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7 来源:网络
近年来,饭圈乱象频出,影视圈也良莠不齐。不顾影视作品的影响,耽改之风盛行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明星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的现象屡禁不止,可以说不少明星都在违法边缘试探。那么,什么是涉税的阴阳合同呢?阴阳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吗?金牌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今日热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6日在京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电视剧片酬管理规定,坚决抵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加强电视剧创作生产正面引导,坚决抵制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泛娱乐化现象。
当日举行的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部署、推动电视剧事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广电总局副局长朱咏雷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防微杜渐,坚决抵制文娱领域不良现象的渗透侵蚀;坚持现实主义创作理念,坚决抵制畸形审美;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坚决抵制资本不良牟利;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树立崇德尚艺的良好风气,坚决抵制违法失德艺人。

什么是涉税的阴阳合同?
涉税的阴阳合同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内容相异的合同,其中对外的合同(俗称“阳合同”)并不是订立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目的订立的;对内的合同(俗称“阴合同”)才是订立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所以有时候即使只有一份纸质合同,也可能形成前述的“阴阳合同”。纸质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是当事人的虚假意思表示,所以该条款无效,但假如该合同其他条款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他条款应属有效。
为了逃避纳税义务的阴阳合同常见于房屋买卖、房屋租赁、股权转让、施工建设、劳动用工等等情形中。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由于“阴阳合同”包含“阳合同”和“阴合同”,两类合同是独立的合同,对于合同的效力要分开分析。
对于“阳合同”,由于阳合同是为了逃避纳税义务而签订的,并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条款也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裁判意见。
第一种裁判意见是仅认定阳合同中逃避纳税义务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因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条款,阳合同的有效条款作为阴合同未尽部分的补充。

第二种裁判意见则是整份阳合同被认定无效。

不管上述那种裁判意见,无效的合同条款均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阴合同”,由于阴合同才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阴合同”为有效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对涉税的阴阳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的知识点梳理。如果您有关于税务方面的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