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4 来源:网络
野生动物没有食疗功效!专家不知道澄清多少次的事实真相,总有一部分人听不进去,还给很多珍贵的野生动物带来无妄之灾。近日警方有查处了一起相关案件。那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怎么认定的呢?金牌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案件经过:2021年6月,椒江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森林大队)民警联合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滋补品店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滋补品店售卖普氏原羚(黄羊角)、穿山甲鳞片。民警当即将这些物品进行查扣,现场查扣11根普氏原羚(黄羊角)、穿山甲鳞片500余克。
据店主王某鹏及妻子刘某交代,2020年底,他们从浙江义乌王某云处购买穿山甲鳞片500克,在一家网站上向三家网店内购买了19根普氏原羚(黄羊角),放在自己经营的店里出售,截至被抓时已经出售了8根普氏原羚(黄羊角)及部分穿山甲鳞片。
后经鉴定,穿山甲鳞片和普氏原羚(黄羊角)均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价值高达300余万元。
8月1日,民警顺藤摸瓜继续开展调查,前往义乌抓获王某云。
据王某云交代,他向安徽亳州籍高某处购买穿山甲鳞片1000多克,并销售给全国各地的客户。同时,通过对手机、电脑交易信息的梳理,发现经其售出的野生动物制品多达百余件,涉及众多买家,一个庞大的贩卖野生动物制品违法犯罪网络浮出水面。
随后,该案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椒江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并对案件统一指挥,各警种密切配合,从涉案线索中层层甄别、分析研判,全力开展侦查工作,集中力量深挖上下线。日前,民警赶赴安徽亳州高某家将其抓获。
目前,王某鹏等4人已被椒江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认定
想象竞合犯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114条或者第11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关于本罪的想象竞合犯的规定,对此应从—重罪处断。
数罪并罚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实施本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是关于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的规定。
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别
1、与非法狩猎罪的区别
(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
(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而后者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活动,而后者的客体是国家对一般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的活动。
2、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区别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为非法猎捕、杀害,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者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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