源于人性的贪婪,对权利和金钱的渴望。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新疆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在查处一起虚开发票案件过程中发现,乌鲁木齐根多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非法利益,遂依法对其进行税务稽查。 经查,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与虚开团伙相勾结,以税务代理为掩护,虚假注册空壳公司,违规办理实名认证、变更登记、领用发票、代理记账,违法套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外虚开发票,虚开发票1.7万份,价税合计金额15.94亿元。 目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18名被告人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8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闫慧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他涉税服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7年不等。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常态化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帮助不法分子套取税收优惠、偷逃税款的涉税“黑中介”。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引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切实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深圳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 近期,深圳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企业出口商品存在异常情况,迅速与深圳市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依法深入开展调查。2021年8月,税警联合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打掉利用“LED灯”等商品虚开、“配单”、骗税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经查,骗税团伙获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勾结“配单”公司违规取得报关单据骗取出口退税,涉及骗税企业7户,骗取出口退税4478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深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按照六部门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陕西延安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跨省系列虚开发票案 近期,陕西省延安市税务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税警联合专案组,经过深入调查,成功破获跨省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捣毁犯罪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税警联合专案组先后赴山西、河北、北京、上海、浙江、湖南、新疆等15省(区、市)90多个市县,深入200余家公司调查取证。经查,犯罪嫌疑人利用空壳公司,制造虚假购销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62份,价税合计金额近10亿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陕西省延安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精准打击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江西九江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期,江西省九江市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骗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犯罪窝点16个。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注册多家企业,购置废旧二手设备营造虚假生产的假象,以虚开发票、低值高报、伪造合同、买卖外汇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230份,价税合计金额51.41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31亿元。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江西省九江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同时,依托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打击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 广西河池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税警在联合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时发现,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中介机构及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为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帮助,牟取非法利益。 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两家中介机构及张利君在所代理的25户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团伙领用、虚开增值税发票18712份,价税合计金额18.08亿元,并从中非法牟利。 目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虚开犯罪团伙成员及中介机构和个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柳吉、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耀明及主要工作人员徐洪燕和广西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等四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河池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中介机构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发票、偷逃税款,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帮助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严肃处理,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看了上方的报道,我们对偷税、漏税的行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加深刻的反映了一个道理,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每个公民都要依法纳税,我们要树立我纳税,我光荣的意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年1月26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谭太见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谭太见预谋抢劫女出租车司机,于2005年11月25日17时许到广西靖西市(原靖西县)汽车站附近,以租车为名骗乘被害人易某梅(女,殁年34岁)驾驶的出租车至广西德保县冶炼厂附近。