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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14-04-24 来源:金牌律师网

西门子公司系NX系列专业制图工具软件著作权人,后其发现长腾公司在公司模具部多台电脑中复制安装多套无合法来源的NX模具制图工具软件,遂向法院提起起诉。苏州中院经审理查明,长腾公司未经西门子公司合法授权,非法复制、安装涉案侵权软件且进行商业使用,该行为侵犯了西门子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遂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西门子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

案例点评

点评:本案权利人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非法获利均无法确定,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应适用法定赔偿在50万元以下确定。但法院查明事实足以表明西门子公司的损失远在50万元以上,最终法院没有简单适用法定赔偿方法,而是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了赔偿数额。较好的维护了权利人的利益,增大了侵权人的侵权成本。

文章来源:http://www.jsfy.gov.cn/jdal/dxal/2014/04/24101306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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