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8 来源:网络
近年来,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打出了一套多税种并举的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大力推动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的落实,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调节功能和引导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5年间,全国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约10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购置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约7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约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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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4-04/03/content_5423228.htm?node=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