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9 来源:网络
帮邻居接孩子,结果孩子在路上意外溺水,是否要承担责任?经广西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理,因“善意施惠”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有结果。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有时候还是不要太好心了,好惨这个邻居。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黎晓雨是兴安县一所小学的一年级学生。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她和奶奶住在一起。谭晓晓、黎晓雨、廖启晨是同班同学,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他们都接受课后延迟服务,通常18点放学。
2021年3月11日,谭晓晓的父亲谭伟宇去学校接女儿,临时受黎晓雨奶奶委托,顺便把黎晓雨带回家。与此同时,他还接受了女儿的同学廖启晨的委托。
当天18时许,由于黎晓雨、谭晓晓、廖启晨没有完成作业,谭伟宇在班门口等候。谭伟宇低头看手机,没有发现黎晓雨和廖启晨走出教室。黎晓雨和廖启晨走到学校门口。保安发现后,他们把廖启晨叫回学校,黎晓雨独自离开了学校。当谭晓晓完成作业时,谭伟宇从廖启晨那里得知黎晓雨独自离开了学校。谭伟宇赶紧追了出去,追到十字路口看到了黎晓雨。然而,黎晓雨忽略了谭伟宇的哭声,坚持走小路回家,一直往前跑。谭伟宇赶紧赶上,但赶不上。谭伟宇打电话给妻子,让她告诉黎晓雨奶奶从河对面的小路上接黎晓雨。没想到,黎奶奶没能接到孙女。
18时51分,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并与黎晓雨的亲属一起寻找并检查了沿途的监控情况。直到20时50分左右,黎晓雨才被发现淹死在村子旁边的河里。根据现场调查和证据收集,法医检查了尸体,排除了他杀人的可能性。
黎晓雨溺水后,黎晓雨的母亲李丽诗和父亲严宏受到极大创伤。他们认为学校和谭伟宇与黎晓雨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于是向兴安县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法院命令学校和谭伟宇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经济损失,扣除学校已支付的丧葬费5.5万元,共需赔偿74万余元。
学校辩称,黎晓雨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不受人身伤害。学校对黎晓雨溺水身亡无过错,不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谭伟宇辩称,他去接孩子时,黎晓雨、谭晓晓、廖启晨都在做作业。他的女儿谭晓晓终于完成了作业。他不能同时接三个孩子。他没有收到黎晓雨,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监护人、学校、受托人 分别负责60%、30%、10%的责任
兴安县法院认为,黎晓雨是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黎晓雨的法定监护人,黎丽诗、闫红对黎晓雨的生命安全负有法定监护责任。正是这种监护责任的缺失,导致黎晓雨无法正确认识到独自回家过河的危险性,拒绝从谭伟雨那里接回家,导致悲剧发生。黎晓雨溺水与父母忽视监督教育有因果关系,父母应对黎晓雨溺水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延迟服务系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即使学校延迟放学,家长也会等学生放学,所以学校延迟服务和延迟放学与此案无因果关系。然而,由于学校对接收学生的管理不统一,导致接收学生的混乱。学校保安没有严格执行家长带领的规定,让黎晓雨独自出校。学校对黎晓雨独自出校后溺水管理不当,导致黎晓雨脱离学校和监护人的监督,最终导致黎晓雨溺水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谭伟宇受黎晓雨奶奶委托接孩子放学,在委托期间有特殊的安全注意义务,应避免黎晓雨不必要的伤害。然而,谭伟宇没有履行照顾黎晓雨的义务,而是低头看了看手机。他没有及时发现黎晓雨离开教室后独自出校。谭伟宇追黎晓雨到村路口时,黎晓雨说要走小路回去。谭伟宇已经预见,黎晓雨一个人走小路回家,必须过河,河床有涨水的危险。他没有把孩子叫回来,错过了挽救悲剧的机会,有疏忽大意的错误。因此,谭伟宇对黎晓雨溺水身亡也有一定的责任。
考虑到各方的过错行为和对损害后果的影响程度,兴安县法院裁定李丽诗、闫宏对黎晓雨溺水死亡负60%的责任,学校负30%的责任,谭伟宇负10%的责任。
兴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学校赔偿黎丽诗、闫红18万余元(扣除学校支付的5.5万元);谭伟余赔偿李丽诗、闫宏7万余元。
以案说法:临时接受委托也应履行义务
“我善意地免费帮助接送孩子。我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我为李晓宇的死表示遗憾。但在接送孩子的过程中,我主观上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谭伟宇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谭伟宇临时接受委托,接孩子放学后顺便接李晓宇,属于免费帮工。谭伟宇接受委托事务后,应尽最大努力完成委托事务,避免李晓宇受到侵害。在接送过程中,要小心,尽量减少事故隐患,消除接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但谭伟宇在等待时总是低头看手机,却找不到李晓宇走出教室。当谭伟宇追到十字路口看到李晓宇时,他知道河床有危险,但他让李晓宇自己回家。他只是打电话给李晓宇的祖母去河边接人。作为一名7岁的未成年人,李晓宇缺乏对潜在危险的认识,谭伟宇在接李晓宇时应履行特殊的保护和注意义务。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谭伟宇免费接送黎丽诗孩子确实是一种善意行为,在道德和法律层面值得肯定。但由于谭伟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疏忽大意的重大过失,一审法院裁定谭伟宇对黎晓宇的死亡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无明显不当。
不久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最终判决。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