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3 来源:网络
近几年来,贩卖,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频繁。近日, 四川一起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案告破 5名嫌疑人均落网。那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呢?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1月22日,四川德格县公安局通报,该县竹庆镇境内发生的系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已成功告破,5名涉案嫌疑人先后落网。
2021年9月以来,德格县竹庆镇协庆村群众发现,附近吉绒山出现野生动物尸体和大量钢丝套,还有盗猎人员遗留的生活物品等,群众随即向警方报警。
接到报警后,甘孜州、德格县高度重视,警方迅速抽调森警、刑警、派出所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专案组民警先后5次进山收集证据,先后在协庆村吉绒山林中发现疑似麝类动物尸体17具,钢丝套1000余个,现场还有嫌疑人遗留下的饮料瓶、酒瓶等生活物品。
马麝(俗称獐子),又名西麝、高山麝,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专案组民警现场取证和走访发现,志某等5名嫌疑人有重大嫌疑。11月16日,志某等3人悄悄进入德格县阿须镇,并入住一家酒店。另1名嫌疑人呷某躲藏在道孚县。针对此情况,德格警方迅速与道孚警方联合开展行动,很快将4名嫌疑人抓获。随后,警方又抓获了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丁某。
嫌疑人交待称,自2021年9月至10月,他们先后10余次前往德格县竹庆镇协庆村吉绒山踩点,安放了钢丝套1000余个猎杀野生动物。期间,出售麝香6个,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余元。
德格警方表示,该案是德格县、甘孜州近年来极其少见的重特大案件。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近日,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嘉黎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人员次某、索某,抓获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嫌疑人巴某。
据了解,次某、索某于今年3月份在嘉黎县阿扎镇林区使用小口径步枪猎杀了2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并将麝香卖给了巴某。目前,嘉黎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次某、索某作出判决如下:判处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次某、索某赔偿国家生态资源受到损害的经济损失3万元,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因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制品违法犯罪地点未在嘉黎县境内,已将犯罪嫌疑人巴某移交案发地警方处理。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