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8 来源:网络
为推进平安省会、法治政府建设,石家庄市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五一三”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市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
实施“五一三”工程。“五”即构建五张网络,使法律服务遍及社区(乡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殊人群和媒体网络等领域,并实现全覆盖。五张网络包括,构建居民法律服务网络,在社区和乡村实行法律服务公示;成立居民法制学校,每月18日组织社区居民上法制课;建立健全律师工作站,选派律师定期上站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律师调解联系点,开展“千名律师进民调”活动,选派1000名优秀律师与农村乡镇、城市居民调委会结对子。构建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网络,上半年,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网络,组织50家律师事务所与全市50个重点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全市公证机构为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活动提供公证服务;在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诚信守法示范创建活动。构建特殊人群法律服务网络。构建媒体法律服务网络,在利用传统媒体普法的同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部开设普法实名微博,及时发布法律信息,就网民关注的法律知识、社会热点问题予以专业解答和正面引导。
“一”即一套指挥平台,在全市建立市、县两级法律服务响应、指挥系统,对法律服务要求进行解答、指派和督办。设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分析研判机制。“三”即三大保障,包括组织保障、队伍保障、制度保障,探索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有关政策,确保全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法律界网站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文转载 新华网 http://www.he.xinhuanet.com/news/2014-04/18/c_11102949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