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从今天教育部召开的“985工程”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交流会上获悉,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两所高校已经完成起草和核准,另有上海交通大学等10所高校章程已经提交教育部核准。其他26所高校的章程还在起草或者校内审议程序当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确立的时间表,“985工程高校”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章程起草。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坦陈,“要按期完成章程建设任务,无论对于高校,还是对于教育部,都是时间紧,任务重。”
章程将成高校负面清单管理依据“教育将推进高校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而高校章程可以成为负面清单管理的依据获组成部分。”郝平说。教育部希望通过高校章程建设,推动高校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以章程赋权的方式,明确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涵与边界。同时,要对自身的职权范围、管理方式,与高校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界定和梳理。
郝平强调,985高校需要什么样的自主权,可以在章程主动提出要求,明确运行规则和监督机制,请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审查、核准;高校的哪些活动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哪些活动需要考虑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要求,也要在章程明确下来,作为政府管理学校、学校自主办学、社会监督学校的基本依据。
在此之前,教育部已经下放和取消了一些行政项目,如取消了国家重点学科的审批等。教育部正期待,以高校章程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很多高校也在积极按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提出了落实办学自主权、开展人事分配体制改革等要求。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还联合提出探索实践“教育特区”,希望以一揽子方式形成系统的改革方案。
核准完毕后不能束之高阁如何能让章程真正发挥作用,是与会的多家高校代表发言中涉及较多的问题。
北京大学副校长张彦表示,章程是学校的大法,其价值关键在于“用”。以改革导向的章程制定会触及利益关系的调整。通过章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增强学校每个行为主体的法治意识,探索章程的有效实现路径和方式方法,我们还需更大的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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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4-04/03/content_5423226.htm?node=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