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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甘蔗遭围抢无助痛哭 城管:外包人员没有执法权

时间:2021-12-07 来源:网络

  在每个城市都有很多的城管,城管管理着城市中的秩序,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2021年12月6日,一段发生在江苏南通的身穿城管市容制服人员“围抢”一个老农甘蔗视频在网上疯传。此事件一曝光,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对老农 的遭遇感到不平。那么,城管有执法权吗?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经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那么,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管理过程是否适当;二是执法者是否有执法资格。

  目前,很多地方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效率和扩大管控的覆盖面,把城市秩序管理外包给了第三方市容综管企业。按说,外包企业人员只能在正式城管执法者带领下做些劝导、宣传等辅助工作。但在上述事件中,他们干了正式城管的活,雇请人员穿着制服,制止摆摊、拿走物品、扣押车辆器物等。其实,查封、暂扣、没收等行政行为属于街头现场执法,应该是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做的。显然,营利性商业公司及雇请人员替代执法人员,变相行使行政执法权,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

  城市管理应依法依规,城管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具有执法权,且应该具有专业素质和水平。近年来,已经出现的类似恶劣事件,闯祸者要么是外包综管人员,要么是协管员(临时工),成了损害所在城市形象的“害城之马”,应该引起重视。政府每年花费巨额资金雇请第三方企业管城市,目的是让城市更美好,而不是花了大钱乱了套,更需警惕城管执法权被“外包”。

  处理意见来了

  12月7日,针对数十名穿市容制服人员围抢老人甘蔗一事,海门发布微博发布处理意见:

  有关我区(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市容公司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事件,后续处理说明如下:

  1.区纪委介入调查,对三星镇负有管理职责的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中队负责人、城管片区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2.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

  3.三星镇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将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并根据合同条款对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4.区政府今天下午召开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教训,宣传文明执法、温情执法。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城管有执法权吗

  城管不是公检法机关,没有强制执法权。但城管可不管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都会按自己的主观意思去做的。这也是目前城管部门的一大特点,市民的口碑也极其不好。目前,法律没有赋予城管强制执法权,同样,也没有罚款权.所以城管总是收费,从来不罚款,可以说是乱收费。

  1、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综上所述, 城管不是公检法机关,没有强制执法权。总之,疏堵结合,管理与服务结合,比一味的强制(粗暴)管控效果更好。我们的城市,既要有秩序,也要有温度。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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