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14 来源:网络
“卓越涉外法律人才”首先必须是“卓越人才”。所谓“卓越人才”,也就是“精英”人才。一般认为,精英者,必须具备两大基本或核心要素。其一是具有非凡的潜能。也就是说,其基本素质、理解能力、知识广度和深度、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能力和交流能力超出了一般人。其二是具有公共意识,精英人才应具有致力于为国家、社会、人民大众甚至全人类利益服务的信仰、理念和决心。
其次,“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必须是“卓越法律人才”,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扎实的法律功底、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以及毕生致力于国家的法治事业,维护法律尊严、公平、正义的理想和决心。
最后,“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是一种特殊的专门性卓越法律人才。这类人才除了具备“卓越法律人才”的各项基本要素之外,还必须追加特殊的素质和品质要件。其一是必须精通中国的涉外法律、国际法律和世界上主要法系或国家的法律,并能准确地运用这些法律分析和解决中国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各种纷繁复杂的具体问题。其二是具有广泛的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经济、国际军事等方面的知识和处理国际事务的高超能力。其三至少掌握两门外语,并且至少能娴熟地运用一门外语。
总之,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一名卓越的“涉外法律人才”必须具有国际化的视角、国际化的知识体系和国际化的思维模式,换言之,一名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一定是一名“国际化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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