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7 来源:网络
在身份制度私法构造中,身份体利益与其成员的利益份额是其物质要素,价值体系是其主导思想,区分机制实现身份分化,行为规则定义人们在身份关系中的交往方式,外部标志是其形象化的象征,据此进行身份区分以便于识别。这些基本要素决定了身份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一)身份利益
身份利益是指通过身份关系配置的利益,表现为身份体利益和特定身份者按其各自享有的份额分取的利益。身份利益的配置是身份制度调整的基本内容。
市民社会的总体利益可以分解为诸多身份体的利益,形成利益共同体。近现代家庭是生活共同体,一些国家的农村家庭还是生产单位,家庭是集中了个人主要生存利益的共同体。现代社会中,生产功能大多从家庭外移到社团之中,人们在这些组织中获得生存资源,企业等人类进行职业活动的社团组织成为另一种基本的利益共同体。社区在农村表现为村社,在城市表现为居民区,成员对于公共资源、公共设施、环境资源、社区治理享有权益,形成社区利益共同体。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通过税收从社会中集聚巨大财富,通过提供福利为市民输送利益,国家的功能演变使其本身成为利益共同体;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公民”身份获得私法意义。在人权保护的环境中,社会救济使市民社会本身也成为某种利益共同体,只要是“自然人”就有资格分享其中的利益。所以,在现代法制中,“自然人”和“公民”成为基本保障身份。
身份制度将社会分解为存在利益差异的层次结构,表现为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人们分别进入这些相对固定的利益空间,获得成员资格和身份地位;接下来,个人依据其身份位阶确定利益份额,从而使共同体中的总体利益落实到具体的身份者。
(二)价值体系
价值是身份制度规则存在和施行的伦理导向,它使身份制度具备可评价性,从法律上评价为合法与非法,从道德上评价为善与恶;进而,身份制度具有了可完善性。
价值选择可以塑造不同的社会身份类型。传统社会缺少发展观念,身份制度的主导价值是秩序,因此,身份关系呈现出稳定的等级性差序格局,人们的机会、起点不平等,生来就处于身份等级制度之中。近代以来,身份制度的建构所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由、公平、安全、秩序、效率,这些原则构成了现代社会身份正义的内容;法律确认了自然人的独立人格,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又构成了对身份制度的制约机制。
价值选择影响身份制度功能。在等级社会中,其制度特质是将特权制度固定化,形成一定的身份利益集团,优势的身份利益集团会进一步强化权利,扩展利益,并且滥用权力,形成对卑微身份者利益的侵夺。在现代社会,身份制度一方面使人被稳定地类型化,其中的利益区位易于观察,公平与否易于凸现,便于通过实现正义的价值取向矫正那些社会不公的身份现象;另一方面使人有了更多的自由选择,能够主动去实现身份流动,从而有可能找到更适合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身份位阶和角色。在现代法中,一般将个人权利与人格尊严作为矫正身份制度的准星。在此,身份立法成为追求实质正义的重要方式。
(三)区分机制
差异标准是进行区分的依据,选择机制则能够实现身份区分。自然标准与社会标准均具有在相应领域区分身份的功能,并形成用以区分社会身份差异的参数,身份可以从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进行区分。社会成员如果按照性别、种族、宗教、职业、住地、国籍等类别参数分类,它从水平方向对社会位置进行区分,被定义为群体;如果按教育、收入、财富、权力等等级参数来分类,从垂直方向对社会位置进行区分,被定义为地位。
人类等级性社会身份区分的主要机制包括:血缘机制 、科举选拔机制、暴力机制、市场机制 、教育机制 。古代社会中身份区分主要是血缘机制、暴力机制。在社会正常运行时期,血缘机制是主要的身份分层机制,不同血缘背景的家族在社会中处于不同的身份等级,君主、贵族、平民、奴隶身份区分主要依据血缘标准。其特点是否认身份流动,强调不同血统之间尊卑贵贱差异的神圣性,要求各身份阶层严守本分以形成有序的社会。在中国古代社会,自秦朝以来,以科举制度塑造官僚阶层,形成一定的身份流动空间,那些通过科举机制选拔的官员以“升官”谋“发财”,以便“衣锦还乡”。在改朝换代时期,社会身份会出现集中的大规模流动,这时所运用的是暴力机制,整个社会处于亢奋状态,平民也被卷入这种周期性的动乱之中。一旦新的王朝建立,暴力机制暂时停止使用,此时,皇帝能够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见,优势身份者所拥有的政治权力会变为财富取得工具。问题是这种财富的取得纯粹是分配型而非生产型,在社会财富总量没有增加的前提下,优势身份者的利益扩张意味着劣势身份者的利益丧失,所以,在王朝的末期,一方面是豪强拥有千万亩良田,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失地流民,这种局面易于启动暴力机制,开始新的身份循环。
现代社会中身份区分时常运用市场机制,积累财富往往成为人们获得优势地位的重要手段。由于市场机制在区分身份的同时,引导社会剩余财富投入经济的再生产,社会财富总量处于扩展状态,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所以,市场机制成为现代社会中区分身份的正当的主导性机制,人们参与市场的职业地位成为最主要的身份地位。教育机制成为选拔人才、区分身份的重要方式,它也为人们更好地进入和运用市场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行为规则
在每一种身份体中,均存在一套相应的行为规则,这些行为规则的实施保障了身份体内部的运行秩序,进而间接地维护了整个社会秩序。
行为规则不仅确定了不同身份者之间的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关系,而且保障了不同身份者各自不同的利益份额。在公司内部,投资者有权控制监督经营者;经营者有权对内管理和组织生产,对外代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工人直接运用生产资料进行劳动;不同身份者在公司中的行为模式也存在差异。即使在新股东与原有股东之间也会区别对待,公司发行新股时,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身份地位决定认购股份的利益分享顺序。
在身份差异的基础上为人们设定不同的社会角色,由角色践行特定身份地位所要求的模式化行为,并由此构成了与某种社会身份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关系。角色是身份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地位的外显形式,角色转换与身份的转换具有一致性。
(五)外部标志
身份差异需要外部标志,以便于进行身份识别,判断具体的身份方位并选择运用相应的身份规则。外观表征是强化身份认同的重要手段,特定人群的身份外观、礼仪与仪式、行为模式选择均具有构建身份规则的功能,体现了身份意识与身份认同。日常生活中身份的外部标志包括:仪式、服饰、礼仪规则。另外,我们从正式场合出场的顺序、会议中的座次、讲话的语气等礼仪安排中也可以充分表征身份并强化身份认同。现代社会中教育学历具有身份象征功能,“好学历高学历不仅仅意味着高收入,也是荣誉和骄傲感的来源,更是社会身份感的来源。”在现代私法中,荣誉往往需要通过权威机构授予的证书、奖章等外部标志的方式确认,
证书、奖章等外部标志可以在产品包装和宣传中使用;而各种职业技能和专业资质证书是获得特定营业资格的法定要件,例如,开办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等均需要提供特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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