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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为了8万元拐卖非婚生幼女 民警奔走千里解救

时间:2022-03-14 来源:网络

  近期一生父为了8万元拐卖非婚生幼女, 民警奔走千里解救的新闻走入人们的视野里。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象毒品那样进行重判。卖人要判,买人也要判。拐卖儿童罪最新规定是什么?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3月12日,广西崇左警方介绍,专案民警近日将一名被生父拐卖3年多时间的幼女,从湖南省宁乡市解救回广西。

  2021年8月10日,大新县公安局接到家住该县堪圩乡的闭某报案称,2018年5月31日,男友农某平趁着其出门购物,把她刚出生5个多月的幼女抱走。闭某多次找农某平要回幼女均被拒绝,闭某怀疑农某平已把女儿拐卖,遂报案。

  经多方工作,民警于2022年2月23日将外逃的农某平抓获。农某平供认以8万元将幼女卖给湖南省宁乡市的陈某、邓某夫妇。

  专案民警专程赴湖南省宁乡市采集已落户的可疑女童陈某叶DNA,经比对,确定闭某是女童陈某叶的生物学母亲。

  今年3月9日,崇左警方将女童陈某叶解救,并依法传唤陈某、邓某夫妇到案,将对其展开调查。目前,农某平也已被刑拘。

  案例1

  1988年9月,被告人蓝树山伙同同案被告人谭汝喜(已判刑)等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将被害人向某某(女,时年22岁)拐带至福建省大田县,经林传溪(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介绍,将向某某出卖。1989年6月,蓝树山伙同黄日旭(另案处理,已判刑),经“邓八”(在逃)介绍,将被害人廖某(男,时年1岁)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拐带至大田县,经林传溪介绍,将廖某出卖。此后至2008年间,蓝树山采取类似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广西宾阳县、巴马县等12个县,钦州市、凭祥市、贵港市、河池市等地,先后将被害人韦某某、黄某某等33名3至10岁男童拐带至福建省大田县、永春县,经林传溪、苏二妹(另案处理,已判刑)和同案被告人郭传贴、涂文仕、陈建东(均已判刑)等人介绍,将其出卖。蓝树山拐卖妇女、儿童,非法获利共计50余万元。

  案例2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马守庆伙同被告人宋玉翠、宋玉红、宋空军(均已判刑)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向侯会华、侯树芬、师江芬、师小丽(均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从云南省元江县等地收买儿童,贩卖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其中马守庆作案27起,参与拐卖儿童37人,其中1名女婴在从云南到连云港的运输途中死亡。马守庆与宋玉翠、宋玉红、宋空军共同实施部分犯罪,在其中起组织、指挥等主要作用。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马守庆等人的犯罪所得22.6万元。

  拐卖儿童罪最新规定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愿天下无拐,希望被拐卖的儿童可以早日跟家人团聚。如果你身边有人贩子,请不要当冷漠的看客,要及时举报。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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