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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警方出手斩断“两卡”犯罪链条 涉案高达二百万

时间:2022-03-03 来源:网络

  近期,佳木斯警方出手斩断“两卡”犯罪链条 ,其涉案高达二百万。依法刑拘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洗钱肯定是违法行为,诈骗套路越来越多样化了警惕!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月25日,富锦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一条线索,刘某某出售个人银行卡供电信诈骗团伙使用,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等工作,成功排查出潜入富锦市的以黄某某为首的“水房”窝点。

  2月26日,富锦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富锦市公安局南岗派出所在富锦市某小区一日租房内将正在给电信诈骗分子转账“跑分”的现行作案分子当场抓获,成功打掉该犯罪团伙,现场收缴账本、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经侦查,广西籍人黄某某来到富锦市之后,经中间人刘某某介绍,组织富锦籍居民带着本人银行卡到某小区日租房内,由富锦籍居民提供银行卡,黄某某负责联系犯罪团伙、操作转账赃款,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目前已有2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扩线工作中。

  案例

  当前涉“两卡”行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犯罪活动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卡)、电话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还会被予以信用惩戒,5年内将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户。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现将部分参与涉“两卡”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人员向社会予以公告。

  王某伟,男,20岁,隆回县七江镇五星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王某凤,男,27岁,隆回县七江镇五星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140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王某,男,26岁,隆回县七江镇水西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800元,被隆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没收非法所得并罚金人民币3000元。

  阳某,男,20岁,隆回县七江镇南冲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20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王某泓,男,19岁,隆回县七江镇五星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120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秦某伟,男,20岁,隆回县七江镇富家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被隆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没收非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刘某,男,20岁,隆回县七江镇金塘村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500元,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刘某,男,20岁,隆回县七江镇高家社区人。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均属违法犯罪行为,拒绝买卖实名电话卡、银行卡,杜绝为电信诈骗团伙转账“洗钱”,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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