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2 来源:网络
似乎就在一夜间,司法人员的离职成了法律界的主流话题,离职的和不离职的,话里话外都把这种现象归罪于司法改革,表达出一种对司法改革不满或者失望的情绪。当真就是因为司法改革才离职的吗?
近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势头大不如前,大家归纳原因时称之为“三期叠加”效应,即当前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因而挑战很大、压力很大,争议也很大。在这样的时期,经济增长减速,甚至出现局部经济动荡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也是保持经济长期健康发展而必须付出的成本,云云。事实上,当前司法同样处于“三期叠加”效应的作用之下。
首先是反腐运动的不断深入推进带来的效应。一直以来,权力滥用都是举国上下的普遍现象,但司法权的滥用尤甚,民间对司法人员的负面评价比之于一般公务人员也更多更烈,这其中纵然有司法作为终极救济手段被寄予过高期望、为他人背黑锅等等因素,但主要还应归结于司法人员自身的言行举止不够端正。因此,反腐运动发起之后,对司法的冲击不可谓不大,反腐以来曝光的司法恶性事件不可谓不多,而有关下一步反腐重点将转向司法机关的传言也同样不少。关键还在于当反腐成为一种常态时,给司法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变了原来的利益路径,改变了原有的职业氛围,也改变了原本稳定的情绪。在这样的态势中,选择辞职是一种离开,是一种主动的改变,也是一种释放。因此,此前此后一段时期,无论比较正直的司法人员,还是不那么正直的司法人员,辞职都是正常的。
其次是司法权运作模式发生改变带来的效应。最近几年,随着自媒体信息传播手段的兴起,以及上层对能动司法、司法为民宗旨的不断强调,就算没有正式的司法改革,司法权的运作模式也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尤其是低层当事人的互动关系发生了改变;通过各种途径公之于众的司法恶行越来越多;司法冤案被公开曝光、司法结论被公开质疑的事例也不断增多;司法职业的风险一直在加大。一句话,司法这活儿不好干了!司法本就是一手托两家的事,在社会价值尺度日益混乱的社会背景下,案件怎么判都可能开罪一方当事人,得罪了当事人也基本上相当于给自己挖了个坑,说不定哪天就得掉进去。面对这样的业态,上层对法官在司法规律之外迁就当事人的指标要求还不断加码,唯独待遇一直不提高,这哪里还是一种体面职业呀!如果不是因为尚有些资源可供利用,并且就业岗位有限,估计真正具有法律情怀的司法人员早就辞职不干了!
最后才是所谓的司法改革效应。司法改革刚刚才在个别法院试点,就算有冲击,也不会冲击到让法官辞职的程度,所以,在司法人员辞职的原因中,上述两种效应的作用更明显。凭心而论,此次司法改革方案还是有些实质性突破的,比如设立法官遴选委员的制度就是巨大进步,这意味着传承七十余年的党管干部的原则有所松动,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改变。又如让主审法官对案件负责同时设立惩戒委员会的制度,这是前所未有的司法权平衡机制。当然,此次司法改革并未真正引入法官独立理念,许多措施看似是一种新颖的制度,但显然并不符合司法规律,在实践中预计也无法真正获得实效。但考虑到我国的政体以及当前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的形势,以及建国以来任何涉及权力体制的改革都举步维艰的历史,此次司法改革的力度足以值得称道了。
所以,司法改革不应该是法官辞职的真实原因或者首要原因,但在这样的当口选择辞职时,确实可以给出这样一个能够表达职业追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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