谭太见将易某梅拖拽至出租车后排,易某梅掏刀反抗并呼救,谭太见夺过刀捅刺易某梅胸部、腹部、颈部等处数十刀,致其心脏、肺脏、肝脏破裂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谭太见劫得易某梅摩托罗拉手机和现金200元,驾驶其出租车逃跑,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乡遇公安机关设卡检查,谭太见将其假冒“许某文”的驾驶证交民警查验,唯恐车上尸体被发现,即驾车逃跑。当日23时许,谭太见因车辆故障弃车逃离,后将被害人的手机销赃,化名潜逃多地藏匿。 2019年12月27日,公安人员在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将谭太见抓获归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太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谭太见抢劫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原审判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谭太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谭太见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看了上方的报道,该男子的杀人手法太残忍了,一条人命才不过200元和一部手机?因小失大的做法,后悔莫及。最终男子被执行死刑,可谓是大快人心。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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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抢票软件瞄准这一情况,推出花样繁多的抢票“服务”。有的将抢票分为低速、快速、高速、极速等多个等级,对应不同的预估抢票成功率,收费依次升高;有的则设置普通用户抢票和会员抢票等不同类型,购买会员需支付一定的费用,且会员也分为多个层级;还有的宣称免费,却要求用户把软件链接发到社交平台以完成“好友帮抢”“好友助力”等加速任务……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加速包”“助力包”,以及所谓的“优先购票”等噱头,广大乘客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和清醒的认识。 实际上,无论是哪款购票软件,最终都需要在铁路12306购票系统排队。目前来看,多数抢票软件的原理是利用技术手段不断刷新余票、提高需求提交的速度,从而提高抢到车票的概率。一些平台把抢票成功率和用户等级、加速分级等相挂钩,但规则和优先次序并不透明,所谓“预估抢票成功率”往往也缺乏足够准确的依据。在无从辨别真假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会被这样的“成功率”误导,认为加钱等于增加概率,进而被诱导持续付费。一旦花费高价却没抢到票,则会因为抢票软件拥有解释空间而难以维权。不仅如此,一些技术手段需要占用大量网络资源,对12306平台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抢票软件也扰乱了正常的购票秩序。 除了诱导消费、存在各种收费陷阱、部分车票无法在网上办理退改签等问题,还值得警惕的是,抢票软件存在个人隐私的泄露风险。多数抢票软件需要旅客提供个人身份和12306购票账号、密码等信息,有的还要求用户上传身份证照片。一旦因为软件平台管理不善出现信息泄露,或被黑客窃取,这些个人信息就有可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某些商业行为,甚至成为网络诈骗等活动的“突破口”,最终让用户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事实上,12306购票系统早就上线了“候补购票”功能,且已全面推广,覆盖所有旅客列车。旅客遇到所选车次无票时,可以通过系统提交购票需求,支付成功后便能进入候补队列。一旦有旅客退改签,或铁路根据运输能力新增加车票,系统将自动为旅客兑现候补购票需求。为适应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旅客出行规律,铁路部门今年还将候补购票最晚截止时间由开车前6小时调整为2小时。因此,与其因使用抢票软件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息泄露风险,不如用好12306购票系统的“候补购票”功能。
有句歌词是这样说的: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虽然只是短短8个字,却让小编看到了,中国人对春节回家团圆的强烈愿望。小编提醒希望消费者擦亮双眼,对抢票软件背后的风险保持警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和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被“双开”的消息。此前,24日,同样在一日之内,三名省部级干部被开除的消息对外发布。 两“虎”同日“双开” 周江勇上一次被舆论关注是一周之前,他出现在反腐大片《零容忍》中忏悔。他是浙江本土干部,曾先后任职浙江宁波、舟山、温州、杭州四市,2021年8月,他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任上被查。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周江勇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四风、干部选任等多方面。例如,“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等。 同日被“双开”的何兴祥一直在金融系统工作,曾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国开行任职,2021年9月,何兴祥在国开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任上被查。 何兴祥的问题大都跟其所从事的金融工作密切相关。比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再如,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 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罕见的表述与共同的问题 两个同日被“双开”中管干部,其违纪违法问题中有些表述颇为引人关注。 例如,周江勇涉及的“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这一表述出现在落马官员的问题通报中较为罕见。 就在刚刚结束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被首次写入中央纪委全会公报。 此外,周江勇和何兴祥都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周江勇被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抗组织审查的何兴祥还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 此前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了周江勇躲避监督的“处心积虑”,他搞“一家两制”,他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 周江勇将其弟设置为“防火墙”,在收受商人贿赂中,他本人从不接触贿赂人,都是通过弟弟作为桥梁。其弟周健勇曾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商人高达9000多万元的钱财。 2016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在案例分析中解释过如何认定处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按照官方解释,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既可以发生在组织决定审查后,也可以发生在违纪行为实施后、组织决定审查前。 比如被审查人在收受他人钱款后,为防备日后可能被组织查处,与送钱人签订了虚假的借款协议,这种行为也属于对抗组织审查。 