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5 来源:网络
昨天,江西一方丈坠楼身亡,现年63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个先来,希望方丈一路走好!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24日,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通报称,2022年4月24日5时50分许,宁都县梅江镇永宁寺水口塔发生一起一人高空意外坠楼身亡事件。身亡者为释证通,永宁寺方丈,男,现年63岁。经公安机关勘验调查,排除他杀。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
2021年4月24日上午8时左右,吴某(死者)与左某受税某指派到鄞州区某小区某幢房间安装由宁波某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空调,在将空调外机移到窗外安装平台过程中,空调外机突然掉落,身在房内的吴某被带出窗口,从高楼坠落,当场死亡。
福明街道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由主要领导牵头,紧急召集了公安、司法、安监等部门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由福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死者家属桑某某等人闻讯立即赶来,就吴某非正常死亡事宜向税某提起了196万的人身损害赔偿。吴某是税某雇佣的空调安装工人,双方之间为雇佣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税某并未给吴某购买工伤或雇主责任险,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巨额赔偿,即便卖房卖车也无力承担,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调解员在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不管是税某还是死者吴某都没有特种作业的相关资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调解员立即主动追加发包方宁波某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由于公司明知税某无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将空调安装业务违规承包给税某,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而死者吴某在空调安装高空作业时没有按照安全生产佩戴、使用安全带,对此次安全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吴某承担此次人身损害赔偿的30%责任,税某和宁波某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且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建议表示接受,并达成调解协议:宁波福汇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税某一次性共同赔偿死者吴某家属蔡某某、吴某某人身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5万元整,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大家一定要多注意安全,不要把自己出于危险境地。毕竟人的生命安全永远是最重要的,人是生命脆弱而渺小。请珍惜当下,好好生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