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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被逼吃粪便”后续!孩子精神受刺激 对方赔偿四万五

时间:2023-07-04 来源:网络

  近日,山西一13岁男童,被3名未成年逼吃粪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发了各路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今天男孩父亲回应:“孩子精神受刺激 。对方赔偿四万五,已经签字和解。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太恶劣了,希望小男孩早点走出来。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视频显示,小男孩坐在地上,手里拿着粪便,吃进嘴里后发出咳嗽干呕的声音,而旁边有一个声音要求小男孩“咽了”。之后有人说“他想要吐出来”,不知欺凌者用何种方式威胁小男孩,只在视频中听到小男孩用带有恐惧的声音说“不不不,不用,我吃”。

  7月1日,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委网信办针对此事发布通报。

  通报称,6月30日,网传介休市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信息,引发公众关注。介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据查,6月17日,张兰村长泰园小区附近,3名未成年人欺凌1名未成年人,并将视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

  对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对实施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对子女严加管教并对被欺凌者及家长赔礼道歉;教育部门已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对此次事件的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尽快消除对其心理健康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

  目前,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

  7月4日,小男孩父亲李先生回应称,孩子被欺凌致头部受伤,精神受刺激出现异常,经派出所协调,起初对方只愿赔偿几千元,过了几天又提出赔偿四万五,已经签字和解。

  从报道情况看,那些实施欺凌的未成年人,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违法:一是寻衅滋事,二是侮辱他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等。如果实施欺凌者不满十四周岁,那么责令他们的家长严加管教,似乎已是严厉的措施。

  其实,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有关部门可以做得更多。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等,都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对于这类不良少年,除了敦促监护人和学校严加管教外,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不仅如此,或许这些欺凌者因为年龄小,不需要承担刑事、行政法律责任,但民事责任还不能随意推卸。考虑到逼迫他人吃粪便,甚至将有关视频发到网络,对他人的人身、人格构成侵犯,侵权者有必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被侵权人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然,那些实施欺凌者,也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孩子犯了错,家长要负责。

  案例

  延庆警方经调查,网传延庆二中学生受辱视频内容属实,反映的情况发生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课间。此前,被侵害人还曾遭到涉案学生索要钱财累计100余元和伤害身体等欺凌。经鉴定,该学生身体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7名涉案学生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依法接受了警方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案学生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其中,5人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因属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2人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一次追罚到底,胜过千般说教。对于屡屡曝光的极端欺凌事件,需要把法律的武器用足用够,让实施欺凌者付出应有的违法代价,同时也释放出更为强烈的震慑讯号,避免类似问题重演。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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