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0 来源:网络
近期,一400平米房屋被违法强拆拒付赔偿。法院判了:责令赔偿损失。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你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应该依法维权!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8年9月4日,天津市东丽区某街道办事处仅凭拆迁通知将陈某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的房屋强制拆除,其中有证房屋面积149.084平方米,无证房屋面积251.944平方米。此外,存放在被拆除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家具等物品未知下落,租金收入无法收取。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某街道办事处拆除涉案房屋违法。判决生效后,陈某于2019年9月9日向某街道办事处提交赔偿申请,但某街道办事处未予答复。
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街道办事处依法赔偿违法拆迁房屋的相应损失。庭审中,某街道办事处答辩称,陈某提出的赔偿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提出的租金损失是因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而造成的扩大损失,由陈某个人承担。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责令某街道办事处以有效拆迁面积115.54平方米为基础,按政策安置房屋,并按上述政策享受政策补贴、补贴和优惠;如果陈某选择用货币还款,街道办事处应按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支付;责令某街道办事处赔偿陈某室内财产损失1.2万元;责令某街道办事处赔偿陈某每月1500元的租金,自2018年9月4日起至通知还款后延期两个月;责令某街道办事处赔偿陈某单体门楼、固定电话、一户一表、空调、一次性搬家费、搬家奖励等损失257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九)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九)、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应当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陈的直接损失应包括房屋重置成本、室内物品损失和其他拆迁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此外,本案涉及宅基地建设示范小城镇项目的相应拆迁补偿计划,陈的补偿应协调适用国家补偿制度和相关补偿制度,确保判决的赔偿金额不低于根据补偿计划可获得的金额。陈有权主张房屋产权交换或货币补偿,在选择货币补偿时,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即以类似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作出有效判决作出的补偿。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陈涉案房屋的相关情况,对陈的房屋损失、租金、室内财产损失、单门确定的损失、搬迁奖励等相关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 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时,应当立即收集有关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赔偿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减少被拆迁人的损失,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