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牌律师网! 微信咨询:
省份/地区
城市
区域
搜索

5名女主播被抓因利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信息

时间:2023-06-29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网络是虚拟的,但是依旧要遵纪守法,不能在网上为所欲为。近期,赣州网警抓获5名女主播,因利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信息。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有关部门真的该整顿一下,还有孩子在冲浪呢。不要带坏了祖国的未来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赣州兴国县公安局和兴国县网信办联合执法,快速查处5名利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嫌疑人。

  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某平台直播时使用淫秽语言连麦聊天内容露骨媚俗,引发部分网民围观、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五名违法嫌疑人并将其全部抓获!

  经查,陈某、黄某、丁某、池某、邓某在直播过程中为博取眼球,牟取打赏收益,无底线吸粉,相互连麦传播低俗淫秽、露骨媚俗的PK聊天内容,挑战道德底线,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兴国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五人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

  4月11日凌晨,湖北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接网民举报,称在某直播平台,有2位主播(一男一女)在直播连麦中,使用本地方言发布内容露骨、低俗淫秽内容,直播间观看人员越来越多。

  发现此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人员摸排工作,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陈某(男)、毛某俐(女),并依法传唤其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4月10日20时许至11日凌晨1时许,陈某通过某直播平台与毛某俐使用通城方言进行连麦pk时,陈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在直播间发布内容露骨、低俗淫秽内容,有数百人在双方的直播间进行观看评论,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传播淫秽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不断加强法律意识,依法文明安全上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

会员登录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第三方账号直接登录

关闭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