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6 来源:网络
近期,香港疫情大规模爆发,香港疫情也是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众所周知,疫情防控很重要,如果从高风险地区返乡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的。但是不乏有些人罔顾法律。近日,湖南2人被立案侦查,因私自从香港偷渡回湖南确诊 。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 疫情太可怕了,病毒传染越来越强大了,传播也快。希望疫情感觉过期吧!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月16日,据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消息称,2月15日,郴州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为肖某、邓某康。经查,2月14日凌晨4时,肖某、邓某康通过非法途径从香港入境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尔后利用提前准备的车辆和手机经高速公路进入郴州。肖某、邓某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根据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2月12日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王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2月8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排查重点地区增加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自1月29日起,抵津前14日内具有绥中县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集中管理。
王某某于2月6日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返津,始终未向社区及工作单位进行报备。2月9日王某某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2月10日、11日,王某某仍然外出到饭店、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2月11日晚20时,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大数据排查发现该人后遂纳入居家隔离管理。2月12日7时,王某某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并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王某某在明知其来自疫区且自身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而未报备,仍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导致全市进行大规模人员隔离及核酸筛查,后果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月13日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取保候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几年
触犯本罪,最高可判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条件之一为“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综上所述,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7年。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大家避免去有高风险或者有病例的地区。严格遵守国家的抗疫防控要求。不要让自己一时我以为,给自己惹上一身麻烦,甚至还吃上官司。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