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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获刑10个月!因为帮朋友逃罪指使侄子“顶包”

时间:2023-06-29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下车检查是否有人员伤亡,然后要报警,等待交警的到来。但是总有些人自作聪明,在法律的边缘试探。一男子为帮朋友逃罪,他竟指使侄子“顶包”,获刑10个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找人顶包只会害人害己,大家千万不要做这样得不偿失的傻事。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2月,李某某(另案处理)应邀参加乐某勇(另案处理)的订婚酒,酒席散后受托将乐某勇的亲戚送回家。由于李某某为酒后驾车,在酒精的作用下,车辆失控并与相对方向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方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方某某和乘客黄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李某某打电话联系乐某勇的叔叔乐某立,乐某立得知事情经过后便指使乐某勇为李某某“顶包”。出于义气,乐某勇在明知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仍顶替李某某充当肇事司机。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

  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乐某立为帮助李某某逃避刑事追究,故意指使他人顶替欺骗司法机关,其行为构成包庇罪。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性质及量刑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被告人乐某立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

  近日,佛山顺德北滘龙涌路口就发生了一起小汽车碰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询问时,李某表示自己是小车驾驶人,搭载朋友黄某外出途中因疲劳驾驶撞上了电动自行车。

  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眼神闪烁、语焉不详,而黄某身上有浓烈酒味并不停插话。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可能涉嫌“顶包”。民警现场对两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李某为0mg/100ml、黄某为140mg/100ml。

  为尽快查清真相,民警查看沿线及事故现场公共视频,发现黄某才是肇事者,而李某是事发后赶来“救驾”的。在证据面前,李某这才承认自己是来“顶包”的。经医院抽血检验,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了解,黄某并未考取驾驶证,其酒后驾驶朋友的车外出撞上了正在过斑马线的电动自行车。事发后,黄某打电话叫李某来“顶包”。出于兄弟义气,李某来到了事故现场。

  黄某因无证驾驶和醉驾肇事,李某因替他人“顶包”,已被交警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综上所述,驾车出行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切莫肇事后逃逸,更不可找人顶包,否则害人害已,追悔莫及!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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