新年伊始的高密度“打虎” 随着周江勇、何兴祥被“双开”,3天之内,中央已经密集开除了五名中管干部。 24日,一日之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密集通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打虎”方面同样是高密度,新年以来已有5名中管干部被查,包括: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永泽、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宏武、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铭晖、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 对于新一年的反腐工作,上周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到“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 新年伊始,无论是高密度的“打虎拍蝇”,还是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的热播,亦或是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诸多反腐新动向,都已释放出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看到中央高密度的反腐行为,也给所有的人敲了一个警钟。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年1月26日消息,据浙江政务公开网,一网约车司机接到被侵害人林某某的订单,林某某在副驾驶位入座后,该司机未经同意先后2次以摸大腿方式猥亵乘客。 目前,司机被行拘7日。哈啰出行回应称“司机两次摸大腿猥亵乘客”: 车主已永久封禁,配合警方调查。 案例1 凌晨时分,29岁网约车司机黄某利用女性乘客醉酒不备之际,对乘客实施亲吻、抚摸等猥亵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6月3日下午,该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为防止黄某刑满后继续从事网约车行业,对女性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法院还依法对其作出从业禁止,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假释期满五年内再从事客运相关职业。 这是上海黄浦法院首次对实施此类犯罪的网约车司机适用从业禁止。 29岁的黄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通过注册“飞嘀打车”软件接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2020年12月31日凌晨,被害人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叫车,“滴滴出行”将该订单分配给“飞嘀打车”软件。黄某在平台上接单后随即驾车前往被害人的出发地点,接到了处于醉酒状态的被害人。上车后,被害人即在副驾驶位上睡着。当车辆抵达目的地后,黄某将车停在路边街沿上,趁坐在副驾驶位的被害人醉酒不能反抗之际,对其脸、嘴、胸等部位进行亲吻、触摸。被害人惊醒后下车逃离并报警。2021年1月4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4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将黄某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 上海黄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黄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遂从轻对其作出了处罚。同时,法院认为,黄某身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强制猥亵女乘客,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应对其处从业禁止。 案例2 5月4日,一位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吉林高速公安四平分局报案,称其当日在搭乘网约车经由高速公路从长春市去往公主岭市的过程中,遭到网约车驾驶员的猥亵侮辱。 接警后,吉林高速公安四平分局立即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 经核实,被害人张女士案发当天要从长春市去往公主岭市,提前在网络平台上联系了一台网约车。上车后,该车从长春市出发驶入京哈高速公路前往公主岭市。在行车的过程中,因连日工作劳累,没有防备的张女士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很快进入熟睡状态。网约车驾驶员邹某义趁机对被害人隐私部位进行猥亵,直至其惊醒,受害人张女士与邹某义进行理论。最终犯罪嫌疑人邹某义将受害人送到目的地后驾车离开。 经查,该网约车已于当日下午返回长春市,办案民警驱车火速赶往长春市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将嫌疑人邹某义成功抓获。 嫌疑人到案后,在讯问过程中避重就轻,其认为当时车内只有他与受害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的犯罪事实,所以一直坚称在驾车的过程中只触碰到被害人的腿部,拒不承认其猥亵侮辱的犯罪事实,一度幻想能够逃避打击。经过民警大量工作,最后嫌疑人邹某义在证据面前低下头。 从发案到破案,办案民警前后仅仅历时37个小时,有力地打击了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犯罪嫌疑人邹某义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17日,犯罪嫌疑人邹某义被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上面的报道我们可以知道,网约车司机猥亵乘客的案件屡见不鲜。这名司机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成功断送了他今后再跑网约车的资格了。小编提醒广大乘客,如果有打车,尽量避免单独一个人坐前排,养成做后排的习惯。同时上车后要提高警惕,不要低头玩手机,给非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1月25日,“阳光腾讯”微信公众号通报称,2021年全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50余起,近70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辞退,1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其中,PCG影视内容制作部组长张萌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取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张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张萌是影视圈资深制片人,作品包括《你是我的荣耀》、《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摩天大楼》《且听凤鸣》等热播网剧。 “跨部门”贪腐、用“实习生”谋利 腾讯视频制片人张萌被移送公安机关 从腾讯通报的16起典型案件来看,触犯“腾讯高压线”的案件主要涉及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行为,被通报的部门包括SNG(社交网络事业群)、CSIG(云与智慧产业事业群)、CDG(企业发展事业群)、PCG(平台与内容事业群)、WXG(微信事业群)、IEG(互动娱乐事业群)。 案例1 7月5日,据Variety报道,好莱坞电影制片人、前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布·拉扎克的继子里扎·阿齐兹(Riza
