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4 来源:网络
前段时间,西安孕妇流产事件,涉事医院被罚医院停业整顿,如果120真的打不通,是否也有过错?责任如何承担?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月4日,西安一名产妇家属称:1月1日,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
涉事医院未立即安排孕妇入院手术有无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医疗机构的损害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本案中,患者要求入院治疗,但是涉事医院要求其先做核酸检测,最终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过程中发生意外,孕妇流产。此时,如果患者要求院方承担赔偿责任,则应先举证证明院方有过错。从目前来看,是因为医院要求孕妇做核酸所以才延误了时间。院方要求孕妇做核酸检测的过错有多大呢?这个需要结合防疫法规和当地的防疫政策文件要求来判断。比如说,疫情时期病人入院要求提供多久时间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按照防疫要求,孕妇是否应当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孕妇到达医院门口时是否符合紧急救治的条件?孕妇出现突发情况后,医院是否有及时进行救治?如果以上情形医院操作违规,那无疑是有重大过错的。否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多人分别实施过错行为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如何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在出现两人以上过错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而做出不同处理。具体在本案中,就要分析以下几个问题:
1、孕妇因为120电话没有接通耽误了多久时间?
2、孕妇在高新医院门口等待了多久时间?
3、高新医院延误的时间和之前延误的时间相比,哪个时间段患者获得有效救治的几率更高?
如果120真的打不通,是否也有过错?责任如何承担?
“120”是家喻户晓的急救电话号码,120急救中心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急救服务的承诺,只要公众发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且生效。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在此情况下,并非120没有接通就一定有过错。如果患者根本没有拨打该电话,则以下讨论无意义。如果患者或者其家属只拨打了一两次没接通,极有可能是占线等原因。而如果长时间不能接通,那就失去了急救号码的意义。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而导致患者出现意外或者伤害,120急救中心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应当是有一定过错的。除非其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疫情爆发,自然是要配合防疫措施,才能更好的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但是,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在冷冰冰的规则内,人情也是需要的。希望类似的悲剧可以杜绝。不然只会让更多无辜的生命因此丧失。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