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0 来源:网络
在法院争议案件中,由于遗产继承权争议引发的继承诉讼纠纷并不少见。近期,一起三兄妹同父异母争夺遗产继承起纠纷案件走入了人们的视野里。那么多个代位继承人遗产该怎么分配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被继承人周某某生前有四次婚姻,均已离异。钱某某是家中长姐,后面有二个同父异母的兄妹周某1和周某2。其父亲因突发疾病离世,让这个家庭蒙上伤痛,兄妹三人本应更加亲密,怎料却因财产继承撕裂亲情。周某2认为钱某某和周某1都是女儿,按照农村习俗不应参与遗产分配。经多次协商不成,钱某某、周某1将周某2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阅卷后,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不遗漏当事人,将被继承人母亲田某某同时追加为本案原告,这就使得一起继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案人员众多,关系错综复杂,矛盾产生已久,且本案当事人都是血浓于水的亲人,不想让他们因矛盾纠纷而彼此疏远。法官了解到,周某2认为自己是儿子,且一直赡养父亲,认为父亲的遗产理应全部由自己继承。洞悉各方当事人的心理后,从法律、情理入手,耐心地讲解我国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以及亲情的宝贵,让被告意识到将原告排除继承权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无论是儿、女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最终,在法官的感化下,双方当事人都解开心中的心结,达成了统一意见。所有当事人在签完调解协议书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至此,这样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的继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多个代位继承人遗产该怎么分配
多个代位继承人如果都是同一被代位人的继承人,那么均分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如果不是同一被代位人的继承人,那么分别代位继承人继承各自被代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按协商一致的份额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多个代位继承人如果都是同一被代位人的继承人,那么均分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如果不是同一被代位人的继承人,那么分别代位继承人继承各自被代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