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9 来源:网络
一女子遭前夫注射激素致残案,迎来了终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识人不清啊,选择一个好的伴侣太重要了。那么,故意伤害致残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9日,记者从“山东女子被前夫注射激素致残”案受害人刘畅(笔名)获悉,她今天收到了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她的前夫、被告人高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2016年10月,住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的刘畅身体突然不适。当时,丈夫、医生高在家为刘畅打了5天针,声称注射了“治疗感冒的中成药”。刘畅的病情没有好转,最终致残。
刘昌病发生约一年后,高于2017年9月提出离婚。几乎与此同时,她在家里发现了7种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她怀疑自己生病了,然后向当地警察局报案。报案近5年后,费县公安局于2022年3月发出通知,称该局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侦查。
2023年1月11日,高某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嫌故意伤害案。据刘畅介绍,高某在庭审中认罪认罚,称犯罪动机是家庭矛盾。2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一审判决送达后,被告人高某不服,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股骨头坏死是上诉人对被害人大量使用地塞米松造成的,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超出委托事项范围,公安机关在委托鉴定时故意遗漏临沂市人民医院用药情况,未分析2021年3月30日诊断结论,申请重新鉴定;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根据刑事裁定,二审查明的事实和适用证据与原判决一致。法院认为,上诉人高瑞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处罚。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9日,刘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还将向当地卫生部门追究处方药流出问题的责任。
故意伤害致残疾的量刑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根据故意伤害案的伤害程度,后果。可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伤害程度在轻伤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你的叙述,已经致人瘫痪,那么多半已经达到重伤的标准。应该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注意,只有“以特别残酷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才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性的伤害达不到这个标准。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伤害程度在轻伤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