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8 来源:网络
自从疫情蔓延以来,因隐瞒旅居史被立案调查的世界不是头一次发生了。近期,上海疫情尤为严重,7人从上海自驾进陕西商洛,因隐瞒旅居史被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4月8日,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2022年4月7日,商州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查,胡某(男,33岁,确诊病例)、李某1、李某2、王某1、王某2、王某3、王某4一行7人,4月6日从上海浦东出发自驾车沿沪陕高速进入商洛市,在丹凤县棣花高速出口驶出时,刻意隐瞒其在上海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逃避防疫检查。到达商州市区后,未落实社区报备和不聚餐、不聚会等防疫政策,导致疫情传播重大风险,造成严重后果。胡某等7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胡某等7人已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案例1
昨天0时至11时,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名人员为外省协查人员,经追踪纳入集中隔离,其轨迹涉及杭州多个人流量巨大的公共场所。
昨天下午,杭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4月5日,宁某某、党某某从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杭,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调查期间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已被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2
4月4日,廈門警方依法查處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對違法行為人馮某賓(男,30歲,江西撫州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3月18日,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2022〕第2號通告,要求“近14天內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並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3月25日,馮某賓自行駕車前往江西省撫州市(系有確診病例城市),26日自駕車返回廈門住所,在明知政府通告情況下,返廈后未按通告要求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未立即進行核酸檢測。4月2日,馮某賓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警方認為,馮某賓在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導致防疫部門無法第一時間對相關人員採取疫情防控措施,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較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馮某賓決定行政拘留7日,待其治愈后執行。
小编呼吁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所有公民的法定义务,每个人都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