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2 来源:网络
近日,山西省检察院发布第一批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其中一名男子因不履行报告义务、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行程,导致数人感染、多地封控,被立案侦查。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2月19日,王某某明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疫情严重,多地被确定为中风险地区,人员不能随意外出,为逃避检查而租用“晋A”牌照车辆,自驾离开呼和浩特市前往山西省太原市。王某某到达太原后不履行当地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多次到学校及周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留、活动。
2022年2月21日零时,王某某在得知其居住在呼和浩特市的家人已经确诊新冠肺炎的情况下,仍未向太原市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报告。当日下午,王某某在身体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后又避开高速公路,通过108国道自驾到达山西省忻州市,并多次到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活动,导致忻州市忻府区众多区域被封控、管控,多名人员被隔离。2022年2月22日,王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疾控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时,王某某没有如实报告行程,隐瞒曾到阳曲县某某中学和太原市某某中学推销书籍的行程和活动轨迹,延误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最终导致太原市5名学生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众多人员被隔离、场所被封闭。2022年2月24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同步提前介入。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案例1
4月12日,返乡途中与新冠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还隐瞒行程,先后前往多地?4月11日,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公安局通报了一起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案件。
据了解,3月27日,文某军乘坐动车,从杭州南站出发,于3月28日在桂林全州南站下车。期间,文某军与新冠阳性人员张某发生密切接触,随后,文某军从全州乘坐班车回到兴安县兴安镇家中。
回家后,文某军没有在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不执行兴安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3月28日至4月4日期间,文某军隐瞒行程,先后去过多地,给兴安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
目前,文某军已被接至兴安县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同时,文某军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文某军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2
南京市公安局4月11日发布通报称: 5日,胡某(男,24岁,江苏南通人,常住省外)持伪造的行程码隐瞒涉疫地区行程史来南京。在南京期间,胡某曾入住某网约房,该网约房经营者未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目前,胡某已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集中隔离,待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网约房已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综上所述,隐瞒个人行程从而立案侦查的案件屡见不鲜,小编再次告戒大家,疫情一天没有结束,我们就不能放松警惕。只有积极抗疫,万众一心,方能重见曙光。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