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30 来源:网络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了13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中央政法委今年以来的第三次公开通报。如果说年初的第一次通报体现了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强决心,第二次通报体现了政法系统反腐持续发力,高压不断的态势,那么第三次通报则让我们看到政法系统反腐倡廉正在常态化、制度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今年7月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要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于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绝不护短”,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始终保持政法队伍风清气正”。以公开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代表的政法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集中体现了孟建柱同志的讲话精神。
首先,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强化了案件查处的坚决性和严肃性。对于已经发生的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政法系统不但要严肃查处,还要自亮家丑,公开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提升查处力度,表明反腐决心。反腐败党心与民心是一致的,与以往的内部通报相比,公开通报更能凝聚起全社会的反腐共识,树立起政法系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良好形象。
随着中央政法委持续不断的公开通报,舆论对政法系统反腐倡廉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提升。从开始“一阵风式公开”、“选择性公开”、“避重就轻式公开”的猜测,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政法系统整风肃纪、强力反腐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无论是谁,无论其权力有多大、职位有多高、后台有多硬,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必然会受到严惩。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仅是庄严的宣示,更是切实的行动。
其次,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正在形成常态机制,成为反腐制度建设的一部分。从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第一次公开通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开始,人们就对通报的制度化、常态化充满了期待,而中央政法委接连的公开通报正是回应民众期待之举。
反腐倡廉好的做法,只有形成制度才能起到“治本”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为此,反腐败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让制度发力,以完善的制度形成持久的反腐威慑力。一两次轰轰烈烈的公开通报固然能起到壮大声威、敲山震虎的效果,但要解决根本问题,形成政法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局面,还是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
实践证明,公开通报制度已经在政法系统反腐倡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支持,只要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就必然能收到反腐倡廉的良好效果,树立起政法机关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央政法委每一次公开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会强化公众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清明的信心,而这种信心正是政法工作最强大的动力和最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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