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6 来源:网络
国家机关的证件、印章不能随意买卖,更不能故意伪造。然而,不法分子却动了歪脑筋。这种情况会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而且这种行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近日,徐州警方破获一起婚恋诈骗案 一条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13人落网。那么,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月,睢宁县公安局沙集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婚恋诈骗案时,审查出犯罪嫌疑人侯某通过在网上购买假结婚证及离婚证,实施婚恋诈骗。根据这一线索,沙集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顺藤摸瓜、深入调查,牵出了一起涉及人数众多的跨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件。
民警根据侯某购买假证的微信账号进行研判、分析,锁定了在网上销售假证的一家网店。在掌握该公司实体位置和人数后,民警集中精力、统一行动,现场查获联络客户的手机13部、电脑8台,该公司8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经审讯,民警发现该网店内部分工明确,员工负责在网络上寻找客户,在完成收费后,将客户信息统一打包发送给网店的老板柯某,柯某再通过网络单线与上级联系,制作完毕的假证最终由上级自行发货至客户手里。
柯某口中交代的这位上级,正是该链条的“幕后大佬”,制造的假证、假章均出自于他。虽然柯某和他长期合作,但是对方从不透露个人信息,极为神秘。
在技侦、网安等部门的多重配合下,民警确定了这位“幕后大佬”朱某阳(湖南籍)的真实信息,循线追踪,又锁定了与他有业务往来的同行朱某存(湖南籍)。至此,两个制假窝点浮出水面。
近日,在前期侦查取证充分的基础上,沙集派出所迅速制定抓捕方案,分别在现场抓获嫌疑人朱某阳、朱某存,捣毁制假窝点2个,现场查获假公章2000余枚,各类假证书成品、半成品、空证20000余本,光敏刻章机2台,共抓获涉案人员13人,案值逾100万元。
案例
日前,埇桥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远赴湖南娄底,全程历时44小时,将犯罪嫌疑人邹某鹏缉拿归案,成功破获系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2021年11月上旬,支河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基础工作中发现,蚌埠籍男子邹某扬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在前期充分调查,初步掌握该名男子有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民警于11月16日中午,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将宿州城区将其抓获。邹某扬归案后,民警经过进一步审讯,发现邹某扬只是“中介”,为其提供伪造证件的,则是他的表妹夫邹某鹏。
民警根据掌握到的线索,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于11月18日乘车远赴湖南娄底,分三组人在邹某鹏小区附近的出入口进行蹲守,在蹲守了长达12个小时后,其中一组民警一眼认出了将要出小区大门的邹某鹏,并当场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邹某鹏今年36岁,湖南长沙人,现居住在湖南娄底;邹某扬33岁,安徽蚌埠人,现居住在宿州市埇桥区。据二人供述,2019年起,邹某扬通过张贴小广告对外宣称自己能帮人办理房产证、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每个证件300元-1000元不等,有客户联系邹某扬,表示有买证需求时,邹某扬就将客户信息转给邹某鹏,邹某鹏负责将证件寄给客户。经审讯,二人如实交代了其自2019年起伪造、变造、买卖国家证件180余起的犯罪事实,非法盈利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邹某鹏、邹某扬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量刑标准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切勿以身试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