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来源:网络
广西一名4岁男童,在游乐园内遭男子连续暴摔,目前家长已报警。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别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强烈要求成人伤害儿童归到刑事案件吧!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15日,广西贵港4岁男童在室内儿童乐园玩耍不慎碰到一女童。女童爸爸竟连续怒摔男童,男童的奶奶发现后,立即跑过来与男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
目前,男童的家长已经报警处理。
据男童家属说,听说该男子不是第一次欺负小孩,属于惯犯了。不接受妥协,希望警方严肃处理,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案例1
5月2日,深圳某大型超市内,一名大人带着小孩购物时,小孩从购物车上摔下,后脑勺着地当场昏迷……
记者拨打了龙华山姆的电话,想核实一下相关情况,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没有这回事,系有人恶意中伤,并表明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山姆公关部。记者又拨打了一遍电话,并表明身份,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发生在山姆门店。随后,记者拨打了山姆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回应说,是有孩子摔倒这件事,不是发生在网传的龙华山姆,而是其他门店,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孩子也没有瘫痪,也没什么大碍。对方表示,事故发生在哪家门店不便透露。
案例2
2017年8月,山西晋城的一家超市里面,一位老人推着购物车乘坐扶梯上楼,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购物车的前沿。出扶梯时,购物车卡了一下,小女孩被甩出购物车之外,头部向下重重摔在地上……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公众场合,家长一定要格外小心照看孩子,避免让孩子受到伤害。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