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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遇害案一审:被告人患精神疾病

时间:2023-07-14 来源:网络

  近期,副教授遇害案一审,披露了被告人患精神疾病 ,作案前还试图袭击两人。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感觉说自己有病只是推托之词而已。还是希望调查清楚吧。不要放过每一个恶人。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13日,在杀害副教授590天后,40岁的王站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根据起诉书,2021年11月30日,王用棍子杀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刘斌(笔名)。起诉书确认,经鉴定,王犯罪时处于偏执分裂症(发病期),以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当检察官提问时,第一个问题是:王某某,你是怎么从郑州到武汉的?

  王断断续续地说,发病后,他的亲戚给他买了一张从郑州回贵州的火车票。到达车站后,他的身份证丢失了,他不能上车。当他在火车站附近游荡时,他总是觉得有人伤害了他。后来,他被送到郑州的一个救助站,工作人员给他买了一张从郑州到武汉武昌火车站的票。当他被送到火车上时,工作人员说武昌有人接他。到达武昌站后,没有人接他。客运司机把他交给了武汉警方。警察把他送到了武汉的一个救助站,但救助站没有打开门,他从救助站门口游到了秦源社区。

  王某的上述说法与记者了解到的证据一致。刘斌的妻子说,救援站和警方在救援王某时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法院宣判杀人案后,他将起诉救援站和警方失职。

  检方建议量刑:死刑缓期两年

  2021年12月3日,上游新闻发布了《武汉一所大学副教授死亡:出门前仍在改变学生论文,凶手行为异常已进行精神鉴定》报道,刘斌1970年出生,博士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担任副主任、主任多年。2021年7月,为了专注于学术研究,刘斌辞去了系主任的职务。2021年11月30日下午,他离家就医时死亡。

  杀死刘斌的是王某某。7月13日下午3时许,身穿黑色短裤、白色T恤、身材偏瘦的王某某,戴着手铐,走向法庭被告席。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经依法审查,发现2021年11月30日,被告人王某到武汉市武昌区武车路琴园社区四处游荡停留。当天下午2点左右,被告人王某在社区13号楼附近的配电室附近的绿化带停留。当他听到受害人刘斌用遥控器打开车门时,被告人王某用棍子袭击了受害人刘斌的头部,导致刘斌死于被条状钝物撞击头部,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经鉴定,被告人王某作案时处于偏执型分裂症(发病期),以限制(部分)的刑事责任能力。

  王某听到门开了,以为是鸟叫声。受此刺激,他用小区捡来的棍子袭击了刘斌。在袭击刘斌之前,王某还试图从后面袭击一位老太太和一名男子。他们被发现后,他们失败了。王某作案时手段残忍,棍子断成两块。他还砸碎了刘斌的手机。杀死刘斌后,王某继续在秦源社区游荡,直到当天下午5点左右被抓获。

  在审判现场,刘斌的妻子哽咽着说:“今天是案件发生后的590天。我每天都在数日子。我不能面对老人和孩子。我只能独自呆在家里……”

  武汉市检察院认为,王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建议量刑:死刑,缓期两年。

  王某、王某辩护人、王某法定代理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无异议。

  在庭审中,王某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当时就生病了。”

  救助站和警方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在命案发生之前,王某某和刘斌没有任何交集,王某某是怎么来到刘斌所住的琴园小区的?

  证据显示,王某患有精神疾病。此前,他以为家乡贵州有人伤害了他,于是报警求助;犯罪前,他还在贵州一家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证据显示,2021年11月26日,王和他的亲戚来到河南的一家制冷厂工作。11月27日,王在工作时滑倒了,所以他不想继续工作。同一天,他的亲戚给他买了一张11月28日从郑州到贵州的火车票,并把他送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酒店休息。11月28日,在上火车之前,王发现身份证丢失了,不能上火车,他在火车站附近徘徊。

  庭审中,王断断续续地说:“我走在火车站附近,总以为有人想伤害我,就躲起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郑州的一个救助站。救助站给我买了一张从郑州到武昌的火车票。当他们送我上车时,他们说有人会在武昌接我。”

  证据显示,11月30日凌晨,王某从武汉武昌火车站下车,拦下一辆客车。与司机发生争吵后,司机将王某交给武汉警方,民警将王某送往武汉某救助站。王某到达救助站时,天还没亮。

  王某说:“到了救援站,门没开。我从门口走到小区(琴园),躲了起来。我一直以为有人会伤害我。我打他是因为我生病了。”

      秦源社区距武昌火车站约6公里,是湖北大学教师生活区,有保安值班。尴尬的是,11月30日上午7点左右,王进入社区,保安没有发现;犯罪前,试图袭击两人,保安没有发现;下午2点犯罪,保安没有发现;晚上5点,王在社区被警方逮捕。

      综上所述,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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