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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无故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河北三河15人被立案调查

时间:2022-03-21 来源:网络

  近期,全国疫情依旧严峻,我们都知道做核酸是阻止疫情蔓延的重要手段。近期,无故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河北三河15人被立案调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是该好好治一治。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3月21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为了排除疫情潜在风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河市自3月13日起已连续安排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绝大部分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履行检测义务,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但工作中公安机关仍发现有极少数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全市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

  为此,公安机关自2022年3月21日凌晨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情况集中清查行动,截至上午8:30,公安机关对无故却从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张某某、李某、王某某、乔某某等15名情节严重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1

  近日一则视频曝光,深圳一男子躲在家里10天拒不做核酸检测,最终被警察带走。

  防疫工作人员表示多次上门要求做核酸检测都无人应答:“你是不是十几天没有做核酸了?”

  “有没有做核酸是我的个人问题!”男子理直气壮,认为自己不做核酸并没有什么问题,“我在我自己家里,门都没出过,我危及谁了?”

  民警告知:(不遵守防疫规定),构成违法。

  民警表示,这栋楼是管控楼,“你一个人没做,整栋楼都会因为你没有做核酸而受到影响,你觉得你讲不讲理?”

  面对防疫人员的再三劝说 ,男子依然拒绝配合做核酸检测。最后民警表示要强制传唤,男子才穿上防护服跟随离开。

  案例2

  3月20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报称,3月18日,警方接到“有人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的报警,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当日21时许,在南山区月亮湾花园核酸检测点,蒋某桥(男,37岁)违反防疫规定,持王某(男,31岁)核酸码代替王某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目前,警方以妨害社会管理依法对违法人员蒋某桥、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第(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配合做核酸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民核酸应该是每个公民应该配合的,在疫情面前我们是生命共同体,每个人应该都担责,共同抗疫。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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