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7 来源:网络
人们自己在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也就是指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个人知识产权被侵犯是可以依法维权的。近日,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依法维权,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累计获赔70多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12月6日上午8时刚过,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又开始忙着修订《楚国的货币》一书了。满头银发的他,一边看书,一边用颤抖的手指缓慢地敲击着电脑键盘。
长期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赵德馨,1998年退休后笔耕不辍,2018年获评第二届“荆楚社科名家”荣誉称号。鲜为人知的是,老人对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打起了官司且全部胜诉,累计获赔70多万元。
接受记者采访时,老人谈起维权缘由时仍很气愤:“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还通过电脑、手机这些端口来传播,不仅不告诉我,读者包括我自己下载还要付费,我本人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
“为什么我创造的知识成果得不到尊重?”2020年8月,老人选择了维权。长江日报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得知,赵德馨状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国知网”运营方)的案由,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赵德馨撰写的《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论文,刊发在《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4期,该文后被中国知网收录。2020年12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赔偿赵德馨经济损失28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34元,共计3334元。
记者查询当期《中国经济史研究》看到上面写有: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书面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法院认为,期刊的说明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的效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时也陈述,期刊通过稿约单方声明不足以证明从作者处取得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
6日,记者登录中国知网检索系统,在作者栏目输入“赵德馨”、作者单位栏目输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检索期刊上赵德馨的论文,显示结果为“0”。老人告诉记者,中国知网已经不再收录他的文章,收录的都下架了。
“赵德馨教授的胜诉,既是为广大作者讨说法,也会影响有关期刊数据库的商业流程,使他们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勇表示,很少有学者这样去维权,为赵德馨教授的行为“点赞”。
著作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4、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很多,有时我们有可能会认为知识产权的内容会仅仅体现在著作权,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三大类。如果你也遇到了赵德馨教授一样的事情,是可以依法维权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