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为了解群众对与其居住密切相关的房屋征收类案件的意见,选取了一批典型案件带案回访,力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协调政府部门满足群众需求,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晋中中院行政庭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已经审理了十余件涉及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与拆迁案件,为保证案件取得较好的司法效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对榆次区羊毫街改造项目涉及的数位居民进行回访。该项目位于市中心,且涉及居民众多,为了能较为全面地掌握群众的想法,行政庭特意选取代表城市居民的水利局宿舍居民、代表外来居民的区调队宿舍居民和部分农村居民进行调研,详细听取和记录了群众意见。同时,还走访考察了征收项目工地和尚未拆迁的部分居民住宅,了解群众的现实需求。此外,行政庭组织代表市政府进行征收工作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和部分居民召开现场协调会,由行政庭向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反馈了群众意见,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在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以来,行政庭对全庭工作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晋中中院行政庭立足本职工作,把党的群众路线融入到现有的工作中,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司法。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4/id/12839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