Aziz)因被指控洗钱已于4日在马来西亚被逮捕。 里扎·阿齐兹于2018年7月被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指控盗窃国家基金和洗钱,美国的调查人员称,阿齐兹的红岩电影公司,利用其从马来西亚的国家基金1MDB窃取的资金为好莱坞电影提供制作资金,其中就包括马丁·斯科塞斯执导、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华尔街之狼》。由于1MDB基金的腐败行为,前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布·拉扎克在2018年的民意调查中落败,马来西亚新政府也已开始了对纳吉布·拉扎克的调查。 案例2 爆料人详细列举了剧组中的“吃钱大戏”:生活制片做假账,克扣演职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随意降低伙食标准以便从中“做文章”等。部分影视制片人都接受了采访。一位投资人称,一部投资1600万元的戏,被片场各个环节“贪污”的总和甚至可达到600万元。据了解,在一些剧组,只要不是大牌演员,就要靠生活制片的管理。因为在剧组,所有演职人员的生活起居、吃喝住行都要从生活制片手中拿钱。“大牌演员的生活起居在进剧组前就已经写在合同上,所以生活制片一般都会照办。而其他演员就没那么幸运了,这也是生活制片的‘黑钱’之道。有的生活制片手中有两本账,一本真账,一本假账。真账给自己看,假账是给投资方看的。”在一份被曝光的账单上,真账数额仅9万多元,而假账金额高达500多万元,相差50倍有余。 曾担任多部影视剧制片人的胡杰告诉记者,“最普遍的现象就是吃回扣。一个剧组在外拍戏,要住宾馆、吃饭、坐车。这些都由生活制片找人去办,一些承包剧组吃、住、行的单位自然就要给生活制片回扣。而生活制片还会克扣演职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最常见的就是吃饭问题。一般剧组盒饭标准是一餐10-20元,一线演员50元,但到了生活制片手中就变成3-5元。拿我投资的电影《指南针》来说,明明规定了盒饭标准是一餐20元,但实际上大家吃的全是‘垃圾菜’,后来我去查账,发现生活制片是以一餐6元来准备的,我当即就把他开除了。此外还有住宿。大的剧组可能有赞助者免费提供;小剧组就乱了。比如一般演职人员每人每天房钱200元,那么生活制片可以把这200元压缩到90元,剩余的每人110元就是他‘黑’的钱。而且他可以在一个本来只能住两个人的房间里,要求宾馆加床,住三四人。这样,生活制片一部戏下来,收入甚至比一线演员的片酬还高。” 胡杰表示,除了生活制片,其实有的司机、会计等也会趁机揩演员的油水,“比如多报油钱、盒饭数量,他们的直接领导就是生活制片。当然,生活制片必须跟导演、制片主任搞好关系,有了他们的暗中支持,他才能大胆行事。” 胡杰称:“可以说,99%的剧组都有这样的现象,在我印象中,只有电影《青红》、《疯狂的石头》没有这种情况发生。”“你知道《康熙微服私访》为什么能由一个农民出身的邓建国拍摄完吗?这是因为,当时邓建国不仅是总制片人,同时还兼职生活制片,他当时几乎把花钱的职能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省下不少钱,所以拿别人看来根本不可能完成一部戏的资金拍出来了大戏。所以,有的剧组尽管投资方投资了上千万元,导演却一个劲哭穷,这就是想多揩点油水,根本不是用在拍戏上。” 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之便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受贿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受贿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受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二,是受贿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利用职务之便,行贪污之行的人太多了。娱乐圈是一个乌龙混杂的大染缸。在光鲜亮丽的表面下,有着非常多见不到人的黑箱操作。小编提醒大家,有明星梦的你,要认真思考享受鲜花和掌声背后带来的代价,你是否真的准备好了可以去承受。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0年5月一个深夜,在回家路上,广西的潘女士多次遭遇同行男子的强行搂抱。男子姓王,当天喝了酒,当他再一次被潘女士女士推开后,跌倒在地,昏迷13天后抢救无效身亡。 潘女士时年47岁。事情发生后,她先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调查了一年多,之后又被王某家属索赔87万元。 潘女士的代理律师透露,王某家属认为是潘女士主动邀约王某一起走,说明其对王某不反感。但“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都住在一个镇上,事发当天是一起去其他朋友家吃了饭喝了酒。” 该律师透露。那段时间,潘女士的人生是灰暗的,她背负着非常沉重的心理压力,整晚整晚睡不着。她主动给了男方家属1万余元,对方嫌少,她表示可以给5万元,但对方还是嫌少。“她一直认为自己没错,但是对方家属不这样认为。” 酒后性骚扰被推倒,昏迷13天后死亡 事情发生在2020年5月27日22时许,在广西象州,酒后的潘女士与王某一同沿着355国道走往罗秀镇回家。 潘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是潘女士邀王某一同走的,两个人是朋友,只是恰好家都在罗秀镇上。 但是这一路上,王某在醉酒情况下多次强行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期间潘女士均予以反抗并用手推开了王某。判决书显示,当潘女士与王某行至罗秀镇附近公路时,王某再次对潘女士强行搂抱,也再一次被潘女士用手推开。这一次,王某被推开后直接仰倒跌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潘女士打电话喊人来到现场,王某被送到了罗秀镇卫生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又转院至象州县人民医院治疗。2020年6月9日,象州县人民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载明王某因“发现昏迷2小时”于2020年5月28日入院,诊断意见为颅脑损伤、脑疝、颅骨骨折等,王某住院医疗费5.4万元,其中潘女士代支付1万元。同日,在抢救13天后,王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跌倒头枕部着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广西象州潘女士多次遭到同行醉酒男强行搂抱,搂抱过程中将该男子推倒,后昏迷,多天后死亡,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后男子家属起诉女子索赔87万,法院民事判决认定正当防卫后判决驳回起诉。 【律师有话说】 个人认为潘女士不属于正当防卫,我们不应因舆论导向而忽略罪刑法定原则。 性骚扰致人死亡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这里主要论证是否防卫过当,由于我国刑法实行“罪刑法定”原则,我采取排除法。 (1)性骚扰不属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所以不属于特殊的正当防卫; (2)防卫过当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我举个例子,别人拉拉你手,你砍掉人家一个手,这就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人家抱抱你,你就杀人,是正当防卫吗?肯定不是。 结论:具体到本案,因我没有接触到案件证据,仅现有网上公开的信息,一般人会认为潘女士属于防卫过当,我个人认为,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那就是男子的死因没有公开,如果潘女士有杀人的故意,那就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潘女士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一般反抗而过失致人死亡,这个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在实务中是存在争议的,我个人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潘女士根本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什么是正当防卫? (1)就个人而言,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使自己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结论:以上内容是《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规定,本案发生后,实务中对潘女士是否防卫过当一直存在争议,接下来我们就讨论该问题。
综上所述,每个人都不能违背对方的意愿进行猥亵他人。猥亵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